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2 作者:傅元略 作者简介:傅元略,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FU Yuan-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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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引言
当前,全球产业价值链正在调整升级,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优势和政策导向,努力维持主导地位,而发展中国家试图在自主创新和后发优势的推动下打破固化状态,力求提升在价值链中的地位。我国如何更好地参与全球产业价值链重构,尤其是发挥互联网应用优势,加快我国产业链从中低端迈向高端的速度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值得深入研究。在数字化转型日益深入的背景下,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和跨企业协同治理是一项崭新而复杂的课题。是否存在一种协同管控新机制来引导数字化环境下产业价值链不同流程和节点企业的协同共创价值和共享利益,是本文要聚焦研究的关键问题。
本文主要阐述的内容有:一是论证数字经济下产业链变革和发展的趋势。二是构建产业价值链的协同管控四维度新模式和论证四维度模式中的“三力”。三是将跨企业协同管控落实到各子流程和实现其互联协同效应。最后,归结本文的研究结论,并提出将来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二、数字经济下产业价值链的发展趋势
2020年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这对于重构产业价值链中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技...
一、引言
当前,全球产业价值链正在调整升级,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优势和政策导向,努力维持主导地位,而发展中国家试图在自主创新和后发优势的推动下打破固化状态,力求提升在价值链中的地位。我国如何更好地参与全球产业价值链重构,尤其是发挥互联网应用优势,加快我国产业链从中低端迈向高端的速度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值得深入研究。在数字化转型日益深入的背景下,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和跨企业协同治理是一项崭新而复杂的课题。是否存在一种协同管控新机制来引导数字化环境下产业价值链不同流程和节点企业的协同共创价值和共享利益,是本文要聚焦研究的关键问题。
本文主要阐述的内容有:一是论证数字经济下产业链变革和发展的趋势。二是构建产业价值链的协同管控四维度新模式和论证四维度模式中的“三力”。三是将跨企业协同管控落实到各子流程和实现其互联协同效应。最后,归结本文的研究结论,并提出将来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二、数字经济下产业价值链的发展趋势
2020年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这对于重构产业价值链中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是有力的推动。在产业价值链重构方面,“上云用数赋智”的核心是促使产业价值链节点企业的业务流程数字化和智能化(下面有时也用数字化转型来替代)。节点企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流程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程度越高,产业价值链变革步伐就越快。在产业价值链重构过程中,将出现以下变化:
(一)产业价值链的共创价值外部化特性将更为明显
产业价值链是从产业层面上考虑整个产业链的每个节点企业价值链的整合。在数字化转型下,产业链的价值活动囊括了产业链中企业所有的价值活动,而且这些价值活动是相互协同和相互制约去共创价值,共享利益。产业价值链越来越专业化、规模化、互联网化,从而带来规模经济和协同效应。
企业供应网理论(Supply Network Theory,SNT)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TCE)通常用来解释产业价值链如何确保产业链节点企业的竞争优势。SNT理论提出,在供应网络或价值网络中,资产积累和价值创造资产有助于开发联合产品(Fu,2007;Chassagnon,2014),因此,任何基于产业网络的收益实现都需要在产业互联网的各方之间协同共创价值。TCE理论认为,在组织间环境中,行为和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资产的特殊性是交互共享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因此,有必要确保广泛的协同治理(Williamson,1985;Fu,2017;傅元略,2017),这可以减少在共享环境中的管控成本和业务交易成本(Hakansson和Lind,2006;Latusek和Vlaar,2018)。
