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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推进新时期财政发展改革保障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

时间:2019-12-09 来源:中国财政2011.04总第585期.半月刊
作者:谢旭人

谢旭人 | 时任财政部部长


201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经济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各级财政部门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财政赤字在全国人大批准的数额之内。各方面财政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认真落实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

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全面完成两年新增1.18万亿元的目标。重点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自主创新等方面。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公益性项目续建和收尾。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增加对农民的补贴,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体补助水平,继续实施和完善家电、汽车下乡等鼓励消费的一系列政策。这些措施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内需,进一步保持经济向好势头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

增加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新增450个县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启动第二轮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以及中小河流治理。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对产粮(油)大县的奖励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技术推广,推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省份扩大到27个。推动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三)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四)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支持开展科研装备自主研制试点,实行鼓励关键零部件、先进技术装备等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专业化发展。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等,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公共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扩大到25个,在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等纳入政府采购扶持范围。加快实施重点减排项目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力度。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促进草原生态建设和牧民增收。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扩大到451个县。积极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五)深入推进财税改革

积极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24个省份875个县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健全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范围,顺利启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工作。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资源税改革相继在新疆和整个西部地区试点,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制度。巩固增值税转型和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积极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加快实施。

(六)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

预算法、车船税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都取得重要进展。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减少代编预算规模,预算年初到位率有所提高。积极开展重大项目预算评审,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上级财政提前通知对下数额相对固定的转移支付数,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明显增强。狠抓预算执行工作,在各级财政、各部门以及预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制定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组织清理核实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机制进一步健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组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推动了管理机制的创新和完善。对外公开的中央财政预算表格增加到12张,部分支出预算表细化到了款级科目。74个中央预算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地方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加强“两基”建设。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继续完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快。项目库建设得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平稳运行,修订发布审计准则,会计信息化标准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会计行业人才建设成效显著。乡镇财政管理不断规范,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逐步显现。应用支撑平台在绝大部分省级财政部门推广实施并上线运行,8个省份实现省、市、县三级贯通,《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顺利实施,财政核心业务系统应用继续深化。

(七)努力拓展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

顺利举行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中印财金对话等活动,与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不断加强。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机制下的协调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发言权。推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结构改革取得重大成果,我国在这两个国际组织的投票权和份额分别提高到4.42%和6.39%。加强东盟与中日韩(10+3)财金合作,推动东亚财金合作取得重要进展。积极筹措和有效使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与国际金融组织的技术援助合作和知识合作继续加强。扎实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各项多双边和区域关税谈判。世贸组织框架下的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工作进展顺利。会计准则国际持续趋同等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扎实开展机关和事业单位、专员办、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央领导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深入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评选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等活动,宣传先进、树立典型。财政惩防腐败体系基本建立,“权力梳理、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工作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实施和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财政科研等各方面工作也都取得了新进展。

“十一五”时期,财政工作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通过实践,财政部门提高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运行规律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财政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十一五”时期,财政工作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通过实践,财政部门提高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运行规律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财政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归结起来,以下几方面值得认真总结研究。

一是注重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从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重大挑战和各类自然灾害的迫切需要出发,努力发挥财政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优化经济结构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以及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作用,并注重处理好财政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加重视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此基础上,不断壮大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能力。

二是注重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关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发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积极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社会事业发展,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做到改革发展为了人民、改革发展依靠人民、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是注重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牢固树立深化改革是科学发展强大动力的理念,充分发挥制度的根本性、长期性、全局性和稳定性作用,敢于和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健全财政体制,创新预算管理,深化税制改革,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更好地激发和增强微观主体的动力和活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十二五”时期进一步推进财政发展改革,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建议》精神。

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是做好财政经济工作的前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挑战。

《建议》在深刻分析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的基础上,鲜明地提出做好“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主题和主线是发展的指南,也是规划的灵魂。把握好“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题和主线,是学习贯彻《建议》精神的关键,也是“十二五”时期推进财政发展改革必须紧紧围绕的中心。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把科学发展作为主题,第一次在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来,成为全党的意志,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适应全球需求结构重大变化、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的必然要求。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才能更好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才能更好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才能更好提升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财政是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综合来看,“十二五”时期,推进财政发展改革有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世界经济有望继续恢复增长,我国发展的内在优势和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财政发展改革也有较好基础。同时,也面临不少不利因素和风险挑战,财政收入高速增长态势将难以持续,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深化改革开放等方方面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风险不容忽视。财税体制改革步伐还需要进一步加快。财政部门一定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形势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和挑战,切实转变观念,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科学把握财政发展改革规律,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更加奋发有为地工作,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平稳较快增长

要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定经济增长,特别是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优化政府公共投资结构,积极引导民间投资,把投资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促进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强生态保护。加强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坚持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和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投入机制,实现到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的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并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努力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支持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是做好财政经济工作的前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

(三)坚持改革创新,完善财税体制

(四)坚持科学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加快,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服务对象逐步拓宽,财政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体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的要求,事关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事关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坚持完善制度、夯实基础与提高执行力并重,不断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健全财政法律法规体系,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建立完善年度预算与中长期财政规划相结合的机制,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地方政府规范举债、合理融资、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强化乡镇财政建设。完善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紧紧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等关键环节,提升信息化对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保障能力。加快预算公开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和细化公开内容,强化预算公开责任制度。自觉依法接受人大、审计监督。

