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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2019年12月26日)

时间:2020-12-21 来源:中国财政2020.02半月刊总第809期
作者:刘昆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财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

这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2019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财政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两个维护”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部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著作,深入开展学习交流,教育引导财政党员干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部党组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是党内政治要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是党内基本的政治规矩,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头等大事紧抓快办,紧盯学习领会、研究部署、督促办理、总结反馈等各个环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一是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部党组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研究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司局和有关要求,并抓好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立项、交办、督促落实等工作。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健全工作台账,强化督查督办。党组同志每月跟踪落实情况,及时掌握进展,推动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和重要部署,健全完善专项工作机制,部党组书记担任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同时,在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扭住不放、持续发力。

三是扎实做好总结反馈和请示报告有关工作。按照党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部党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各地财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也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做法,大家要加强交流、互学共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财政系统全面落实到位。

(二)坚持算好政治账,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税降费重要部署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作出一系列指示批示。2019年7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再次强调,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

部党组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战略考量,深刻认识到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应对下行压力、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之举,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产业链水平、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的必须之策。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们把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2019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先后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深化增值税改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一揽子”政策,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政策。

为推动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我们及时成立财政部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半月通报”制度,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先后两次召开全国财政厅(局)长工作会议,报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财政收支预算管理 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布置各地切实做好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组织全国财政系统进行了减税降费大调研。部党组同志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及时跟踪掌握政策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加强协作、多措并举,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和效果评估,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地落细,体现了财政部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随着各项政策的推进实施,减税降费效应逐步显现。预计全年减税降费超过原定的近2万亿元规模,受益最多的是制造业和小微企业。在增值税减税规模中,制造业及其相关环节占比近70%。减税降费使数千万家企业和数亿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政策红利,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企业加强研发、增加投资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稳定发展。

(三)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这次全会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政治宣言书,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制度建设的战略任务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总揽全局,求真务实、守正创新,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就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和财政体制改革作出具体部署。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逻辑一脉相承、理论逻辑相互支撑、实践逻辑环环相扣,目标指向一以贯之,重大部署接续递进,不仅系统集成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而且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勾勒出更加清晰的顶层设计。《决定》对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深化和拓展,提出要“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要“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同时,《决定》在其他多个方面也对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坚持正确方向,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国资国企改革等各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基本确立了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基本要素完备、“四梁八柱”成型、功能定位明确的现代财政制度框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快完善系统完备、法治健全、权责清晰、公平普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

部党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和《决定》内容,逐条梳理了涉及财政的工作任务,初步研究提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重点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坚持远近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抓紧细化这些改革的方案和举措,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推动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二、2019年财政工作顺利推进,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9年以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有力推动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一)坚持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创造条件

2019年,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稳健把握逆周期调节力度,在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同时,适当提高赤字率,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盘活用好存量资金资产,打出了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组合拳”。一是保持一定的支出强度。将赤字率适度提高至2.8%,并通过适当增加特定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进一步扩大支出规模。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15万亿元,较2018年增加8000亿元,增长59%。年中,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为扩大有效投资,提前下达了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万亿元。二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年初安排对地方转移支付7.5万亿元,增长9%,力度为近几年最大,并重点向中西部和困难地区倾斜。各地也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重点帮扶支持,着力提高基层经费保障水平。三是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开源增收,有的盘活处置存量资产和国有股权,有的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力度,有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这些措施有效缓解了财政减收影响,为保障重点支出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中央部门带头严格支出管理,除刚性和重点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平均压减幅度达到10%。地方也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压减幅度基本上都超过了5%,不少达到10%以上。五是兜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建立启动县级财政工资保障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统筹财政收支和库款管理,合理安排支出优先次序,切实兜住县级“三保”特别是保工资底线。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三保”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国没有发现新增拖欠工资情况。