数字经济时代,客户更是产业链价值的重要起点,在产业互联网的交互过程中,客户的需求也更加多样化。产业价值链在很大程度上仍表现为产业价值链的区域化(刘洪愧等,2016),一些发达国家在高端技术产业链的链主地位依然明显(佟家栋等,2017)。但是随着产业互联网和数字化转型的深入发展,企业价值创造的主要来源将由企业内部转移到外部,从制造领域逐步转移到消费领域和上下游企业协同创造价值,由此带来了产业价值链的持续重构。共创价值的外部化越高,客户就越愿意配合产业链的供应商协同创造价值,客户会对产业价值链的协同管控和云服务形成信赖(碰到问题时首先想到)或依赖(离不开、频繁使用,从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中分享了利益),并具有强烈参与协同管控的意愿,共同创造更多价值和分享更多利益。
(二)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方式将发生变革
在数字经济下,协同利用技术资源(包括相应高端人才资源)获得竞争优势和发展可持续性是非常关键的。产业价值链的链主(龙头企业)在该产业的高端专利技术和人才资源具有排他性的优势,同业竞争对手无法在短期内模仿或复制,并且链主往往可借助产业互联网领先发展的优势,以更低的成本负担和更好的盈利机会帮助合作伙伴解决问题(Hurmelinna-Laukkanen等,2012),从而获得长期的协同效应(Caglio和Ditillo,2008;Kim等,2010)。协同管控可以缓解产业价值链中各节点企业的机会主义风险,以较低的交易成本确保交易的稳定性和经济效益(Tomkins,2001;Hakansson和Lind,2004)。产业价值链节点企业通过“上云”(即应用云服务平台)和数字化、智能化,可以使得企业内外部运作协同管控更加高效,产业价值链上下游更有效地打通和协同,促进产业链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升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水平需要从两大层面出发。从中微观层面来看,中国产业价值链数字化转型成功的案例,如海尔、美的等龙头企业主导进行了各自的产业互联网建设,但更多是以龙头企业的业务做有限的集成和拓展,各节点企业的大数据和制造能力等资源对整条产业链的开放程度普遍不高。因此,需要考虑如何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产业链节点企业的各业务流程(如科研、营销、采购、制造、财务、人力等)进行协同管控,为产业价值链增创价值。从宏观层面来看,我国在倡导产业互联网生态建设尤其是工业互联网建设方面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也积累了产业链数字化和智能化推进的经验,但在宏观层面如何进行顶层设计,实现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资源的协同管控,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三)产业价值链共享利益机制也将产生变革
从激励经济学理论来看,未来偶发事项造成的不完全契约并非资源错配的根本障碍(Laffont和Tirole,1988),我们真正需要做的不是建立更全面的制度,而是应致力于设计一套激励机制,以实现利益分享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产业链利益共享的目标与跨企业协同治理的激励目标是一致的,从自适应机制理论来看,良好的评价和激励是促使责任人自我学习、自我完善和自适应的推动力(傅元略,2017)。因此,在数字经济下,利益分享变革重点在于两方面:第一,共创价值度量的变革。衡量节点企业和客户对共创价值的贡献不应只是运用传统的企业利润表度量方式,而应该设计能度量产业链节点企业真实贡献的评价表。第二,共享利益理念的变革。在进行利益分配时,不应简单采用传统的契约规则,而应该设计与智能契约相匹配的贡献分享模型,尤其需要强调人的价值。
目前,一些学者试图借鉴消费互联网成功的模式去推动产业互联网的利益分享,这样肯定是走不通的。我们应深入剖析数字化转型中不同节点企业参与产品研发的程度变化,以使得企业更好地了解其面临的市场环境,实现产业价值链上的最终客户与产业链节点企业的利益分享变革。
三、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机制及其四维度模式
面对数字经济下的产业价值链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管理,本文提出市场与客户、共创价值、利益分享、数字化转型(下面有时也称为数字化与智能化)四个维度的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新模式。包括协同管控机制、四维度模式构成、协同管控新模式特点和“三力”。
