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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群策群力 共谱会计准则建设新篇章

时间:2019-12-05 来源:财务与會计 2016第23期
作者:赵鸣骥

9月底召开的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二五”时期会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并对会计改革与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加强会计准则制度建设是“十三五”时期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群策群力,共同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标准体系而奋斗。

一、“十三五”时期我国会计标准建设任务艰巨

“十二五”时期,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企业会计方面,我们积极推动落实《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进一步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先后修订发布了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等5项准则,制定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3项准则,为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走出去”、“一带一路”以及“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提供了会计技术支撑。在政府会计方面,与财政财务管理政策改革相适应,我们先后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积极推动政府会计改革,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计核算,为编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了核算基础。

诚然,在成绩面前,我们也应正视不足和差距。伴随着社会经济活动各种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传统商业模式、交易手段、结算方式等正发生着深刻变革,对企业会计核算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政府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相比之下,我们在会计标准建设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会计标准建设对新商业模式、新交易类型的响应不够,对资本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回应不强,对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新要求、新理念的支撑不足,有关会计标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亟待加强;二是对有关会计标准的理解有偏离、执行有偏差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有关会计标准实施的分类指导不够;三是对有关会计标准的执行效果仍缺乏有效的跟踪评价机制,会计标准的制定完善与执行检查脱节,未能形成“制定—实施—评估—再完善”的会计标准建设的闭环。此外,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获得国际认可的大国地位。相比较而言,我国会计的国际影响力与我国的大国地位还不相符,我国在有关国际会计标准制定机构中拥有的席位仍然不多,特别是中高级职位偏少,对国际会计标准制定的影响力有限,未能充分体现我国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面对上述差距和不足,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创新意识,尽快改进不足、补齐短板,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实现新的重大突破。

“十三五”时期,会计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会计标准建设任务艰巨而繁重:一是要服务财税改革,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并有效实施。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以《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为统领,在已经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定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和健全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另外,研究制定政府成本会计制度,为准确核算单位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成本,科学开展政府绩效考评提供扎实有效的信息基础。同时,还要抓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完善信息化建设等配套改革措施的协调推进,确保政府会计改革顺利进行。

三是要坚持开放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会计治理。立足我国实际情况,适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机构治理结构改革,拓展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有治理层面的交流与合作。高度重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加大参与和影响国际准则的研究工作力度,提升对外会计技术交流与合作水平。充分利用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等多边、双边交流机制,深化与有关国家在会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做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联络办公室工作,不断加强与新兴经济体的交流与合作。深度参与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工作,提高我国对国际综合报告框架等规则制定的影响力,持续研究综合报告在我国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同时,深化政府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建设,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政府会计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建立健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机制意义重大

会计标准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需要方方面面支持配合,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努力,需要诸多单位共同参与。财政部在会计准则制度建设中历来都注重借助“外脑”,充分发挥外部专家的咨询作用,自1993年的“两则两制”改革开始,我国会计标准体系的建设从来都离不开咨询专家的参与和支持。2004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立之时,曾建立了企业会计准则咨询机制,聘任了164位咨询专家,在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和趋同工作中,贡献了巨大力量。历史经验证明,在会计标准体系建设过程中,专家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十三五”时期,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建设任务艰巨而繁重,在新的形势下,新的任务面前,建立健全咨询专家机制,对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会计准则质量、强化会计准则实施、加强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是加强“会计智库”建设,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更是明确指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定阶段,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也日趋提升,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特点和新机遇。“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在我国财政经济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在这种大背景和大逻辑下,进一步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会计智库”显得尤为紧迫。此次,我们组建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选聘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就是加强会计领域“智库”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参谋咨询作用,增强会计准则建设决策的科学性,确保会计标准建设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提升会计准则质量,促进会计准则体系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规则,是生成和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技术标准。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是全球会计界共同奋斗的目标,高质量的会计准则需要遵循严格的应循程序,在准则建设各个阶段都离不开咨询专家的参与。比如,在项目研究和立项阶段,对会计准则理论问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决定着会计准则的质量和作用;在项目讨论和征求意见阶段,敞开言路,鼓励争鸣,兼容并蓄,集思广益,是保证准则质量、堵塞准则漏洞的重要手段;在准则发布之前进行模拟测试,以发现准则应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了解准则应用后可能产生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准则内容的针对性和准则应用的可操作性;在准则执行后适时进行评估,是评价准则是否真正落地,是否产生预期的效果,是否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的重要举措。因此,建立健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机制,对于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促进会计准则有效实施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三、充分发挥咨询专家作用,积极推进会计准则建设