(二)坚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深入实施三大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统筹资金政策,加强财力保障。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1261亿元,连续四年保持每年200亿元增量,进一步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倾斜。出台对企业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等政策。支持基本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实施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监控成效日益显现。认真落实定点扶贫政治责任,积极帮助定点县解决脱贫攻坚实际困难。二是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按照“开前门、堵后门”的思路,统筹做好债券发行使用和风险防控工作。稳妥处置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发挥国债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推动提升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三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加强组织协调,大力推进相关工作。将污染防治攻坚作为财政投入重点保障和优先支出领域。分两批将40个城市纳入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政策范围。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积极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三)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聚焦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采购对创新产品的支持作用。将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继续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的支持力度。支持提前完成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去产能目标。二是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支持组建国家实验室。狠抓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落实,开展“包干制”和“绿色通道”改革试点,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完善双创促进政策,加大对创新企业和创投行业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支持59个市(州、区)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运作,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四)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对国家重大战略和薄弱领域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统筹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制定《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加大财政政策支持的若干意见》,设立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深入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财税支持政策意见。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二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整合有关资金渠道,设立并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亿元。及时拨付第二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非洲猪瘟强制捕杀资金,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产粮大县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出台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三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支持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短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现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安排70亿元支持各地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

(五)坚持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

在2019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保持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支持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一是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创新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加大税费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推动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快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额扣减额度,扩大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范围。二是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贫困地区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促进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动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支持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推动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出台罕见病药品等增值税减免政策,支持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力度。出台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断保接续等解困政策,支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四是完善社保基金管理。有序推进社保基金会机构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市场发展趋势和基金投资运营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做好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各项工作。五是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六是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持续改善。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引导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

(六)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管理协同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不断提升

认真落实各项改革部署,不断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目前外交、医疗卫生、科技等6个领域改革方案已出台,其余正在按程序报批。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坚决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系统构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完善增值税制度,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深化国库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推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进一步理顺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首次向全国人民亮出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二是稳步推进财税立法。推动出台资源税法,完成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印花税法等草案送审稿报送,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土地增值税法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积极推进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其他财税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正在抓紧有序推进。三是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加大预算评审力度,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动态评估清理工作。积极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财政核心业务技术规范体系。强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初步建成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扩大至40个中央部门、36个地方。加快内控建设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重点推进岗位利益冲突风险防控工作,对巡视、审计等提出的问题开展常态化内控审核。顺利完成各地监管局更名设立工作,认真落实职能转变要求,夯实属地中央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积极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

(七)坚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对外财经合作交流进一步深化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扎实开展国际财经合作,为我国发展争取有利的外部环境。一是持续推动改善营商环境。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京沪两市政府,对照国际标杆,推进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成功推动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在2018年大幅提升32位的基础上,2019年再次提升15位至全球第31位,连续两年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二是深化国际财经合作。做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资金保障,成功举办资金融通分论坛,成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加强对亚投行等新多边开发银行的政策引领,拓展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新空间。研究制定第二届国际进口博览会税收支持政策。成功举行第四次“1+6”圆桌对话会。参与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积极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深度参与国际会计标准建设。推动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进程。巩固与世界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的合作关系。成功举办第十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第二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首次中意财长对话等,进一步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宏观政策协调和双边财金合作。

(八)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健全制度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学习研讨、深度开展调研、深刻检视剖析、深化专项整治,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主题教育,财政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初心使命、强化了宗旨意识、提升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财政部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召开全国财政机关党建工作交流会,推动党建和财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规定,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制定部党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推动“基层减负年”各项举措和要求落实落地。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全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在督促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有关部署的若干措施》,大力支持和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履行派驻监督职责。四是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梳理2016年中央巡视、2018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部内巡视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5个督导组对部内各单位进行实地督查,以扎实的整改成效迎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五是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修订财政部及派出机构“三定”规定,压茬推进“三定”规定细化落实。加大调研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性。召开全国财政系统人才工作会议,制定《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统筹推进财政系统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和人才保障。

同时,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财政科研和财经智库建设、财经新闻出版、会计人才培养和资格评价、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管理、老干部工作和机关事务管理、国家会计学院、财税博物馆等方面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奋力拼搏的结果。

