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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条件下的业财融合

时间:2021-08-25 来源:《财务与会计》2021年第16期
作者:

谢志华|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高   严|新疆科技学院教授,通讯作者

杨龙飞|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摘要:业财融合本质上是指业务必须创造和实现价值,但由于企业内部会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分工分离,使得业务信息与会计信息分离,从而无法了解业务是否创造和实现了价值,是什么业务创造和实现了什么样的价值和多少价值,这就产生了业财不融合的问题。会计部门提供的信息是以核算场景为基础形成的价值信息,这种价值信息在决策有用性、质量性、细节性、过程性、实时性、外部性、集成性等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使得业财融合在信息上难以实现。以大智移云物区块链等为基础的新技术具有虚拟化、网络化、集成化、链接化、场景化、实时化、动态化、智能化的显著特征,可以使业财融合通过信息融合得以实现。新技术的这些特征能够使得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结果会计信息全面、动态、持续、实时地追索至业务原因上,从而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以及业务是否创造和实现价值提供完整信息和全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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