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绩效管理的全面施行,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使得事业单位许多地方可以借鉴企业成本核算。同时,事业单位与企业性质不同,决定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有自己的特点。本文结合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就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中常见的问题,提如下几点建议,供同行参考。
(一)正确区分成本项目和非成本项目
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对象,主要包含人力资源耗费(主要是工资福利费用),房屋及建筑物、设备的耗费(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材料、产品的耗费(库存物品),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耗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以及其他耗费。在确定成本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各项费用与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或产品)之间的因果关系,对确为实现其职能目标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并计算成本;对无关其业务或职能的费用则不计入成本。
假设A事业单位当期发生费用共计1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用5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费用5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折旧费用20万元,资产处置费用10万元,则应计入成本的为前两项之和即10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折旧费用,虽单位负有...
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绩效管理的全面施行,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使得事业单位许多地方可以借鉴企业成本核算。同时,事业单位与企业性质不同,决定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有自己的特点。本文结合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就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中常见的问题,提如下几点建议,供同行参考。
(一)正确区分成本项目和非成本项目
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对象,主要包含人力资源耗费(主要是工资福利费用),房屋及建筑物、设备的耗费(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材料、产品的耗费(库存物品),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耗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以及其他耗费。在确定成本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各项费用与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或产品)之间的因果关系,对确为实现其职能目标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并计算成本;对无关其业务或职能的费用则不计入成本。
假设A事业单位当期发生费用共计1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用5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费用5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折旧费用20万元,资产处置费用10万元,则应计入成本的为前两项之和即10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折旧费用,虽单位负有管理维护职责但并非为满足其自身开展业务活动需要,所以不计入成本。同理,资产处置费用,也不是为满足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发生的费用,因此也不应计入成本。
根据不同的成本信息要求,对成本核算对象可以选择完全成本法或制造成本法。尽管“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明细科目都可作为成本项目进行成本核算,但两者的核算内容是有差别的。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纳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单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旧(摊销)等费用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等纳入“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核算。按照以上界定,在对内部组织部门、业务团队、公共服务或产品等采用制造成本法进行成本核算时,单位管理费用不计入成本。
假设B事业单位内部分为业务一处、业务二处和行政后勤处三个部门,当期工资福利费用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当期领用材料分别为10万元、10万元、5万元,另发生应计入当期的工会经费和离退经费15万元。
上述B事业单位业务一处制造成本为40万元(当期工资福利费用30万元+当期领用材料10万元);业务二处制造成本为30万元(当期工资福利费用20万元+当期领用材料10万元);其他为“单位管理费用”,在制造成本法下不纳入成本。
(二)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进行成本计算
在公共服务(产品)成本核算时,为科学合理地对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分配,需要设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费用类明细科目进行成本项目核算。如“工资福利费用”属于人力资源耗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属于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的耗费等。当二级明细科目尚不能明确表示相应成本项目时,可在二级科目下进一步增设三级科目甚至四级科目或增加辅助核算。
假设C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提供甲公共产品过程中,领用材料10万元,用水耗费2万元,接受劳务服务4万元,为区分成本项目,可在“商品和服务费用”下增设三级科目“材料费用”“水费”“劳务费”。
在归集成本时,能够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应当用合理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所谓合理,是指方法科学,逻辑合理。
假设D事业单位某会计期间电费共计耗费10万元,既有业务部门耗费又有行政后勤部门耗费且无法分电表计算。如何合理分配,就要看耗用电费形成的原因。
如上述电费主要是照明、一般办公设备(如电脑、空调)用电形成的,和人员数量成正比,那么分配标准应根据人员占比情况。假设D事业单位共100人(其中业务部门人员为70人,行政后勤人员为30人),则业务部门应计电费=10×(70/100)=7(万元);行政后勤部门应计电费=10×(30/100)=3(万元)。会计分录为: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电费”7万元、“单位管理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电费”3万元,贷记“银行存款”10万元。
如上述电费主要由业务部门专用设备用电形成,一般办公耗费所占份额可以忽略不计,则应全部计入业务活动费用中。假设D事业单位业务部门专用设备总功率为10000瓦(其中业务一处专用设备功率为6000瓦,业务二处专用设备功率为4000瓦,且两者工作时间相同),此种情况分配标准应根据功率占比,则业务一处应计电费=10×(6000/10000)=6(万元);业务二处应计电费=10×(4000/10000)=4(万元)。
具体核算某项公共服务(或产品)成本时,对资产或服务的耗费,应考虑工作量占比或人力资源耗费(工资福利费用等)占比情况。
假设E事业单位提供甲、乙两种公共产品,当期业务部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12万元,行政后勤部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3万元。甲、乙两种公共产品共耗费6000工时(其中甲耗费2000工时,乙耗费4000工时)。若采用制造成本法,甲公共产品应计折旧=12×(2000/6000)=4(万元);乙公共产品应计折旧=12×(4000/6000)=8(万元)。若采用完全成本法,还应将行政后勤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3万元也采用上述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即甲公共产品应计折旧=15×(2000/6000)=5(万元);乙公共产品应计折旧=15×(4000/6000)=10(万元)。
完全成本法中,如存在纳入单位管理费用的工会经费等按人员费用比例计提的费用,应按工资福利占比情况进行分配。
假设F事业单位生产丙、丁、戊三种公共产品,当期工资福利费共24万元,其中生产丙、丁、戊的人员工资福利费分别是12万元、8万元、4万元。当期单位工会经费为6万元。则各公共产品工会经费分配如下:丙公共产品应分配工会经费=6×(120000/240000)=3(万元);丁公共产品应分配工会经费=6×(80000/240000)=2(万元);戊公共产品应分配工会经费=6×(40000/240000)=1(万元)。
成本核算中存在辅助部门之间互相提供服务、产品成本,还应进行交互分配,本文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在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应充分借鉴企业成本会计领域的研究成果,同时积极利用、开发政府会计财务软件,根据本行业特点、不同的成本信息需求,通过增设明细科目和挂接辅助核算等方式,进行不同层次、不同维度的成本核算,以满足单位成本管理、公共产品定价等需求。
责任编辑 武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