(一)协同管控机制
1.协同管控的目标:共创价值、共享利益
产业价值链节点企业间协同管控的目标是共创价值、共享利益。产业链上的节点企业(也可以是龙头企业)认为其合作伙伴的行为可信和可靠时,与合作伙伴长期合作的意向将上升(Cooper和Slagmolder,2004;Agndal和Nilsson,2009)并能产生持续性的增创价值。协同效应价值也是共创价值的一部分,通过协同管控产生成本节约,进而提升关键价值链的运营绩效。SNT理论认为企业可以通过促进对可用资源的访问(信息共享和知识共享)来共创价值;新产品将在跨企业的沟通和合作下才能完成,任何协同管控问题都需要跨企业的参与者或责任人之间进行交流。
2.协同管控机制的涵义
本文借鉴Williamson(1991;2008),在TCE理论与SNT理论的基础上,构建数字经济下的协同管控机制。这一机制嵌入产业互联网平台,比传统的市场和层次结构的管控机制更具灵活性,从跨企业协同管控的角度来看,比SNT和TCE理论所导出的价值链治理更具有灵敏性和柔性。本文认为,产业链节点企业边界的模糊性(Shimoni,2011),使得产品设计和开发在企业间相互依存,在双边承诺下共享一些特殊资源,与合作伙伴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保持基于信任的互惠机制,以合作确定有效的互动方式和创新技术(Ménard,2004;Zhang和Zhu,2019)。因此,四维度模式强调的共创共赢的长期契约和关系结构,通过确保额外的特定业务和交易保护来保留独立性(Langfield-Smith和Smith,2003;Park和Lee,2018)。同时,协同管控过程涉及跨企业和跨小组的信息、知识的转移和共享,也涉及跨企业和跨小组的正式和非正式合作与协调(Miller等,2008)。
依据跨企业合作协调理论,借鉴管理会计的管控机制(傅元略,2016;Fu,2017)和跨企业协同治理机制(傅元略,2017)的定义,本文对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机制的含义给予界定:协同管控机制是针对产业链上的跨企业或跨组织而提出的,它是指跨企业或跨组织的管控模式和运行机理。在四维度(市场与客户维度、共创价值维度、利益分享维度、数字化转型维度)框架下,以协同管控机制为核心,节点企业、平台、客户以及政府监管形成一个协同自适应的管控系统,在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能自动地迅速做出反应,调整原定的策略和措施,实现既定的目标。这就是协同管控的运行机理,也就是协同管控机制。
(二)以协同管控机制为中心的四维度模式构成
本文建立的四维度模式框架是将上述协同管控机制理论与四个维度(市场与客户维度、共创价值维度、利益分享维度、数字化转型维度)结合(如图1所示)的自适应系统。产业价值链的每一业务流程都涉及到这四个维度,而且不同节点企业其复杂程度不一样,同时共创价值、共享利益的实现过程也不一样。
1.市场与客户维度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应当在获客方面下一些苦功夫。如何给客户带来比竞争对手更多的价值,需要在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客户需求并力争给客户带来更多的实惠和促使产品设计更多创新(Zhang和Zhu,2019)。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供货和售后等方面,要考虑如何节约成本、创造成本优势来获取更多的客户。同时,在数字化环境下,要充分利用产业互联网平台,创造适合自身的营销模式,降低渠道建设和维护成本,提升客户消费的获益感。市场建设的重点在于围绕产业价值链所需的销售渠道,使产品线上线下营销结合得更加完美。产业互联网为各节点企业最终的客户协同开拓市场,从而可节约大量的广告费用和渠道重复建设费用,能为产业链节点企业的其他业务环节提供更多的资金资源。市场客户资源获取和巩固也就是怎样巩固老客户和怎样拓展新客户,是企业在业务扩张和企业价值创造时面临的根本问题。在市场与客户维度中,强调客户需求和参与产品研发设计共创价值,对于利益分享的影响是直接的。也就是说,如果客户参与共创价值的过程越紧密,其分享的利益就越大,而且依赖于产业互联网平台的数字化与智能化服务就越高。
2.共创价值维度
数字经济时代,企业边界的概念逐渐模糊化,逐步从公司化企业转向社会化企业。特别是随着“大智移云”应用不断普及,企业、员工、供应商、客户、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都转变为产业价值链(或产业互联网)价值创造的节点,形成一个个利益共同体,共商、共创、共享成为产业互联网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产业价值链的盟主是谁?谁来协调产业互联网各节点企业的利益?新型产业价值链实际上就是一个工业互联网,其盟主不是一个人或一个企业,而是一个由互联网平台、产业龙头企业和产业联合会主导的,价值链的各节点企业和利益相关者通过互联互通各种资源,实现多元资本的融合,构建的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网络。全价值链的网络制造、智能制造、智能需求预测、智能物流和网络销售等都要融到共创价值的过程。在考虑共创价值维度,不仅需要考虑客户的需求,而且要考虑节点企业如何优化资源配置和协同管控业务流程和分享利益契约化。
