时间:2020-05-29 作者:吴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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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一九八〇年试行的利润留成办法同一九七九年试行的利润留成办法有什么区别。一九七九年对企业试行的是全额利润留成办法,即企业的利润留成资金,按全部利润和核定的利润留成比例计算提取;核定的企业利润留成比例如果低于5~15%(视不同行业而定),其增长利润部分,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分别改按5~15%提取。按照国务院国发〔1980〕23号文件的规定,一九八〇年对国营工业企业试行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的办法。就是在批准企业试行利润留成时,以上年利润为基数,核定其基数利润留成比例,企业据以提取基数利润留成资金;企业并按规定的增长利润留成比例,提取增长利润留成资金。
(二)什么是基数利润。基数利润就是在计提利润留成资金时把当年利润与上年利润进行比较,当年利润大于上年利润时,其相等于上年利润的部分就是基数利润;如果当年利润小于上年利润,以当年利润作为基数利润。
为了鼓励企业如数上交利润,压缩欠交,企业当年补交上年的欠交利润,允许参予留成;年末欠交的利润则不准计提留成。因此,在计算时,当年利润还要加年初欠交利润,减年末欠交利润,然后再与上年利润对比。
无论是当年利润或上年利润,都是指的应交利润。也...
(一)一九八〇年试行的利润留成办法同一九七九年试行的利润留成办法有什么区别。一九七九年对企业试行的是全额利润留成办法,即企业的利润留成资金,按全部利润和核定的利润留成比例计算提取;核定的企业利润留成比例如果低于5~15%(视不同行业而定),其增长利润部分,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分别改按5~15%提取。按照国务院国发〔1980〕23号文件的规定,一九八〇年对国营工业企业试行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的办法。就是在批准企业试行利润留成时,以上年利润为基数,核定其基数利润留成比例,企业据以提取基数利润留成资金;企业并按规定的增长利润留成比例,提取增长利润留成资金。
(二)什么是基数利润。基数利润就是在计提利润留成资金时把当年利润与上年利润进行比较,当年利润大于上年利润时,其相等于上年利润的部分就是基数利润;如果当年利润小于上年利润,以当年利润作为基数利润。
为了鼓励企业如数上交利润,压缩欠交,企业当年补交上年的欠交利润,允许参予留成;年末欠交的利润则不准计提留成。因此,在计算时,当年利润还要加年初欠交利润,减年末欠交利润,然后再与上年利润对比。
无论是当年利润或上年利润,都是指的应交利润。也就是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按照国家规定从利润中归还的各项技措贷款,再减去按照国家规定留给企业的治理“三废”产品利润后的数额。
(三)如何核定基数利润留成比例。基数利润留成比例,是在批准试点时参照企业上年的有关数字核定的。上年的有关数字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纳入利润留成范围的资金数字,它构成计算基数利润留成比例的分子;一部分是计算基数利润留成比例的利润总额,它是计算基数利润留成比例的分母。
构成计算基数利润留成比例的分子共有五项:
1.新产品试制费:有新产品试制任务的企业一般按上年利润总额(是指作为计算基数利润留成比例分母的利润总额,下同)的1%计算;少数新产品试制任务较多的企业按利润总额的2%计算;机械工业企业按利润总额的3%计算。没有新产品试制任务的企业如煤矿、油田、电厂、电站、森林采伐、铁路、交通以及其它矿山等,不计算新产品试制费。
2.科研机构经费和职工技术培训机构经费:按上年国家从工交商事业费中实际拨给企业的这些机构经费数额计算。不属于工交商事业费拨款的科研和职工培训经费,例如从成本中开支的科研经费、职工技术培训费以及从企业营业外开支的技工学校经费等,都不包括在内。国家专项拨给企业的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和措施费等,也不包括在内。
3.职工福利基金: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11%计算。
