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5 作者:曾雪云1 (1.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876; 作者简介:曾雪云(1974-),女,湖南娄底人,副教授; 徐经长2 2.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100872) ZENG Xue-yun,XU Jing-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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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但有效执行的压力也在与日俱增。2002年安然事件是市场监管失败的典型案例,撼动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等机构先后对审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中的作用做出了规定。然而,遗憾的是,信息披露违规事件依然频繁发生。其中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就是为什么遵循独立性、专业性等规范结构设立的董事会隐藏了极大的履职风险?是治理结构仍需完善,还是另有原因?为什么治理结构与治理成效之间存在如此深刻的矛盾?
业界对上述问题的认识正在逐渐深入。近来有文献提出专业性和独立性等特征变量很难揭示董事的治理行为,从履职情况入手可获得有说服力的实证数据(如,吴溪等,2011;宁向东和张颖,2012)。本文认为,不仅董事会层面的结构特征值得关注,而且董事会的履职情况也亟待研究。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符号意义并不必然产生治理成效。换句话说,我们能否假定所有遵循规范治理结构构建的审计委员会都是有效的?显然,即便某位董事拥有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他的履职行为也难免会受到履职意愿和履职环境...
虽然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但有效执行的压力也在与日俱增。2002年安然事件是市场监管失败的典型案例,撼动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等机构先后对审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中的作用做出了规定。然而,遗憾的是,信息披露违规事件依然频繁发生。其中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就是为什么遵循独立性、专业性等规范结构设立的董事会隐藏了极大的履职风险?是治理结构仍需完善,还是另有原因?为什么治理结构与治理成效之间存在如此深刻的矛盾?
业界对上述问题的认识正在逐渐深入。近来有文献提出专业性和独立性等特征变量很难揭示董事的治理行为,从履职情况入手可获得有说服力的实证数据(如,吴溪等,2011;宁向东和张颖,2012)。本文认为,不仅董事会层面的结构特征值得关注,而且董事会的履职情况也亟待研究。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符号意义并不必然产生治理成效。换句话说,我们能否假定所有遵循规范治理结构构建的审计委员会都是有效的?显然,即便某位董事拥有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他的履职行为也难免会受到履职意愿和履职环境的约束。所以,专业性和独立性提供了有效治理的可能性,但未必保证董事们的主观履职意愿和积极实践行为。就目前来说,对履职行为展开深入考察是揭示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有效机制的重要视角。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伦理学的视角来构建理论基础,通过分析2009~2011年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提炼出可信度和勤勉度这两个审慎行为的测评指标,通过识别高经营风险与低经营风险、高盈余质量与低盈余质量这两种治理环境对审慎行为的治理有效性展开情境分析。本文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在于:(1)以往研究的重点在治理结构,本文侧重于履职行为。履职行为是联结治理结构与治理成效的中间环节,对董事行为展开分析也是从治理结构研究转向治理机制研究的必然过程。本文研究发现,审慎履职具有风险治理作用,履职行为的可信度和适度勤勉都有助于降低位列于较高经营风险组的上市公司的业绩波动,该结论对于提升风险治理成效颇有现实意义。(2)本文通过手工翻阅取得可靠数据,切实考察了审计委员会履职行为的现状。从履职报告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大多履行了议事程序,但履职行为普遍存在程序化倾向,履职披露存在不清晰、不透明和缺乏信息含量的问题,没有确切证据表明多数公司尽到了审慎监管的职责。这两个研究发现都为改进董事会的履职行为提供了数据支持。
审计委员会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特别是2002年安然事件以后,美国国会颁布《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进一步强化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责任,要求审计委员会具有独立性且有一名以上财务专家。我国证监会在2002年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建议上市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以完善董事会监管机制。2007年,证监会发布122号公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其中第三十六条第三段要求:“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包括对公司财务报告的两次审议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督促情况、向董事会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以及对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书”。这是证监会对我国上市公司首次强制性披露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履职行为的标志性文件。