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及流程体系
高校应依据《预算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逐步建立财务规章制度体系,并将其常态化。如,梳理本校的规章制度;对新出现的经济业务制订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对于已有经费管理办法的应根据新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编制财务知识手册,让非财务人员看懂预算。
(二)规范财务信息公开
高校财务信息应依法按期、及时公开,高校的预算、决算应当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要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文本含报表)规范披露,应当主动公开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采购招投标、受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财务预决算,年度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折旧情况,基建维修工程等信息。对“三公”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高校应通过建立独立的公开工作小组和监督委员会,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年鉴、简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并做到更新及时、反馈规范。
(三)将化债措施编入预算,规范管理举债
目前多数高校面临的难题体现在:一方面可统筹安排的收入在减少,支出却不断地增大;另一方面专项结...
(一)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及流程体系
高校应依据《预算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逐步建立财务规章制度体系,并将其常态化。如,梳理本校的规章制度;对新出现的经济业务制订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对于已有经费管理办法的应根据新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编制财务知识手册,让非财务人员看懂预算。
(二)规范财务信息公开
高校财务信息应依法按期、及时公开,高校的预算、决算应当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要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文本含报表)规范披露,应当主动公开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采购招投标、受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财务预决算,年度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折旧情况,基建维修工程等信息。对“三公”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高校应通过建立独立的公开工作小组和监督委员会,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年鉴、简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并做到更新及时、反馈规范。
(三)将化债措施编入预算,规范管理举债
目前多数高校面临的难题体现在:一方面可统筹安排的收入在减少,支出却不断地增大;另一方面专项结余大,资金效率低下。高校应积极处理和偿还旧的债务,将其编入预算。通过盘活存量专项资金,将其作为收入编入下年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对于以前年度的公益性资本支出的举债项目,可以通过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的形式,将旧债转为新债。最主要的是要制定债务偿还计划和争取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四)建立内部信息高度统一的预算管理平台
高校应建立内部信息高度统一的预算管理平台。在收集整理全校基础信息(包括人员信息、资产信息、定员定额标准等)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精细化信息共享平台,把全校各个部门零散的、孤立的软件系统对接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对于财务部门而言,需要建立会计科目和项目编码规则,设立科学的项目类型体系。同时要细化经济分类支出项目,使支出项目和会计科目相对应,实现精确的额度控制。
(五)实现精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内部控制
高校财务管理的精细化应从预算编制的精细化逐步推进。在新预算法要求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的背景下,各个部门需要上报各自全部收支内容,配合财务部门实现以收定支的预算策略。财务部门在汇总信息后,对于常规可实行定员定额的费用应按照定额处理,其定额标准应为全校认可。专项支出则由申请专项的部门负责答辩事宜,学校的预算编制委员会听取其答辩后讨论决定是否执行。
健全的内部控制需要有专业化的预算管理团队和完善的预算管理组织架构。应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完善预算活动的审计监督;事前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保障财务活动有效开展;事中对高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经费进行审核确认,对会计信息和有价凭证等进行审查,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事后对高校业务活动、会计信息的核算进行检查评估并建立强有力的问责制度。
(六)加快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建设,发挥内部预算监督作用
良好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可推进预算的科学编制和刚性执行。一是建立分类考核体系。如理科类的专项和文科类的由于经费的投入产出效益不同,应采用不用的评价标准;不同学科由于研究背景不同,也不可采用统一的标准。二是建立适合于专项性质的绩效评价体系,按照项目的过程管理分项目立项、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个方面来评价。项目立项过程注重于项目与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一致性,项目的立项程序是否科学、公平,是否根据专项的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应重点考评资金的到位率,资金使用的规范性,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进行额度控制等。项目绩效的评价过程侧重于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等是否达到目标,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何,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加强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预算审议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应有充分时间来审议预算草案,要由专业财务人员组成的委员会协助审议预算草案。财务部门应接受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质询,并提供完整的财务信息。应将行使预算审批权的全部过程和结果向教职工公开。此外,教职工代表大会还应建立预算绩效评价、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落实绩效评价与责任追究。
要充分发挥专项经费分管部门在监督预算执行中的作用。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部门应密切跟踪预算经费的编制、下达、使用和考评过程,确保专项的申报和批复符合相应的管理办法,同时应建立季度或半年度专项经费考核机制,考评不合格的部门或人员应收回专项经费结余或者来年不再支持专项经费。
责任编辑 鲍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