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德两国的议会和政府为了保证国家法律和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使立法、执行、监督机构相互制约而又协调地工作,在财政方面逐步建立了一套比较严密的监督体系。在法国设有财政总监、财务监察官、帐目法庭三个机构,在西德设有审计局和托管公司两个机构,分别对财政、财务和企业单位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下面,把这些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情况简介如下:
一、法国的财政总监
这个机构是由法国经济部和财政部共同领导的,直接受两部部长领导。由于它是搞重点监督,不是系统的监督,所以人数较少,只有一百人。财政总监干予的范围很广,一切公共会计,无论是国家的和省的,包括税局、海关、公共机构、国营企业、接受国家补贴和借款的私营企业、以及所有执行国家预算的单位和部门,都可以进行监督。至于要到那里去检查,检查什么问题,有经济、财政部长决定的,也有财政总监自己确定的,其他部的部长也可以提出要求。为了工作的需要,财政总监在全国每个地区(全国一百零二个省,划分为二十二个地区)派有一个财政监督官,有些专业部门,如社会福利部门、对外经济合作部门等,也派有财政监督官。财政监督总官与各地区、各部门的监督官联系很密切,上边可以对...
法、德两国的议会和政府为了保证国家法律和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使立法、执行、监督机构相互制约而又协调地工作,在财政方面逐步建立了一套比较严密的监督体系。在法国设有财政总监、财务监察官、帐目法庭三个机构,在西德设有审计局和托管公司两个机构,分别对财政、财务和企业单位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下面,把这些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情况简介如下:
一、法国的财政总监
这个机构是由法国经济部和财政部共同领导的,直接受两部部长领导。由于它是搞重点监督,不是系统的监督,所以人数较少,只有一百人。财政总监干予的范围很广,一切公共会计,无论是国家的和省的,包括税局、海关、公共机构、国营企业、接受国家补贴和借款的私营企业、以及所有执行国家预算的单位和部门,都可以进行监督。至于要到那里去检查,检查什么问题,有经济、财政部长决定的,也有财政总监自己确定的,其他部的部长也可以提出要求。为了工作的需要,财政总监在全国每个地区(全国一百零二个省,划分为二十二个地区)派有一个财政监督官,有些专业部门,如社会福利部门、对外经济合作部门等,也派有财政监督官。财政监督总官与各地区、各部门的监督官联系很密切,上边可以对下发指示,下边可以要求支援帮助,地区和部门的检查报告,由监督总官看后再上报。财政总监和部内各司局合作的很好,在去检查时,要相互研究情况,密切配合工作,拟出检查提纲,既要看被检查单位公务人员质量如何,工作效果好不好,也要深入检查其问题,要有全面的评价。在进行检查时,允许被检查者提出不同意见,连同检查报告一并上报。监督官有自主权,他的检查报告,由个人负责,亲自签字,别人不能干预,施加影响。
二、法国的财务监察官
国家财务监察官这个机构,也是由经济部和财政部共同领导。它是负责监督国营企业财务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搞好经营管理,赚取更多的利润。据说,第一次大战后,法国接收了一些德国工业,国家逐步建立了一些公司,但经营得不大好,议会发了火,于是在1935年立法设立了财务监察官。现在法国国有化企业更多了,这方面的工作就更强化起来了。
国家财务监察官现在有六十四人,它所监察的范围,包括所有国营企业、国家参股50%以上的企业和受国家援助的企业团体,据说有500家之多。监察官的工作任务,一是起桥梁作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二是起监督作用。他要检查企业的经济财务活动,看是否按政府的法律和工作要求办事,经营是否合理和有利,通过检查分析计划、帐目,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工作。一般的国营企业,必须接受财务监察官的定期检查,大的国营企业则驻有财务监察官,在那里办公,他作为政府的代表,有权参加企业董事会,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财务监察官有顾问权,没有决定权,不干预企业的正常活动,但遇有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的决定,则有权否决,对股东大会的决定也是这样。他的否决权能否成立,只有部长才能作出决定。关于企业帐目的事后检查,则由帐目法庭办理。