3.利益分享维度
全产业链的共创价值、共享利益模式,包括产业链增创价值“从哪里来”和“如何来”两个基本问题。共创价值是共享利益的前提,在价值链中客户价值处于价值创造的核心地位,并成为整个共创价值的基础。在产业互联网中,产品客户、大数据用户客户、产业互联网服务使用的客户从不同方面增创价值,不同方面增创价值的利益分享模式不一样,但一定要以共创共赢的原则,实现产业价值链节点企业、客户、个人多方共享利益的多赢目标。合理的利益共享是激励产业价值链上下游节点企业积极地创造价值(Fu和Fu,2015)和进行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动力。
4.数字化转型维度
企业数字化转型(或数字化与智能化)的成功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益。往往在获得惨痛的教训后,许多企业才会意识到,数字化转型意义深远,道阻且长。虽然面前的一些重大挑战看似不可能跨越,但是有远见、有韧性的企业一定能够走到最后。数字化转型并不仅仅涉及到产业价值链数字化和智能化,还包括市场与客户、共创价值和利益分享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措施,也需要企业管理层的决心和承诺。在数字化与智能化过程中,成功的企业在管理观念转型、业务流程管控、组织结构变革、资源配置优化的具体举措中,都强调将数字化和智能化与具体业务管控融为一体,形成合理的利益分享智能合约,促使获取更多的客户以及上下游企业共创价值。
(三)产业价值链四维度模式的特点
产业价值链四维度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与产业互联网平台无缝对接。四维度模式将产业互联网平台作为产业价值链数字化的基础,利用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产业的结合,借助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各个垂直业务链和内部价值链进行重塑和改造,从而形成与产业互联网生态系统无缝对接。通过这种平台产业价值链可以持续提升共创价值、共享利益的效果。
2.节点企业协同管控与政府监管相互协调。四维度模式中,节点企业可充分利用产业互联网平台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管控,能提升整个产业链资源利用效果。当前,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心正在向产业互联网转移,政府的监管也在从传统的线下模式向产业互联网的线上监管模式转变。随着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继续走深走实,政府利用产业互联网对数字经济的发展的引导和适度监管成为产业链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也就是说,政府线上监管与产业价值链节点企业的协同管控需要一定的协调,才能形成共创价值的良性循环。
3.四维度之间相互联动。产业价值链的每个节点企业和每个业务流程都涉及到这四个维度(市场与客户、共创价值、利益分享、数字化转型),每个业务流程的协同管控复杂程度不一样,涉及的四维度具体内容也不一样,共创价值、共享利益的实现过程也不一样。不过,对于每个节点企业和每个业务流程,这四个维度是相互联动的。
(四)四维度模式中的“三力”
上述产业价值链的四维度分析,为下面建立一个四维度协同管控系统框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图1的四维度协同管控模式,主要思路是四个维度均以协同管控机制为核心,与产业链节点企业的多流程协同管控子系统无缝连接,并与产业链多节点协作子系统和交叉协作子系统形成产业链生态系统。由此,基于四维度协同管控模式所构成的产业价值链生态平台,可形成如下的“三力”:利益生态力、自组织力和自学习力。
1.利益生态力
随着新现代信息技术(包括“大智移云”、5G和区块链技术)的不断深入应用,产业价值链重构可根据其四维度进行。四维度模式除了注重传统产品创新的同时更加关注产业价值链互联网平台对市场和客户的服务创新,而且从传统的价值链角度转移到生态价值链角度重构价值创造活动。根据产业链共创价值、共享利益的目标,产业链上下游节点企业按其协同管控契约完成自己的一份共创价值的贡献,就能按照既定契约兑现利益,从而将贡献与利益分享配比承诺内化于平台。产业链的研发、采购、制造、营销、物流等将聚集在一起形成一站式服务生态平台,实现平台利益方共创共赢的利益生态力。
2.自组织力
产业价值链四维度模式的自组织力,指的是在互联网环境下,产业链平台通过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形成的一种力,可以自发地组织成共创价值和共享利益的有序结构,并呈现出自组织现象。这种自组织力来源于产业链各节点企业的组织结构从传统的金字塔层级结构转变成扁平化结构,以及不同节点企业之间的协同管控和共创价值。这种自组织力可以进一步解释为:(1)共创价值驱动力:产业互联网使产业链的每一业务流程都是创造价值的责任中心,每一节点企业的每一名员工都是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人,也就是每一个相关利益者都在考虑在自身的组织中如何发挥最大作用和共创最大的价值。(2)协同管控力:产业价值链互联网系统与传统产业价值链的区别在于数字化驱动(数字化转型驱动),从传统业务流程的数据孤岛转变为可用于协同管控的共享大数据,利用这些大数据加强企业间协同管控并实现预期协同管控效果。