三、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这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全面部署了2020年经济工作,并对财政政策、预算安排、财税改革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2020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初步安排

2020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全年财政工作,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执守简朴、力戒浮华,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二是以收定支、量力而行。要科学分析预测、实事求是地编制收入预算,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要坚持量入为出,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根据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科学核定预算,该砍的要砍,该减的要减,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安排支出预算要符合基本国情和当地实际,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要进行综合影响评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实际效果和可持续性。三是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要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要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严肃财经纪律,敢于坚持原则,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四是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强化全国“一盘棋”思想,加强中央与地方协同配合,提高财政系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在落实财税改革部署、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更好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二)2020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从“质”和“量”两方面发力。同时,做好财政节支工作,加大对地方特别是困难地区财政保障力度。

“提质增效”体现在,财政政策要进一步向内挖潜,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在当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增大、加力空间有限的前提下,兼顾强化逆周期调节和财政收支平衡的要求,在保持财政政策取向不变、力度积极的同时,强调政策的“提质”要求和“增效”导向,从“质”和“量”两方面发力,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结构调整”体现在,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更加突出政策重点,把钱用在刀刃上。要强化逆周期调节,在扩大内需和供给升级的结合部发力,把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同时,要用改革的思路和方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注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精准发力,加强与就业、消费、投资、产业、区域政策协调配合,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

2020年,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框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做好以下5项重点工作:

一是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2019年经济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认识,明确提出了2020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为我们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李克强总理对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也作出具体部署,提出落实要求。我们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遵循,落实李克强总理两次讲话要求,进一步明确财政支出优先方向,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一般性支出要大力压减,不必要的项目支出要坚决取消,新增项目支出要从严控制,原则上不开新的支出口子。要切实保障重点支出,确保一般性转移支付要明显高于中央本级支出增幅,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有较高增幅。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财政支出重点,找准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政策和资金予以精准保障。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体现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提高财政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内涵式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和更可持续。

二是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我们的减税降费是制度性、持续性的,多年实施下来,叠加累积效应很大,企业减负会越来越明显。同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吸引高端人才、促进出口增长等,我们还将继续研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共享,继续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牢牢把握“三个确保”要求,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

三是切实做好财政节支工作。要更加突出以收定支,通过节支改善财政收支平衡状况。地方财政一般性支出也要在2019年已压减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继续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和资产。预算执行中要按照能省则省的原则,把可不再安排的支出节省下来。从严控制财政资金拨付,已经列入预算的基本支出要依据国家规定予以保障,项目支出要体现节支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合同约定和规定程序拨付,严禁超进度超合同提前拨款。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方式抬高预算执行进度。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一律不拨付资金。

四是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越是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越要分清轻重缓急,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更大效益。要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在分配民生类资金时,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基本民生支出放在优先保障的重要位置,围绕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精准发力,补上短板,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中央财政已安排的基本民生支出要抓紧到位。要以失业人员、城乡低保户、社会救助人群、受灾群众、特困人员以及优抚对象为重点,密切关注困难群众数量、困难面以及困难程度的变动,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做到应保尽保。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优化债券投向结构,落实好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等政策,加快建立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接续一批公益性建设项目,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低、作用机制直接、政策见效快等优势,尽快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五是加大对地方特别是困难地区的财政保障力度。为支持地方尤其是困难地区正常运转,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增强相关地区财政保障能力,支持基层和困难地方做好“三保”工作,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

发挥好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要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扎实做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

第一,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对照完成相关定性定量指标,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发力。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继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政策和资金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落实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政策。全力支持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优化完善动态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抓紧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的支持政策。发挥好四级财政部门联动作用,多措并举开展定点帮扶,帮助定点县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推动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重点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围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长江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领域开展污染防治。研究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支持政策,组织开展新一批“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遴选。支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快推进长江、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完善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各地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实做细并严格执行化债方案,加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强化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第二,着力推进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发挥好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经济整体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持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支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研究建立与支持创新相适应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成本管理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支持科技创新。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激励地方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第三,着力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推动“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促进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支持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短板。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大力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支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积极支持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并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探索行之有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第四,着力提升地区间财力均等化水平,促进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支持地方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增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新型城镇化相关政策的协同性。支持推进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落地。加紧研究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财税支持政策。做好雄安新区高标准建设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东北地区振兴、西部大开发等财税支持政策措施的落地工作,促进有关政策尽快充分发挥实效。

