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随着私募证券基金行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对基金行业的监管不断加强,私募证券基金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在逐步完善,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有些私募证券投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机构)存在信息披露方面重视性不够、违规操作、虚报漏报等乱象。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首先,私募基金管理人采用“管理费+业绩提成”的利益分配方式,管理费用在分配过程中所占比例并不大,主要的还是靠绩效提成,这样的利益分配方式可以充分调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但同时也容易造成基金管理过程中重投资交易业务而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认知不高等问题。加之私募基金行业会计核算方式相对专业性强且十分复杂晦涩,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现阶段私募基金管理人对会计工作不重视,导致会计人员短缺或者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难以匹配私募机构会计核算需要。很多私募基金管理人并未按照要求每日以公允价值单独建账,或干脆把会计核算业务外包给证券公司代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甚至出现个别经理人擅自提取报酬并未公开披露的现象。另外,私募基金证券投资项目技术含量较高,有的基金产品在设计思路和原理上有一定的复杂性,...
目前,随着私募证券基金行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对基金行业的监管不断加强,私募证券基金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在逐步完善,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有些私募证券投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机构)存在信息披露方面重视性不够、违规操作、虚报漏报等乱象。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首先,私募基金管理人采用“管理费+业绩提成”的利益分配方式,管理费用在分配过程中所占比例并不大,主要的还是靠绩效提成,这样的利益分配方式可以充分调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但同时也容易造成基金管理过程中重投资交易业务而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认知不高等问题。加之私募基金行业会计核算方式相对专业性强且十分复杂晦涩,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现阶段私募基金管理人对会计工作不重视,导致会计人员短缺或者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难以匹配私募机构会计核算需要。很多私募基金管理人并未按照要求每日以公允价值单独建账,或干脆把会计核算业务外包给证券公司代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甚至出现个别经理人擅自提取报酬并未公开披露的现象。另外,私募基金证券投资项目技术含量较高,有的基金产品在设计思路和原理上有一定的复杂性,基金管理人出于安全、竞争和对未来收益最大化的考量,有一定的排他性和保密性,因此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主动性并不高。
其次,多数私募基金的会计核算主体和信息披露主体不一致,严重影响信息的可信度。一些私募机构由于财会专业能力较弱而将私募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整体外包的形式委托给第三方代理机构(主要是券商和独立第三方行政服务商),但信息披露却自己操作,由于主体不同,采用的参照依据和会计核算标准有所差别,导致两者之间披露的信息内容并不完全一致。
第三,基金会计核算处理方面,存在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却并未单独使用会计核算处理的情况。现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对于存入保证金未能明确现金、证券担保物的余额和变动所对应的具体细化的会计科目,以及对其损益的变化如何确认规定比较模糊。其一,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及的利息费用涉及银行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回购金融资产利息的支出金额,由于使用会计指引繁多,在会计执行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下,利息支出会计核算如何进行处理并未明晰;其二,融资融券业务具有高风险、高变动性特征,对其总体损益以及担保物未来损失情况应在信息披露范围内,但我国现行法规还未要求披露融资融券业务的具体信息。此外,我国结构化产品会计核算处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
最后,虽然基金业协会要求对私募基金进行披露,然而目前私募机构信息披露并不充分,同预期效果存在不小差距。一方面,私募基金管理人对于信息披露的主观意愿薄弱。国外成熟的基金市场上,基金管理人一般通过月报向投资者披露净值、投资策略等综合信息,而目前我国月报中只要求披露单只5000万元以上信息。另一方面,虽然私募基金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对采用这种核算方法所包含的潜在风险并未充分披露。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按照公允价值核算难以将人为操纵排除,价格虚抬现象屡见不鲜。另外,交易费用和业绩报酬披露过于简单,交易费用名目繁多,除了涉及股票、债券、权证、信托等交易过程中的费用,还包括代理机构的保管费、佣金、税费等费用,中间费用种类复杂,然而交易费用会计科目下并没有设置明细科目,费用披露较为笼统,使投资者无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具体费用的管控能力进行评价。
(二)改善建议
一是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薪酬,可以参照欧美行业绩效薪酬计算做法,规范薪酬计提方法,提高薪酬核算信息对外披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统一估值操作,确保薪酬披露信息程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秦楠,2019)。同时,加强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内部会计核算的主动性,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结合。基金行业协会可以采用培训、宣传等多种形式提升私募基金管理人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这不仅能使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证,而且对其自身声誉、机构的信用水平也有积极促进作用。另外,私募基金会计人员要提高专业能力和素质,胜任私募证券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二是加大对交易费用信息的披露力度。在交易费用进行单独核算的基础上,对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进行有效管理,在会计科目下对发生的交易成本明细进行详细核算,减少交易过程中间费用的不确定性,保障双方利益。同时,要强化信息披露的实效性,证券资产价格波动频繁、变化快,缩短信息披露时间有利于防止信息披露滞后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三是私募机构内部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解决自身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不合规、不清晰等问题。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将自查和场外监管相结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力度,扩大披露信息内容范围,在参照国际惯例的同时,也要和我国私募基金现实相结合,并且优化披露程序,提高披露内容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本文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项目、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院一般课题项目资助)
责任编辑 陈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