4.职工奖金:实行经常性生产奖的职工,一般企业按上年这部分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0%计算;少数先进企业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年这部分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2%。
如果有实行计件超额工资的工人,可按实行计件工资工人的标准工资总额的20%计算。
5.企业基金:在不超过上年职工工资总额5%的范围内确定。
作为计算基数利润留成比例分母的利润总额,是上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用于归还各项技措贷款的利润,加上原来从成本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从成本中实际开支的经常性生产奖金、计件超额工资。
基数利润留成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基数利润留成比例=应纳入利润留成范围的五项资金上年数额÷计算基数留成比例的上年利润总额
应纳入利润留成范围的五项资金上年数额=(上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上年用于归还各项技措贷款的利润+上年职工工资总额×11%+上年实际开支的经常性生产奖金+上年实际开支的计件超额工资)×1~8%+上年国家从工交商事业费中实际拨给企业的科研机构经费和职工技术培训机构经费+上年职工工资总额×11%+上年实行经常性生产奖的职工标准工资总额×10~12%+上年实行计件超额工资工人的标准工资总额×20%+上年职工工资总额×不超过5%
计算基数利润留成比例的上年利润总额=上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上年用于归还各项技措贷款的利润+上年职工工资总额×11%+上年实际开支的经常性生产奖金和计件超额工资
在核定基数利润留成比例的同时,还要分别核定生产发展基金留成比例、职工福利基金留成比例和职工奖励基金留成比例。它们的计算公式为:
生产发展基金留成比例=〔(上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上年用于归还各项技措贷款的利润+上年职工工资总额×11%+上年实际开支的经常性生产奖金+上年实际开支的计件超额工资)×1~8%+上年国家从工交商事业费中实际拨给企业的科研机构经费和职工技术培训机构经费〕÷(上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上年用于归还各项技措贷款的利润+上年职工工资总额×11%+上年实际开支的经常性生产奖金和计件超额工资)
职工福利基金留成比例=〔上年职工工资总额×(11%+不超过5%×80%)〕÷(上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上年用于归还各项技措贷款的利润+上年实际开支的经常性生产奖金和计件超额工资)
职工奖励基金留成比例=(上年实行经常性生产奖的职工标准工资总额×10~12%+上年实行计件超额工资工人标准工资总额×20%+上年职工工资总额×不超过5%×20%)÷(上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上年用于归还各项技措贷款的利润+上年实际开支的经常性生产奖金和计件超额工资)
举例说明:某纺织厂经批准从一九七九年起试行利润留成。该厂一九七八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230万元,从利润中归还的各项技措贷款20万元,职工工资总额240万元,实行经常性生产奖励制度的职工标准工资总额为162万元,实际开支奖金8万元,实行计件超额工资工人的标准工资总额为42万元,实际开支计件超额工资4万元。一九七八年国家从工交商事业费中拨给该厂科研机构和职工技术培训机构经费共10万元。确定该厂新产品试制费为1%,经常性生产奖为10%,计件超额工资为20%,企业基金为5%。则:
基数利润留成比例为:〔(1,230万元-20万元+240万元×11%+8万元+4万元)×1%+10万元+240万元×11%+162万元×10%+42万元×20%+240万元×5%〕÷(1,230万元-20万元+240万元×11%+8万元+4万元)=85.48万元+1,248.4万元=6.84%
生产发展基金留成比例为:〔(1,230万元-20万元+240万元×11%+8万元+4万元)×1%+10万元〕+1,248.4万元=22.48万元+1,248.4万元=1.8%
职工福利基金留成比例为:〔240万元×(11%+5%×80%)〕÷1,248.4万元=36万元÷1,248.4万元=2.88%
职工奖励基金留成比例为:(162万元×10%+42万元×20%+240万元×5%×20%)÷1,248.4万元=27万元÷1,248.4万元=2.16%
