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9 作者:云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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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者按:这篇文章,对进一步贯彻物质奖励制度,提出了很好的见解,值得大家一读。在社会主义阶段,物质奖励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手段,但它并不是万能的。它必须同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去做。同时,奖励制度还应在三兼顾的原则下,把集体和个人给国家的贡献挂起勾来,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搞平均主义,是非失败不可的。
去年以来,根据国家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试行了奖励制度。实践证明,它对于调动广大职工社会主义积极性,促进增产节约,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扭亏增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流是好的。但是,在试行奖励奖制度过程中,也听到一些反映,碰到一些问题,出现了一些毛病。有的问题已经或者正在得到纠正,有的问题还未引起应有的重视。为了总结经验,在奖励制度中,有必要进一步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研究和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正确贯彻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反对任何一种片面性。
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和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是统一的,它体现在奖励制度中,就是实行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不可偏废。只讲精神鼓励,不讲物质利益,是一种片面性。只讲物质利益,不讲精神鼓励...
编者按:这篇文章,对进一步贯彻物质奖励制度,提出了很好的见解,值得大家一读。在社会主义阶段,物质奖励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手段,但它并不是万能的。它必须同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去做。同时,奖励制度还应在三兼顾的原则下,把集体和个人给国家的贡献挂起勾来,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搞平均主义,是非失败不可的。
去年以来,根据国家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试行了奖励制度。实践证明,它对于调动广大职工社会主义积极性,促进增产节约,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扭亏增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流是好的。但是,在试行奖励奖制度过程中,也听到一些反映,碰到一些问题,出现了一些毛病。有的问题已经或者正在得到纠正,有的问题还未引起应有的重视。为了总结经验,在奖励制度中,有必要进一步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研究和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正确贯彻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反对任何一种片面性。
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和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是统一的,它体现在奖励制度中,就是实行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不可偏废。只讲精神鼓励,不讲物质利益,是一种片面性。只讲物质利益,不讲精神鼓励,也是一种片面性。能不能离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宏伟目标,离开细致而生动的政治思想工作,而采取“部署任务,先讲奖金”,“一批任务,一笔奖金,完成任务,奖金平分”等单纯依靠奖金解决一切问题呢?实践证明是不行的。至于为了推动某项工作,搞什么“迎接团代会活动奖”、“治安奖”、“计划生育奖”、“环厂赛跑奖”等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奖励,可能临时起点作用,但效果并不好,更是应当避免的。许多企业的奖励制度,作用大,效果好,能持久,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比较正确地贯彻了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他们实行物质奖励制度后,不但不放松政治思想工作,而是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生产劳动要认真地保证高质量,高效率,低消耗,低成本,增加生产,增加收入。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坚持把国家、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抵制一切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资产阶级思想侵蚀。他们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地评选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奖牌、奖状和各种荣誉称号,工人同志们说:“这种受到人民尊敬的政治荣誉,是用钱也难买到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们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贡献最大力量,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革命精神,影响所及是难以用数字来衡量的。在此基础上,本着国家、集体和个人三兼顾的原则,发给必要的奖金,作为物质鼓励,即“红旗之下有奖金”,广大职工说:“这样,我们政治上有奔头,物质上有盼头。”
(二)正确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反对平均主义。
