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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十年财政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时间:2022-10-19 来源:《中国财政》2022年第19期
作者: 特约评论员|杨志勇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基本建成现代财税体制,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十年来,我国财政实力不断增强。2012—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11.73万亿元增长到20.25万亿元,十年累计163.05万亿元,年均增长6.9%,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12.6万亿元增长到24.63万亿元,十年累计193.64万亿元,年均增长8.5%,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十年来,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明确要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沿着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目标前进,预算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了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支出预算管理不断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制度化稳步推进。

十年来,现代税收制度基本确立。增值税改革持续深化,增值税制度现代化特征越发明显。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专项附加扣除让税收的公平正义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税制更加个性化、人性化,充分体现税收的人文关怀。税收法治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12个税种完成立法任务,依法征税纳税观念深入人心。国税地税从合作走向合并,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税收征管体制确立起来。税收为国聚财功能得到全面的实现。

十年来,政府间财政关系日趋现代化。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新进展,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省以下各级财政关系更加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规范化,更好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大大增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现代化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支持了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推动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十年来,积极的财政政策得到有效实施,政策效能不断提升。在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了我国宏观经济大盘的稳定,为“六稳”“六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减税降费规模巨大,减免缓退并用,政策形式不断优化。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建立起来的财政直达资金机制已经常态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得到进一步提高。

十年来,财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仅积极应对财政自身风险,保证财政运行的可持续,而且为防范化解其他领域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财政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十年来,财政改革的进行、财政工作的开展、财政政策的实施,无一不体现人民至上的要求。十年来,财政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服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服务国家治理和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效,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显著增强,体现了财政的担当,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缩影。

金秋十月,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我们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继续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贡献财政人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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