产业链四维度模式的自组织最核心的三个要素是产业价值链组织的共创、共享、共治。其中,共创是指责任人都考虑在客户的价值创造中扮演产业链共创价值的各种角色,自动、自主、快速地响应外部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共享是指自组织作为高度信任智能契约体,强调利益的共享而非独享,构建利益的共同体。共治强调的是员工的参与,大家一起制定规则和制度,真正形成“自创新、自驱动、自运转”共创价值的自组织力。
3.自学习力
从四维度的内在协同管控机制出发,节点企业、客户等关键利益相关者在产业互联网中可以形成实时交互和进行共创价值的自学习系统。这类系统可产生一种评价已有行为的正确性或优良度,自动修改系统结构或参数以改进自身共创价值的能力,这种能力称为自学习力。引入协同管控智能体(傅元略,2018)能促使四维模式提升自学习的能力,经自学习而得到的改进可以保存并固定在四维度的系统结构之中。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自学习功能的服务化转型或互联网转型是多因素共同组合的结果,它整合了业务流(供应链、物流、营销和客户管理等业务层面)、组织结构、管理机制与企业文化等关键要素。从四维度模式的管理创新实践来看,产业链链主(联盟)的互联网平台、关键利益相关者、联盟协同管控与节点企业应用协同管控智能体的自学习功能可以提升共创价值、共享利益的效果。而且,产业价值链互联网平台自学力越强,产业价值链互联网协同管控力和价值创造能力越高,也就是平台自组织力越高。
四、产业价值链互联协同与共创价值
当前我国制造业面临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成本和发达国家技术优势的两端挤压,我们需要寻找产业价值链如何从成本优势和技术优势两头同时有所突破。本文借助于产业互联网工具,分析产业价值链的三大层次互联协同及其共创价值的举措。三大层次互联协同,包括产业价值链的节点企业内部互联协同、节点企业间互联协同和产业价值链整体互联协同。
(一)单节点企业内部互联协同
企业内部通常有研发设计、制造、客户服务三大环节,每一业务环节都有自身的管理制度、价值创造评价报告(管理报告)和利益分享考核标准,内部互联协同能解决不同环节之间共创价值和利益冲突协调问题。不同环节的合作包括需求和定制之间的管理链、定制和设计之间的创新链、设计和制造之间的制造链以及制造和服务之间的服务链。各环节之间协同管控是基于产业互联网协同平台进行的,而且可以应用傅元略(2019)的管控方法,也可进一步拓展成多流程协同管控和共创价值。
例如,定制制造涉及到五个流程:客户订单、产品定制沟通、设计、生产和产品配送及售后服务。这些流程的协同是一种循环的、交叉的协同方式。整个混合交叉协作分为每个流程的内部协作和流程之间的交叉协作。每个流程的内部协同管控包括:设计之间的协作集成、制造之间的成本管控和客户服务不同环节之间协同管控。这五个流程的两两互联协同管控,其目的是共同增创价值。在此过程中,各流程和环节互联互通各种资源(Fu和Fu,2013),与智能制造、智能需求预测、智能物流和网络销售全面无缝对接,以实现产业价值链共创价值、共享利益的目标。
(二)节点企业间互联协同
产业链节点企业之间的研发设计、制造、客服等多个环节协同管控和共创价值,需要借助于产业价值链互联网的数据共享化和智能化来实现。传统的供应链信息是串联式的、单向的、1对N的线性传播途径;互联网的技术,最核心的就是可以并发处理海量的信息,实现海量人群(企业)的实时互动。这是这场技术革命在信息结构和沟通上给互联协同带来的最有价值的变化。
在协同创造价值的过程中,企业间的利益冲突或责任目标与投入资源匹配问题(Fu,2007),需要通过协同治理系统专用的利益权衡解决模块来解决。本文建议以协同执行报告为基础专门设计一份各责任单位利益权衡管理报告,对不同的协同业务和责任单位进行深度分析来发现利益冲突的根源,寻求解决方案,进一步实现资源配置、协同目标设定和分解优化。这样可以消除利益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促使各协同单位的共创价值被灵活地调动起来。这是协同治理实务中最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也是对跨企业协同治理理论研究提出的新的挑战。
(三)产业价值链整体互联协同
产业价值链互联协同共创价值的核心,是一种网络化的协同,可以做到实时动态的整体优化,可以实现个性化、低成本、快速度的全新的价值组合。本文强调将协同治理机制(傅元略,2017)嵌入四维度协同管控模式,强调要把整体互联协同目标和协同业务关键指标落实到具体节点企业和协同责任单位。要以协同目标规划(设定)为起点,围绕“共创价值、共享利益”的总目标,应用产业互联网技术将跨企业的各方投入资源(含有形和无形资源,也包括能力类的资源)作为输入,通过系统将投入资源转换变成货币化和非货币化的价值。整体互联的难点在于解决各协同单位的共创价值和共同分享利益,具体的解决办法可参照傅元略(2017)所提出的“跨企业协同治理系统”的解决方法。