建立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和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机制,是财政部党组从会计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在会计标准建设方面做出的重要的制度安排,目的就是为了集专家智慧,对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的建设、实施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提供咨询意见,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制定、修订及其发展战略提供咨询意见,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业务及其会计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此次,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选聘了87位委员,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选聘了60位咨询专家,虽然来自五湖四海,但都是为了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的。能够当选咨询委员或咨询专家,既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责任,希望各位专家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尽职尽责,不当挂名专家,在推进会计准则建设中真正发挥“会计智库”作用。

借此机会,我想就如何充分有效发挥咨询专家的积极作用提几点要求:

第一,发挥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各位咨询委员和咨询专家都是通过民主程序和公开渠道推选上来的财会方面的领导、专家和权威,学识都很渊博,阅历都很丰富,造诣都很精深,希望大家充分发挥在理论研究、政策协调、实践经验、市场运作等方面的特长和优势,在准则项目研究、立项,到讨论稿、征求意见稿、草案、模拟测试、试点实施,直至会计准则实施后评估等各个方面、各个阶段、各个环节,毫无保留地建言献策,毫无保留地释疑解惑,毫无保留地贡献才智,全心全意支持我们的会计准则建设工作。

第二,强化研究,不断提升咨询水平。会计准则是会计实务的提纯,是会计理论的延伸。因此,加强对会计实务和理论问题的研究是发挥咨询专家决策支持作用的前提和基础。会计准则研究不同于一般的学术研究,要突出问题导向、问题意识,主动适应会计改革与发展需求,聚焦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直接奔着服务会计准则建设决策去开展研究,拿出具有真知灼见、切实管用的研究成果,真正发挥“外脑”和“参谋”的作用。各位咨询专家来自不同领域,从事不同专业,应当明确主攻方向,做“长线”、练“内功”,形成自己的专长和优势,提供更多专业、权威、高端的决策咨询意见,做到不仅技高一筹,而且独树一帜。

第三,身体力行,做好会计准则宣传推广。会计准则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许多认识问题、理论问题、实践问题都有待于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探索、进一步总结、进一步研究、进一步思考,每一项准则制度不可能都是十全十美的,不可能完全符合实际,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不断完善,这都需要各位专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早研究、先试点、多总结、深探讨,逐步形成更多具有指导性的原则意见、具有规律性的政策主张、具有先进性的实践经验、具有实用性的咨询意见。同时,希望大家利用工作平台和各种机会宣传会计准则,并推动会计准则有效实施,当好会计知识的传播者、会计准则的建设者和会计事业的开拓者。

第四,放眼全球,积极参与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范围非常广,要提高我国会计的影响力和话语权,需要有更多的会计人员深度参与其中,各位专家任重而道远。本次选聘的咨询专家会计专业功底扎实,外语水平普遍较高,应当充分利用会计准则咨询机制这一平台,围绕国际会计标准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度研究,积极就相关讨论稿和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和建议,密切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互动交流,协助我国在国际会计组织的代表履行职责,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和更好地参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制定提供智力支持,为加快我国从“会计大国”迈向“会计强国”贡献力量。

此外,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准则委员会应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会计准则咨询专家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向咨询专家通报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度,重大专业问题要书面征求专家意见,对专家的合理诉求要认真细致反馈,确保充分调动各位专家的积极性,真正发挥专家的智库作用。同时,要对咨询专家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要坚持“开放、双选”的一贯方针和“有进有出”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需要,适时优化咨询专家人员结构、充实新鲜血液,不断增强咨询专家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本文系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赵鸣骥2016年10月24日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和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本刊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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