2009年,证监会又发布34号公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提议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相关工作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年报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建议上市公司“在年报‘董事会报告’部分披露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主要内容以及履职情况”。这个规定虽然仍然没有设立履职行为的披露标准,但对审计委员会的履职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有文献对审计委员会的履职行为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早期文献主要考察了审计委员会的建立能否对信息披露质量产生影响(如,Wild,1996),存在“有效”与“无效”两种结论。近期文献重点关注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专业性、活跃度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如,Carcello和Neal,2000;Klein,2002;Carcello和Neal,2003;Bedard等,2004),但没有一致结论。国内文献主要检验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动机与治理效应(如,杨忠莲和徐政旦,2004;王跃堂和涂建明,2006;唐跃军,2007)。王雄元和管考磊(2006)以及唐跃军(2008)等文献还分析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性、独立性和活跃度有无治理效应,研究结论存在较多分歧。谌嘉席和王立彦(2012)认为产生分歧的原因在于代理变量的解释力不足。他们提出,现有研究结论主要基于审计委员会特征与财务报告质量的表象关系得来,没有解释这些特征如何影响财务报告质量的本质与成因。近期文献采用了更为精细的指标来解释独立董事行为。譬如,王守海和李云(2012)以公司管理层是否涉入了独立董事的任命来衡量独立性,研究发现独立性能够发挥监控作用;谢德仁和汤晓燕(2012)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地化有助于提升盈余质量。另一类观点提倡对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展开研究。如,吴溪等(2011)利用2007年年度报告首次履职信息披露中的沟通内容,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投入报表审阅的时间普遍较少,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方式普遍单一,针对实质性内容的沟通较少。不难理解,如果审计委员会都是消极作为,那么其独立性和专业性将不产生治理作用。因此,对公司风险治理的研究迫切需要拓展到履职行为的层面而非停留在治理结构与特征层面。
由此可知,审慎无论作为外在行为还是内在品行都是与有效行动的良好后果密切相关的。若以内省和自律为基础,则内部董事有积极意愿发挥管理和决策能力,独立董事有内在意愿发挥专业特长,进而可以加强审计监管和内部控制活动,降低与逆向选择、过度自信、机会主义等有关的公司风险。这个风险治理的作用机理在于:倘若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是以审慎为基础的,董事们就更可能关注声誉和责任,而不是简单的利益计算或者屈就于个人私利、大股东利益和社会关系,从而更可能对年报审计等事后监督事项以及对中期审查、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事中监督事项尽到详知、明察与周思的责任,更可能促使专业性、独立性、活跃度等品质发挥作用,有助于加强审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职责以及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主体职责,进而降低公司风险。据此,我们提出以下研究假说:相对于其他上市公司,审慎履职的审计委员会所在公司应有较低的业绩波动。
我们采用OLS回归模型(1)来检验假说。其中,AQ是上市公司的业绩波动;Care和Active分别表示审计委员会履职行为审慎度的两个维度:可信度和勤勉度。
(1)
(一)业绩波动的衡量
(二)解释变量的构建
一般来说,审慎在实践中同人的责任感有着密切联系(周辅成,1987)。对责任心最为直接的衡量就是履职行为是否可信以及是否勤勉。可信和勤勉通常被认为是尽责的体现。一个可信、勤勉尽责的审计委员会,更可能审慎对待公司治理和获得稳定的业绩。若是动机敷衍、行事草率,那么治理结构不过是外在形式而已。两个度量指标的构建如下:
第一个度量指标是可信度(Care)。我们依据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清晰程度、信息量和透明度,将审慎程度Care划分为四个等级,具体判定原则列于表1。表1对Care的划分依次是:①若履职情况的关键细节和实质性内容是可知的,表明在客观上认真履行了监管职责,判定为“可信”,令Care=4;②若履职情况的关键细节和实质性内容缺失,意味着投入不足,判定为“可知”,令Care=3;③若履职情况的关键细节和实质性内容是不可知的,意味着草率与应付,判定为“未知”,令Care=2;④若无法判定审计委员会有无履职行为,意味着治理“缺位”,令Care=1。
(三)控制变量
考虑到经营活动本身的不确定性是业绩波动的影响因素,因此加入Risk这个变量用于控制经济活动的内在风险。Francis 等(2005)显示,Dechow和Dichev(2002)模型对应计项的不确定性具有解释力,能够捕捉经营活动的内在风险,因此本文对Risk的衡量依据Francis等(2005)的方法进行测算。计算过程是:第一步,通过等式(2)求得流动性应计总额(TCA),TCA=[流动资产的变动(△CA)-现金净流量的变动(△Cash)]-[流动负债的变动(△CL)-短期银行债务的变动(△STDEBT)];第二步,按模型(3)进行分行业分年度回归分析,CFO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REV是营业收入,PPE是折旧与摊销费用;第三步,从模型(3)的回归结果中提取残差标准差用于表示不确定性。
考虑到较低的业绩波动也可能是盈余平滑的结果,因此加入盈余平滑代理变量。Bhattacharya等(2003)提出,应计项与现金流之间不匹配是常见现象,若两者变化的方向不一致且相关系数的绝对值较大时,可能是管理层利用两者差异做盈余平滑的迹象。在此基础上,Francis等(2004)通过分析净盈余与现金流的背离来测度盈余平滑。我们对Smooth的构建如公式(4)所示,若会计盈余的离散度低、经营性现金流的离散度高,Smooth的取值就比较大,表明盈余平滑程度比较高。
