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收到不少读者来信,询问有关计提企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方面的问题。国营企业的企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是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企业提取这三类基金,取决于工资总额的多少和比例的大小。对上述三类基金的提取比例已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对计提三类基金的基数和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部门虽然作过多次规定和补充,但比较零散。现请主管部门的同志就后两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企业基金的基数
一九七九年以前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和企业基金的一部分,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三大类。由于企业发给职工个人的各项奖金(包括企业基金按规定用于发放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金的部分),都统计在工资总额之内,因此,奖金发放多的企业,工资总额就多,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和企业基金也随之增多。这种将奖金列为提取三类基金的基数,基金又可以作为发放奖金依据的“滚雪球”的办法很不合理。所以财政部在(79)财企字第657号文件中规定,“从一九八〇年一月一日起,企业提取企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
本刊收到不少读者来信,询问有关计提企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方面的问题。国营企业的企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是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企业提取这三类基金,取决于工资总额的多少和比例的大小。对上述三类基金的提取比例已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对计提三类基金的基数和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部门虽然作过多次规定和补充,但比较零散。现请主管部门的同志就后两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企业基金的基数
一九七九年以前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和企业基金的一部分,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三大类。由于企业发给职工个人的各项奖金(包括企业基金按规定用于发放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金的部分),都统计在工资总额之内,因此,奖金发放多的企业,工资总额就多,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和企业基金也随之增多。这种将奖金列为提取三类基金的基数,基金又可以作为发放奖金依据的“滚雪球”的办法很不合理。所以财政部在(79)财企字第657号文件中规定,“从一九八〇年一月一日起,企业提取企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时均按扣除各种奖金后的工资总额计算。”另外,按照国务院国发(1979)245号文件规定,从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份开始对职工发放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这种补贴,在会计核算上作为工资基金,在统计上是列为工资总额,但不作为计算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奖金和企业基金的基数。因此,企业在计提上述三类基金的时候,是以工资总额扣除各种奖金和副食品价格补贴后的数额作为基数的。
二、关于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和企业基金所根据的职工工资总额的范围
除了明确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和企业基金的基数以外,还需要明确企业里哪些人员的工资总额(扣除各种奖金和副食品价格补贴)属于计提这三类基金的范围。
国家统计局一九七八年十月颁发的《一九七八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一九七九年九月颁发的《一九七九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规定,企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包括“固定职工、临时职工、计划外用工”三大类。其中计划外用工,包括常年参加企业生产的亦工亦农人员、职工家属、街道组织及劳动力管理站(所)介绍的人员和用集体所有制指标招收的职工等。按照这个统计口径,计划外用工多数是属于集体所有制的人员,而这些人员是不应当提取上述三类基金的。财政部一九七九年在财企字第657号文件中规定,计提上述三种基金的工资总额是指固定职工、临时职工和一部分计划外用工的工资总额,这里所指一部分计划外用工,就是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正式批准常年参加企业生产的亦工亦农人员和个别企业用集体所有制指标招收的人员。除此之外的计划外用工的工资总额,不属于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和企业基金所根据的职工工资总额的范围。
(财政部工交司制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