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些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和我们工作中的缺点,财务上带来了许多遗留问题,如各单位往来帐上长期难以清理的悬案、烂帐、坏帐等,总称为呆帐,就是一例。这些呆帐,有的是核对不符,长期呆滞在各有关科目中;有的是对方查无下落(如私人往来欠款),多年来悬而未决,等等。会计人员对这些呆帐也甚感头痛,有的单位就采取简单办法,不论金额大小,问题能否解决,一律核销了事。如有的单位一次就核销上千元甚至几千元;有的社办厂还把这些呆帐冲减社有基金。做法虽异,但其危害皆同,都是把社会主义公有财产,轻易地一笔勾销了。
有关制度对核销坏帐已有明文规定:一次核销五百元以上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但是,这个规定往往流于形式,报批的,审查不严;不报批的,也无人追查,即使其中包藏贪污浪费行为的,也不了了之。
为此,建议各单位对往来帐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对确实无法核对清楚的往来呆帐,应逐项说明形成的时间、原因和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核销。
前些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和我们工作中的缺点,财务上带来了许多遗留问题,如各单位往来帐上长期难以清理的悬案、烂帐、坏帐等,总称为呆帐,就是一例。这些呆帐,有的是核对不符,长期呆滞在各有关科目中;有的是对方查无下落(如私人往来欠款),多年来悬而未决,等等。会计人员对这些呆帐也甚感头痛,有的单位就采取简单办法,不论金额大小,问题能否解决,一律核销了事。如有的单位一次就核销上千元甚至几千元;有的社办厂还把这些呆帐冲减社有基金。做法虽异,但其危害皆同,都是把社会主义公有财产,轻易地一笔勾销了。
有关制度对核销坏帐已有明文规定:一次核销五百元以上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但是,这个规定往往流于形式,报批的,审查不严;不报批的,也无人追查,即使其中包藏贪污浪费行为的,也不了了之。
为此,建议各单位对往来帐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对确实无法核对清楚的往来呆帐,应逐项说明形成的时间、原因和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