本文以2009~2011年A股上市公司为分析对象。分析起点的确定是因为证监会从2009年起强化了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披露要求。在剔除变量缺失值后,共得到2 878个有效观测值。测算业绩波动时的数据跨越2007~2013年。在数据采集方面,除了审计委员会的履职行为审慎度指标是手工收集和整理外,其他数据均来源于CSMAR金融研究数据库。为了获得稳健的分析结果,对连续变量按1%的比例进行Winsorize去极值处理。
表3报告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AQ是业绩波动,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是4.593和1.026,80%的取值在0.315~6.209之间。Care显示审计委员会的履职行为平均来说只达到“可知”级别(均值=3.018),也就是说普遍表现为审慎不足。Active显示可确信的审计委员会会议频次平均来说是每年2.221次。Risk用于衡量经济活动的内在风险,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0.096和0.067,标准差是0.097。Smooth用于衡量盈余平滑迹象,显示经营性现金流的离散趋势平均来说是净盈余的3.442倍,上十分位数(P90)是7.918。其他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与已有研究是一致的:Lev显示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水平是53.3%,Growth显示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水平是81.3%,Cash显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总资产比值的平均值是4.5%,Gover的均值说明57.7%的公司属于政府控制,Hold的均值说明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在35.58%,Indep显示独立董事所占比率的均值是36.6%。
(一)实证检验结果
表5报告了实证检验结果。履职行为可信度Care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勤勉度Active的系数也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表明审计委员会的履职行为可信度和勤勉度越高,上市公司的业绩波动越小,此时的盈余持续性越强,当期会计盈余对未来现金流的可预测性越强,说明公司风险较小。这个实证结果支持了本文的研究假说。就控制变量而言,经营活动内在风险Risk与业绩波动AQ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应计项的不确定性越高时,公司业绩的波动性越大。盈余平滑迹象Smooth与业绩波动AQ具有显著负相关关系,说明管理层的会计操控也是业绩波动的重要影响因素。公司特征变量的回归结果显示,资产规模Size小、债务风险Lev大的公司,业绩波动AQ比较高,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当期盈余水平仅有较低的可靠性和有用性,对未来盈利能力的可预测性较差。
(二)进一步研究
为了准确解释审慎履职与业绩波动的关系,我们通过交互效应来进一步分析治理情境。预期审慎履职的代理变量(Care和Active)与经营活动内在风险指标Risk的交互效应显著为负,即审计委员会的审慎履职有助于降低那些经营风险较大的上市公司的业绩波动;预期审慎履职的代理变量(Care和Active)与盈余平滑迹象指标Smooth的交互变量的系数为正,即审慎治理有助于抑制管理层的盈余平滑行为。从表6的结果来看,两个审慎度指标(Care和Active)的治理有效性存在一定差异。首先,就履职行为的可信度来说,Care×Risk的系数显著为负、Care×Smooth的系数显著为正,都是符合预期的,这表明履职行为可信度既有助于减轻经营风险对财务业绩的冲击,也有助于抑制盈余平滑行为。然后,就履职行为的勤勉程度来说,虽然Active×Risk以及Active×Smooth的系数符号符合预期,但是显著性比较弱。其原因有待进一步解释。由于我们对Active的定义是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3~4次为活跃、1~2次为正常、0次或5次以上为异常,因此关于开会过少与过多情况下的内生性问题已在变量设置中予以控制。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观察不到Active交互效应的显著性,可能某些会议只是履行了审签程序而未必有治理作用。
考虑到交互效应还不足以清晰地呈现治理边界,因此通过分组检验来做更进一步的分析。表7的第一组是将大于等于Risk均值的公司定义为高经营风险公司,其他定义为低经营风险公司;第二组是将大于等于Smooth均值的公司定义为低盈余质量公司,其他定义为高盈余质量公司。
由表7还可知,就勤勉履职来说,在高经营风险组的公司中,Active与AQ是显著负相关的,这表明适度勤勉有助于减轻高风险公司的业绩波动。但另一方面,在低经营风险组的公司中,Active的系数是不显著的,原因可能同样在于低风险本身具有治理替代效应。即,低经营风险公司的董事会开会次数可能会自然而然地少一些。与此同时,Active在盈余质量高与低的两个组都不显著。Active的回归结果不稳健的原因可能在于,某些会议的召开未必有治理作用。
(三)内生性控制与稳健性检验
内生性问题有多种情况。本文的内生性问题主要在于主分析模型无法解答审慎行为究竟在哪种情境下发挥了风险治理作用。因此,我们的解决方案正如前面所展示的,主要采用了两个方法来控制内生性问题:一是在模型中加入经营活动内在风险和盈余平滑迹象这两个变量,以减轻与遗漏变量有关的内生性。二是通过分组检验来观察审计委员会审慎行为的有效边界,以验明高盈余质量和低经营风险这两种情境下履职行为勤勉度与业绩波动之间的确切关系。
我们进行了多个稳健性检验。(1)采用经行业调整的净收益率的标准差来衡量业绩波动,结果见表8,解释变量的显著性都是稳健可靠的。倘若直接用净收益的标准差或者净收益变动的标准差来衡量业绩波动,不考虑行业调整,回归结果也依然不变。(2)若以修订的Jones模型计算的操控性应计绝对值Absda作为盈余质量的代理指标,替代Smooth做稳健性检验,分析结果见表9,解释变量的显著性也不受影响。不过,Absda的系数是不稳健的,原因可能在于Absda指标无法识别盈余平滑和盈余激进这两种操纵行为。
德与行为的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提示业界关注审计委员会审慎履职的风险治理作用。本文研究结论的政策涵义在于,监管层应当及早在上市公司的治理规范中嵌入审慎履职的要求,以督促建立审慎履职的行为规范和责任意识,这是防范监管失败和治理危机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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