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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稳住经济社会“压舱石”
时间:2021-09-09 来源:《中国财政》2021年第17期
作者:特约评论员|石英华
“郡县治,天下安”。基层“三保”是保障县级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是满足城乡居民不断提升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影响的必要举措。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冲击始料未及,造成全国财政收入大幅下滑,2020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3.9%,呈现自2009年以来的首次累计同比负增长。市场主体经营面临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加大,政府积极纾困、救助、保障,财政支出压力加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加之持续、大规模地减税降费,在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同时,也带来各级财政收支压力持续加大。基层财政受疫情的影响更大,财政收支矛盾加剧,“三保”的难度也随之加大。面对此种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大对地方财政支持,提高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支持县级政府牢牢兜住“三保”底线。
从预算安排和实际运行看,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经济平稳运行。一是财政支出突出基本民生保障和水平提升。在2020年收入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全年民生相关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达到35.9%,较2019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相关的卫生健康、社保就业和教育三项支出增速分别为15.2%、10.9%和4.4%,显著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整体增速(2.8%)。特别是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较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支持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文化惠民工程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二是最大限度下沉财力支持基层。2020年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长12%,为近年来最高,重点向中西部和困难地区倾斜。并且专门设立特殊转移支付,作为一次性财力安排,支持地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基层“三保”工作。
基层“三保”工作是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关乎基层政权巩固、政府职能正常履行和干部队伍稳定。着眼于未来,应在发展中增强地方财政能力,促进地方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在新发展格局下,找准地方发展的定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地方财源培育和增长。二是在推进共同富裕的总思路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和收入差距。三是继续深化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进一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当上移并强化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省级政府的辖区责任,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四是贯彻零基预算理念,加强调研论证,进一步优化民生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开展民生支出政策调整的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进一步优化预算资金分配机制。理顺地方政府与预算部门财力约束和平衡机制。五是合理评估地方财力增长的可持续性,防范和化解基层财政运行风险。深入分析地方经济与财政收入变化趋势,结合地方政府债务、养老和医疗保险缺口、人口结构和流动趋势、地方民生保障支出标准等因素,动态预测财政支出的结构性变化趋势,防范地方财政运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