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
我做了二十多年财会工作,多年来,我对财会工作充满着信心,期望着光明的到来。
粉碎“四人帮”以后,祖国大地重见光明,党中央及时提出了建设“四化”,我们财会人员更是欢欣鼓舞。特别是国务院重新颁发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我们的前景更加光明,决心为“四化”贡献出自己的毕生力量。但是,几年来的实践,使我大失所望,并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改了行。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九七八年四月份,我原工作的单位石咀山市交通局,在组织交通安全参观时,擅自扩大参观地点,并借机游山玩景,挥霍浪费,群众意见很大。当我提出意见时,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不但不支持我,反而向市委组织部诬告我无视领导,并借机打击报复。无奈我只好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批转石咀山市处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调查后,确认我反映的情况属实,并登载了简报。但由于那位主要领导的极力包庇,问题非但没有解决,而且违反财经纪律的事情有增无减。比如:他亲自张罗用公款请客办招待;亲自提议给不能享受误餐补贴的人发放定期补助费;用公款为自己盖“局长独院”,致使基建费超支百分之五十以上等等。我向市有关部门反映,也没有人为我撑腰,甚至连句公...
编辑同志:
我做了二十多年财会工作,多年来,我对财会工作充满着信心,期望着光明的到来。
粉碎“四人帮”以后,祖国大地重见光明,党中央及时提出了建设“四化”,我们财会人员更是欢欣鼓舞。特别是国务院重新颁发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我们的前景更加光明,决心为“四化”贡献出自己的毕生力量。但是,几年来的实践,使我大失所望,并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改了行。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九七八年四月份,我原工作的单位石咀山市交通局,在组织交通安全参观时,擅自扩大参观地点,并借机游山玩景,挥霍浪费,群众意见很大。当我提出意见时,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不但不支持我,反而向市委组织部诬告我无视领导,并借机打击报复。无奈我只好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批转石咀山市处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调查后,确认我反映的情况属实,并登载了简报。但由于那位主要领导的极力包庇,问题非但没有解决,而且违反财经纪律的事情有增无减。比如:他亲自张罗用公款请客办招待;亲自提议给不能享受误餐补贴的人发放定期补助费;用公款为自己盖“局长独院”,致使基建费超支百分之五十以上等等。我向市有关部门反映,也没有人为我撑腰,甚至连句公正话也没有人讲。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只好向宁夏日报社反映,报社主持了正义,于十一月八日把我的反映以来信形式刊登。但是,你登你的,我干我的,报纸虽已刊登月余,有关部门仍置若罔闻,无声无息。
反映的问题没人管还不要紧,可是我却遭了殃。交通局那位主要负责人,利用职权处处给我“小鞋”穿还不算,还给我戴上了“搞阴谋诡计”、“破坏安定团结”、“想搞垮党组”等大帽子。我四方呼吁,八方反映,都无济于事。最后,按照这位主要领导人的意图,把我调出交通局改了行。坚持原则,落得个这样结果,不能不令人痛心费解!
时至今日,我仍然时刻想念战斗在财会岗位上的同志们,难道他们永远只能当两面受压的“豆饼”干部吗?看来,光颁发一个《条例》是难以保证财会人员的职责权限的。像我这样遭遇的财会人员恐怕不是个别的!这样下去,怎样使我们的经济管理工作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越重要,实在需要制订一项保障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权限的有力措施,否则将是一句空话。我的亲身经历促使我这样大声疾呼!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想引起有关部门对财会工作的重视,特别是财会人员的正当权利应有切实的保障。信中所讲的事情,完全属实,我愿以我的党籍作担保。由于心情激动,可能有些言词欠妥,但这是我肺腑之言’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宁夏石咀山市生资日杂公司干部吴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