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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财政力量
时间:2023-02-06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02期
作者:特约评论员|申学锋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为新时代新征程农业农村现代化明确了主攻方向。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支持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财政力量。
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各级财政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化政策供给和资金保障,应对种粮成本上涨、洪涝灾害频发等挑战与风险,保障粮食丰产丰收。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切实保护耕地、提升地力。锚定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加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投入保障力度,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靠中国种子来保障中国粮食安全”。
接续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让亿万农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赶上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要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接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完善和强化农业支持政策,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衔接资金保障力度,细化衔接资金政策,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任务、重点环节,用好管好衔接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措施,支持脱贫群众的技能培训,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民工就业创业,让脱贫群众和尚不富裕的农民走上勤劳致富道路,在共同富裕的伟大事业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大力支持提升我国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聚焦底盘技术、核心种源、关键农机装备等领域,支持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以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引领,以产业急需为导向,将促进产业振兴作为支农政策重点,支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资源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支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支持乡村建设行动,“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要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尊重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和真实意愿,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乡村建设行动稳步实施,特别是要支持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让农村焕发新时代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