第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围绕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精准发力、补上短板,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就业创业扶持及奖补政策,稳定就业总量,突出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加强援企稳岗,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岗培训补贴等政策到期后再延长1年。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地方加快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推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支持地方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落实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生均拨款政策。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支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引导高校内涵式发展、特色发展,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积极推进健康中国战略,支持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合理均衡筹资责任,巩固完善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支持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卫生工作重心由疾病治疗向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转变。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全国统筹。继续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大力支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加强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支持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整合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支持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做好北京冬奥会筹办和国家队备战财力保障工作。

第六,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蹄疾步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主要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落实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让地方财政有更多稳定收入来源。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项目设置,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加大向财力薄弱地区倾斜力度,探索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实行清单管理,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将预算绩效管理各项业务要求嵌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强化激励和约束。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资金支付与政府采购、现金管理、决算报告等业务整合。深入推进国债管理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理顺税费关系。积极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不断完善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关税制度,调整优化关税政策体系。大力推进税收立法工作,积极做好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其他税种立法工作。

同时,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积极推动国务院直接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履行好铁路、邮政、烟草三家企业出资人职责,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加快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完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体系,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健全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加快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基本完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逐步扩大养老基金委托投资规模,持续提升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水平,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不断做大做强战略储备基金。

第七,着力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扎笼子、堵漏洞、强监管,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以财政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能力。结合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内控内审等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管机制。以业务和廉政风险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为主要着力点,强化财政业务运行内部制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预算会计准则。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单位实有资金等各类资金监控机制。严格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发挥财政监督在完善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大力推动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强化会计监督,推动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双提高。各地监管局要认真履职尽责。持续跟踪监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加强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属地中央部门预算的执行监控和绩效监管。加强各地监管局与地方财政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落实“三保”支出等情况的监督,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做好服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工作。

第八,着力深化国际财经合作,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积极主动开展多双边交流合作,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变革。支持扩大对外开放。优化进口税收政策体系,持续优化我国营商环境。推动多双边财经合作深入发展。充分发挥中法、中英、中德、中加、中日、中意等经济财金对话机制平台作用,深化与主要发达经济体务实财金合作,同时扎实推动与俄罗斯、沙特、印度、巴西等主要新兴经济体的财金合作。深入参与G20、金砖国家、“10+3”、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合作,继续举办“1+6”圆桌对话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做好亚投行第五届理事会年会筹备工作。加强对亚投行、新开发银行、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等新机构的战略引领,增强我国在国际金融组织的制度性话语权。巩固和深化我国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机构在新形势下的合作关系。深入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中亚区域等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对接。

四、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着力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9年7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使命任务和重点工作举措,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全面巩固和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要巩固深化和运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党支部为基础,有计划、分层次抓好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着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政治素质、做好本职工作、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扎实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各级财政部门都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要求,坚定政治信仰,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自觉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之中,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住管好舆论阵地,牢牢掌握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主动权。

(三)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财政部门党的建设工作质量

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要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体抓好落实,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做到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在监督下工作。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调贯通、层层落实。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财政部党组和地方党委对监管局党组双重领导体制,全面加强监管局党的建设。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特别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针对财政改革发展,特别是规范财政权力运行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机制,防控廉政风险。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提升内部巡视工作质量,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效。盯紧财政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制约和监督,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度,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持续深入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着力织密扎牢制度笼子,加大问责和成果运用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确保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五)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扎实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用好职务与职级两类职数。深入推进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工作,健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提高干部人事工作质量。贯彻落实好《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各层次优秀人才交流,加大优秀人才使用力度,大力选拔培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财政干部。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奋发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继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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