实践证明,如果奖金不结合个人实际劳动成果,只简单地分一、二、三等评奖,并且尽量扩大得奖面,利益均沾,平均分配,或者“轮流座庄”,仍然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发了奖金,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群众还有意见。从各地区、各部门的经验看,尽管具体条件和情况不同,奖励形式有所不同,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奖励必须结合生产,奖励必须同经济效果挂勾。一个机械厂实行的“百分赛”综合奖就紧紧掌握了这一条原理,他们将产量、质量、品种、工时定额、消耗、设备利用等项指标,分别订出完成指标的基本分,超额的加分,完不成的减分,例如:完成质量指标得三十分,每超额百分之一加二分,完不成指标的全扣;完成产量指标的得十五分,超额百分之一加零点五分,完不成的全扣,其他几项指标也都订出不同的分。每月按全厂的总分和全厂提取的奖金额确定分值,每人按当月得分计算奖金。这种奖励办法的好处就是把奖励同生产紧密地结合起来,把每个人完成各种定额指标的好坏,用得分多少具体化,根据每个人得分多少分配奖金,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个厂实行奖励后同奖励前比较,每月平均,总产值增加百分之三十六,产量增加百分之二十一,质量提高百分之四,利润增加百分之五十四。工人们说:“平均主义是祸根,按劳分配是原则,结合生产给奖励,企业面貌焕然新。”
(三)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反对各自为政,自行其是。
奖金和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生产建设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关的方针、政策、原则以及主要要求,必须统一规划,全盘考虑,照顾左邻右舍,不能政出多门,自行其是。譬如,岗位津贴,是一种按劳付酬的补充形式,对少数特殊工种的人员,如高温、井下、地质勘探以及掏粪工人、扫街的清洁工人、火葬场的搬尸、火化工人等,每人每天分别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是完全必要的,职工满意,社会上也同情。但是,如果不从全局出发,只照顾本行业某些工种的问题,自行决定实行岗位津贴,也许从一个工种、一个行业、或一个地区看是有道理的,可行的,但从其他行业和全局看,则矛盾很多,要引起一系列连锁反映。可能调动一部分职工的积极性,但影响另一部分职工的积极性;可能调动这个行业职工的积极性,但影响其他行业职工的积极性;可能解决一个地区的一些问题,但对全国会产生更多的矛盾,甚至会出现火葬场搬尸、火化工人同卖水果的售货员拿一样的岗位津贴,掏大粪的同卖香水的享受一样的岗位津贴等十分不合理的现象。奖金也有类似的问题。因此,处理奖金、津贴和补助这类问题,要从全局出发,慎重从事。
(四)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关系,反对只顾一头。
毛主席多次讲过,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我们的方针是,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生产长一寸,福利长一分”。不关心群众生活的官僚主义态度必须反对。但是,离开生产谈生活,离开国家、集体讲个人利益、离开思想政治工作搞奖金是肯定不行的。
在处理奖金和津贴的问题上,必须考虑国家计划的完成情况和经济效果的大小,贯彻国家、企业、个人三兼顾的原则。这里首先是多劳多贡献,然后是多得;首先是国家、集体多得,然后是个人多得,而不能相反。但是,有的企业不考虑计划是否完成,经济效果大小,能发奖就发奖,能多发就多发,有的甚至发生亏损也发奖金,个人得到了好处,却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这就很不好。还应当指出,我们实行计划经济,奖励必须与国民经济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必须从实际出发。譬如,我们有短线产品,有长线产品。对短线产品,要想方设法多生产,超产的要奖励。对长线产品,只能适当生产、限制生产,积压很多的甚至暂不生产,在这种情况下,超产的不但不能奖励,而应当受罚。所有这些,都必须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不能千篇一律。
处理企业基金问题也应当这样。这方面“三兼顾”原则,主要体现在企业基金的提取和使用上。譬如,有的企业并没有完成计划,为了提企业基金,年末调整一下而完成了计划;也有的没有完成计划,而是做为“视同”完成计划,也提了企业基金。当然,因为重大因素变化而需要调整计划时,也只能按照调整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而不能为了企业提取企业基金而调整计划,更不能搞什么“视同”完成计划,一定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在企业基金使用方面,如果有的企业将企业基金的大部分或者全部用于个人奖励,而应该由企业基金解决的生产技术措施和集体福利设施,因无资金而不能举办,结果影响生产发展和集体福利的改善,这对于国家、企业以及个人都是不利的。
(五)正确解决“立法”和“执法”问题,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执法从严,违法必究。
我们在奖励方面的法令、规定和制度还很不完备,有些办法也有不同看法,这需要在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完善起来。已经有法的、有规定的,就必须依法行事,循章办事,不能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如果发现某些规定不合理、不完备,通过一定程序加以修改或补充是必要的,但在修改前还必须按规定执行,而不能自行其是。广大职工群众已经对于某些自行其是的做法和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表示了正当的不满,如把福利费分光吃净;扩大附加工资,假借附加工资“结余”之名分钱,分当年的、分以前年度的、甚至分以前十几个年度的所谓附加工资“结余”;擅自提高交通补贴、夜餐补贴、洗理费和其他一些福利开支标准和扩大开支范围;甚至有的给职工乱发涤卡、毛料等高档衣料和皮鞋、大衣等其他物品。有一位同志来信说:“发放衣料,实际上同私分国家财产差不多”。还有一位职工来信说:“我们工人虽然多拿了钱,但心头很不安,再这样下去,岂不拖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后腿”。特别应当指出:财政、财务和银行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对各单位的开支,要严格进行监督,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拨付。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要报请领导机关严肃处理。要及时反映情况,当好参谋,不能不闻不问,回避矛盾,更不能任其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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