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国营工业企业一九七九年年度会计报表资金平衡表和国家资金表中以下几个项目如何填列?
1.“待核销清产核资中盘亏(减盘盈)和报废损失”;
2.“清产核资中盘亏(减盘盈)报废的流动资产”和“清产核资中盘盈(减盘亏)的流动资产”;
3.“待核销清仓报废损失”;
4.“清仓报废损失”。
答:根据有关清产核资办法的规定,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发现的盘亏(减盘盈)和需要报废的流动资产,在未经上级批准前仍应填列在资金平衡表的“材料”、“产成品”等原项目内,并应在补充资料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项目内填列;对于已报经上级批准但未经财政部批准核销的,应填列在“待核销清产核资中盘亏(减盘盈)和报废损失”项目内(盘盈大于盘亏和报废损失的净额用红字表示);对于已报经财政部批准核销的,应填列在国家资金表“清产核资中盘亏(减盘盈)报废的流动资产”项目内(盘盈大于盘亏和报废损失的流动资产净额,应填列在“清产核资中盘盈(减盘亏)的流动资产”项目内)。
根据清仓查库的有关规定,在一九七七年和一九七八年清仓查库中发现的超储积压物资中的一些确实需要报废处理的物资,在已报经上级批准,但未经财政部批准核销...
问:国营工业企业一九七九年年度会计报表资金平衡表和国家资金表中以下几个项目如何填列?
1.“待核销清产核资中盘亏(减盘盈)和报废损失”;
2.“清产核资中盘亏(减盘盈)报废的流动资产”和“清产核资中盘盈(减盘亏)的流动资产”;
3.“待核销清仓报废损失”;
4.“清仓报废损失”。
答:根据有关清产核资办法的规定,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发现的盘亏(减盘盈)和需要报废的流动资产,在未经上级批准前仍应填列在资金平衡表的“材料”、“产成品”等原项目内,并应在补充资料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项目内填列;对于已报经上级批准但未经财政部批准核销的,应填列在“待核销清产核资中盘亏(减盘盈)和报废损失”项目内(盘盈大于盘亏和报废损失的净额用红字表示);对于已报经财政部批准核销的,应填列在国家资金表“清产核资中盘亏(减盘盈)报废的流动资产”项目内(盘盈大于盘亏和报废损失的流动资产净额,应填列在“清产核资中盘盈(减盘亏)的流动资产”项目内)。
根据清仓查库的有关规定,在一九七七年和一九七八年清仓查库中发现的超储积压物资中的一些确实需要报废处理的物资,在已报经上级批准,但未经财政部批准核销的,应填列在资金平衡表“待核销清仓报废损失”项目内。此项清仓报废损失,如在一九七九年已随同清产核资盘亏和报废损失统一上报,并已报经财政部批准核销的,应填列在国家资金表“清仓报废损失”项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