(五)坚持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素质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安排好2011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的经济形势,全面部署了2011年的经济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11年的财政工作,为全面完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服务。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2011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坚持依法理财和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克服各种困难,统筹兼顾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特别是在继续增加各项重点支出的同时,要把用好管好财政资金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示范引导作用,集中财力支持办好教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性住房、水利设施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实事,大力支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2011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积极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更加重视稳定物价总水平,防止经济增长出现大的波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

促进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促进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报酬。落实和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措施,多渠道促进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完善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增加居民即期消费。

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重点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水利设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教育卫生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安排续建、投产和收尾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项目。

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增加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大力支持粮油、蔬菜、棉花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生产,稳定化肥、煤炭、成品油等供应,做好必需商品进口以及储备物资投放等,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和物价基本稳定。落实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补助政策,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

(二)着力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推动农村发展与改革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提前一年完成2010—2012年规划的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坚持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强中低产田改造,较大幅度扩大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补助规模。继续推进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积极整合、统筹相关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健全对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各地区粮食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研究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继续实施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涉农贷款的奖励政策。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对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规模,健全农作物良种补贴制度,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地方推选机型的自主权。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深入推进财政扶贫开发,加强财政扶贫政策与其他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衔接。

(三)着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科研机构、大学科研能力建设。研究启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鼓励并扩大重要能源、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及先进设备进口,引进先进技术。支持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建筑节能。进一步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对购买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范围。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促进发展新能源、生物质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继续推广并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及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支持对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在主要牧区可利用草原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动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并提高补助标准,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成果。充分发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作用,支持重点领域低碳技术研究推广和低碳经济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推动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认真落实促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和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继续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四)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财税政策。支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健全垄断性企业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办法。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降低中低收入者相对税负,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促进优先发展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启动学前教育发展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继续实施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政策,支持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示范校建设。支持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继续引导支持各地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和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促进特殊教育、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多渠道补偿。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继续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努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

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左右的县,并将试点地区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妥善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鼓励创业的政策扶持范围,做好就业扶持和援助等工作。

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切实落实好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规范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各类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切实解决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积极推动文化建设。优先安排涉及农村和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保障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大国家重点文物和大遗址保护力度。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加强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五)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完善财政体制。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加快地方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步伐。试编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健全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预算安排时要确定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要监控实施情况,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反馈应用到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

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支持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能源、资源、农产品等基础产品价格机制改革。

(六)着力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做好预算法、增值税法、车船税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立法工作。推进制定评估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加快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等财政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开展第十一次财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财政执法,继续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实施财政部门“六五”普法规划。

加强“两基”建设。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数据的动态管理。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工作。健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对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下达的财政性资金,实行全面监管。通过建立档案备案、不定期巡查抽查等形式,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与跟踪问效。推进财政部门内部基层单位建设,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继续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切实减少代编预算规模。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级财政要提前通知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和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省、市、县都要将这部分转移支付全额编入年初预算。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落实好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督促部门制定预算执行计划,将责任落实到项目主管单位、具体执行单位和负责人。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执行通报机制。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在实施时能及时拨付资金。超收收入除依法安排当年支出外,原则上要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后年度经预算再安排使用,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加强库款调度管理,将适合通过核定留用比例方式调度地方财政的资金,全部纳入地方资金留用范围,减少解缴和拨付的资金规模,保障基层财政预算支出的资金需要。完善以收定支和据实结算项目支出方式,避免年终集中列支,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认真做好拨付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坚决防止超预算、超进度拨款,防止简单的库款搬家和一拨了之。积极推进全过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重点加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促进完善相关财政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加快推进预算公开工作。中央本级支出预算中的部分重点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促进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各地财政部门也要按照要求公开本级财政预算信息,并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的工作指导。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以及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都要严格遵守预算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在预算之外,采取借款、拖欠、自行发行债券、签订回购协议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作为保证人直接或变相提供担保,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加快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以及债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应用支撑平台在地市级财政部门的推广实施。通过平台大力开展财政核心业务系统的整合与统一。强化基于平台的预算、国库等财政业务应用,逐步实现财政系统内部、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之间的业务通畅和数据贯通。完成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全国预算执行数据中心建设。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加强县乡财政信息化建设。

继续狠抓增收节支。大力支持税务、海关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严厉打击利用假发票等手段偷骗税违法活动,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2011年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三项经费支出预算原则上实行零增长。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牢记“两个务必”,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做好财政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把握宣传规律,统筹运用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一步提高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财政发展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围绕财政中心任务,突出宣传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反映财政在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成效。针对社会关注的财政热点、焦点问题,加强舆情监测分析,主动解疑释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新闻宣传协调机制,强化组织策划,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增进各级财政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新闻宣传合力。

(七)着力加强内外统筹,深化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

深入开展财经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多边、双边财经对话平台,妥善处理与主要发达国家关系,深化与发展中大国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深化区域财金和经贸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自由贸易区发展。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合理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公平贸易环境。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交流。全面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做好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相关工作。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的知识合作。

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稳定贷款规模,引导资金投向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探索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体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着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部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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