在产业价值链整体互联协同过程中,增创价值和降低成本对每一层次和每一业务流程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产业价值链每年有几百亿元甚至几千亿元协同制造及其采购。一方面,产业价值链互联网能为采购成本优化、设计和制造资源利用优化构建数个主要核心的数学模型,每年可以为产业价值链龙头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节约几十上百亿元的成本。另一方面,产业互联网可以促使生产流程监控可视化,使节点企业的每一台机器或每一个责任单位的运行都可以在一张视图上或管理报告上一目了然。这不仅是为了提高效率,而且是为了提高精度。最后,客户服务和节点企业服务的交互,通过大数据应用和三个层次互联协同将服务由事后变革为事中或事前,提高互联协同效率和共创价值的能力。
上述三个层次互联协同,不仅是一个四维度协同管控系统,也是一个互联协同的自适应系统,能实时提供协同执行报告,合理评价绩效和及时兑现共享的利益。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所提出的产业价值链四维度协同管控模式,结合当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和全球价值链重构的机会,在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机制理论方面有所突破,同时也希望能为中国产业价值链重构提供理论支持。本文构建的以协同管控为核心的产业价值链四维度模式框架展示了数字经济下的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的三大创新点:
1.数字经济环境下产业价值链变革趋势的三个命题。第一,共创价值的外部化越高,客户越愿意配合产业链的供应商协同创造价值,客户会对产业价值链的协同管控和云服务形成信赖或依赖,并具有强烈参与协同管控的意愿,共同创造更多价值和分享更多利益。第二,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方式变革必须考虑产业价值链的多节点企业的多业务环节的协同管控变革,也就是如何应用“上云用数赋智”改善产业链节点企业的各业务流程协同管控,为产业价值链增创价值。第三,产业价值链利益共享机制变革的有效性,更多依赖于各节点企业能否都信赖于变革中的共创价值激励机制,其激励有效依赖于贡献评价和贡献的利益分配两个方面。
2.基于协同管控机制的四维度模式助力产业价值链更高效地重构和取得预期的经济效果。基于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TCE和供应网理论SNT,在产业互联网的应用场景中,产业价值链协同管控机制的建立,融合了传统流程管理和网络关系的优势,可解决产业链的节点企业资源配置和利用,以实现共创价值和共享利益。四维度(市场与客户、共创价值、利益分享和数字化转型)框架,以协同管控机制为核心,将“上云用数赋智”应用到产业链(跨组织系统),促使重构后的产业链能形成一个自组织和自学习的系统,对外部条件发生变化能自动地迅速做出反应,实现既定的共创价值、共享利益目标。
3.产业价值链四维度模式的“三力”和协同创造价值。产业价值链四维度协同管控的三力:(1)产业价值链的横向集成和内部的纵向集成形成产业链共创价值的生态系统和共创共赢的利益生态力。(2)产业链上下游节点企业和责任人参与共创、共享和共治,全员一起参与制定规则和制度,真正形成“自创新、自驱动、自运转”共创价值的自组织力。(3)产业链链主(联盟)的互联网平台、关键利益相关者、联盟协同管控与节点企业应用协同管控智能体形成产业链自学习力。在四维度模式下,产业互联网平台、产业龙头企业和其他节点企业通过互联互通各种资源,实现多元资源配置优化,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以实现产业价值链共创价值、共享利益的目标。
我国ICT技术的应用在全球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应用领先。但我国对数字经济下的产业互联网基础理论以及产业价值链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今后有三大方面需要深入研究:(1)数字化转型下的产业价值链互联网平台经济管理理论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2)基于产业互联网提升占领产业链价值高地的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3)结合“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开发产业价值链互联网平台,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解决方案的研究。
(责任编辑 周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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