三、法国的帐目法庭
法国的帐目法庭,同其他法庭一样,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它的权力是议会授予的,不受行政权力的控制,专门负责审查政府各部门的财政帐目和国营企业、公共机构等财务帐目,属于事后监督性质。
帐目法庭是一个法院式的机构,现有250人,法庭的法官是终身职业,一经任命,不能解雇,也不能随意调动。它的工作范围很广泛,除去议会费用和特别秘密费用对总统负责不能检查外,有权监督各部部长和一切公共部门。各级财政决算、官方半官方机构的财务决算、国营企业和国家参股50%以上企业的决算,在年度终了后,都要报送帐目法庭予以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的情况。每年年底,各省总出纳要把帐目拿到帐目法庭接受审查。国家财政部的年度决算也要交帐目法庭审查,然后由法庭写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提交议会审查通过,起草一个法令批准,并在报纸上公布。
法国市镇财政决算较多,有36,400个,首先由省总出纳代替审查,没有问题不一定都上报。预算总额超过2,200万法郎的,要由帐目法庭审查。还有,公共会计负有个人责任需要处理的,也由帐目法庭办理。
四、法国其他方面的财政监督
除上述监督机构外,预算司和公共会计局也负有一部分监督责任。预算司也设有若干财政检察员,派到中央一些部门去,进行预算的审查及有关工作。公共会计局,是专管预算执行工作的。预算确定之后,由公共会计局和省的总出纳严格执行。在工作中坚持四条原则:(1)收支预算必须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会计上立了户头,才能执行。没有法定预算或不符合制度的开支,会计有权拒绝执行,立法者强令执行,责任由其自负。(2)制定法令和预算的要同执行法令和预算的严格分开,这是一条重要原则,如此办理,可以避免许多弊端。(3)会计的责任是执行收付,出了差错,自己要拿钱抵偿。公共会计由财政部任命(省总出纳,省下面按财务区设的财务局长和按市镇设的财务所长,都是公共会计),别的部的会计,经财政部同意或由其授权的代表同意。(4)帐簿是统一的,由公共会计局制定。资金也是统一的,各部门的收入都交入国库,支付拨款,由会计按预算和制度办理。行政首长随便出主意,干预会计工作是行不通的。公共会计在预算执行中也尽了一份财政监督责任。
五、西德的审计局
联邦、州、区(市)三级都设有审计局,是一个独立的机构,领导成员由政府提名,议会批准,任职以后,即为终身职业,直到65岁退休。审计局的任务,是对财政进行监督,它不受任何人的操纵。
据西德巴伐利亚州的情况,州财政部和其他部每年年度终了后,应向州审计局报送决算,由其逐项审查,看是否符合法令规定,经济上是否合算,有什么问题,并按规定写出审查报告,提交议会审查批准。州议会有权要求审计局对某些问题进行重点审查,并作出报告。审计局也可以就某些支出进行专门调查。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审计局也有人参加,可以提出意见,但无审定权。对年度决算,审计局在审查报告中,可以针对问题提出应当采取的措施,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的问题。审计局审查决算提出的不同意见,到议会为止,议会如何决定,即按决定执行。
联邦审计局,有官员四百人,职员一百人。巴伐利亚州审计局有134人(内领导成员12人,是终身职业),州属七个区,每区有一个审计处。该州慕尼黑市审计局有80人,据说下边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大。
六、西德的托管公司
西德的托管公司,是根据政府法令成立的,现有三百多家,四千多名经济鉴定人。托管公司属于私营股份公司,成立时要报经政府批准。它的任务是,对企业的帐目、财务情况和年终会计报表进行审查、鉴定。除了鉴定本国企业外,还为外国公司服务。在总部设有外国企业经济鉴定部。托管公司对企业的帐目、决算鉴定后,都要写出鉴定报告,由企业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作报告。鉴定的目的,主要是审查其资产是否实在,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执行国家法令如何。鉴定合格的,股东信的过,对外信誉也好,易于取得政府的资助和银行贷款。从政府来讲,可以防止企业弄虚作假,造成经济的虚假和混乱,也可以防止企业偷漏税款。按照政府规定,国有化企业、政府参股在50%以上的企业、大的股份公司,以及银行、保险公司、建筑住房的储蓄所等,都应当接受经济鉴定,至于他们请那一家托管公司鉴定,则由其股东大会决定。受鉴定的企业要向托管公司交纳一定的手续费。托管公司除办理上述业务外,还接受政府和企业委托的某些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