(四)如何计算基数利润留成资金。以企业的基数利润乘以核定的基数利润留成比例,就得出应该留给企业的基数利润留成资金。
仍以某纺织厂为例,一九七九年批准该厂试行利润留成时,核定的基数利润留成比例为6.84%。一九七九年该厂实现利润1,480万元,用利润归还各项技措贷款24万元,留给企业的治理“三废”产品利润10万元,年末欠交利润100万元。一九八〇年实现利润1,720万元,用利润归还各项技措贷款27万元,留给企业的治理“三废”产品利润13万元,已交利润1,600万元。则该厂一九七九年应交利润为1,446万元(即1,480万元-24万元-10万元)。一九八〇年应交利润为1,680万元,(即1,720万元-27万元-13万元)。一九八〇年的应交利润加年初欠交利润共1,780万元,大于一九七九年应交利润,一九八〇年已交利润1,600万元也大于一九七九年应交利润,因此,应以一九七九年应交利润作为基数利润,其基数利润留成资金为98.9万元(即1,446万元×6.84%)。
(五)什么是增长利润。每年的增长利润,都是按当年利润与上年利润相比计算的,而不是按当年利润与核定基数利润留成比例所用的基年利润相比计算的。也就是说,增长利润是采取环比的办法计算,而不是采取定比的办法计算的。例如一九八〇年的增长利润,是用一九八〇年的利润与一九七九年的利润相比,一九八一年的增长利润,是用一九八一年的利润与一九八〇年的利润相比。具体的说,增长利润是指企业当年应交利润,加年初欠交利润,减年末欠交利润后,大于上年应交利润的部分。如果当年应交利润加年初欠交利润,减年末欠交利润后,等于或小于上年应交利润,则当年就没有增长利润。
由于企业的利润留成资金是从当年的利润中提取留用的,应当留给企业的利润留成资金就没有必要上交国家了,因此,企业年末没有上交的利润,并不都是欠交利润。其中有一部分是企业应得的利润留成资金,有一部分可能是欠交利润。由于从决算报表中不能直接查出年末欠交利润,因此,增长利润可以用下面公式试算:
增长利润=〔本年已交利润-上年应交利润×(1-核定的基数利润留成比例)〕÷(1-规定的增长利润留成比例)
有国家规定抵交利润的,上式中的本年已交利润应包括抵交利润。
如果试算结果符合于0≤增长利润≤本年应交利润+年初欠交利润-上年应交利润,说明上式计算数字正确无误。
如果试算结果,增长利润>本年应交利润+年初欠交利润-上年应交利润,说明年末有超交利润。而超交利润是不能参予留成的,因此,应改按另一公式计算增长利润,即:
增长利润=本年应交利润+年初欠交利润-上年应交利润
如果试算结果,增长利润<0,则说明当年利润比上年下降,没有增长利润。还以某纺织厂为例,该厂一九七九年应交利润1,446万元,年末欠交利润100万元。一九八〇年应交利润1,680万元,已交利润1,600万元。该厂核定的基数利润留成比例为6.84%,规定的增长利润留成比例为20%,则该厂一九八〇年的增长利润为:〔本年已交利润-上年应交利润×(1-核定的基数利润留成比例)〕÷(1-规定的增长利润留成比例)=〔1,600万元-1,446万元×(1-6.84%)〕÷(1-20%)=(1,600万元-1,347万元)÷80%=253万元÷80%=316万元。
试算结果:0<316万元<334万元=1,680万元+100万元-1,446万元,增长利润为316万元。
(六)增长利润留成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增长利润留成比例是由国家按不同行业规定的。石油、电力、石油化工和国外引进成套设备等盈利水平较高的企业,增长利润留成比例为10%;冶金、机械、电子、化工、轻工、纺织、建材、森工、铁路、交通运输和其它企业为20%;煤炭、邮电、民航、农机企业为30%。
增长利润留成和基数利润留成一样,是以独立核算的基层企业为计提单位的。上面所说的行业,也是按计提利润留成单位的实际性质划分的。例如石油、电力、石油化工、煤炭、邮电、民航等部门所属独立核算的机械工业企业,其增长利润留成比例应按20%计算。但不是独立核算的机械厂,则应按其隶属关系划分,如电网所属非独立核算的机修厂,应与电网统一核算,统一按10%计算增长利润留成。有些独立核算企业,由于生产品种较多,按性质不易划清行业,例如有的企业既生产一般机械产品,又生产农机产品,对这样的企业则按其主要产品划分。主要生产一般机械产品的按20%计算,主要生产农机产品的按30%计算。
(七)怎样计算增长利润留成资金。用增长利润乘以规定的增长利润留成比例,即得出增长利润留成资金。上例某纺织厂的增长利润留成资金为63.2万元,(即316万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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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