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明光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增强政府采购政策效能,为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2022—2023年度政府采购专业度评价中,明光市成功获评“政府采购百强市(区、县)”,明光市财政局被评为“政府采购百强市(区、县)突出贡献单位”。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落实“市场化”要求。在“企业家写政策”活动中,部分中小企业提出“降低履约保证金比例”“提高价格扣除优惠”等政府采购方面诉求。明光市站在市场主体的立场,按照上级部署及企业诉求,采取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服务类项目履约保证金,推广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等措施,全方位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同时加强采购结果管理,采购人1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有效缩短采购周期。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项目289个,交易总额5.4亿元,节约率11.5%,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占比达96%。
(二)落实“法治化”要求。一方面,强化依法履职,建立政府采购正面和负面清单审查机制,分类设置50条采购文件禁止内容,建立重大项目会商制度,重点审查采购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条款,2022年共召开专题会商会议32次,会商采购项目58个,项目预算总金额28.39亿元;抽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2家,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26个。另一方面,完善行政裁决机制,创新推行明光市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机制,成功调解投诉案件4宗,调解比例30.7%。同时,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规范采购市场竞争秩序,依法处理妨碍公平竞争违法行为,2022年接收违法线索6起,经查实并进行处罚2起。
(三)落实“国际化”要求。全面推广使用“徽采云”平台,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及交易流程透明公开,用好“徽采云”电子卖场,通过议价、竞价等方式真正做到“货比三家”,提高资金效益,降低采购成本。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及各类所有制形式市场主体,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通过“直接输血、间接补血、持续造血”滋养市场主体
(一)直接输血,为市场主体注入现金流。通过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为符合条件企业拉订单、拓市场、增效益,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注入活力。一方面,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至合同金额的70%。2022年11月9日,安徽省政府采购首笔预付款电子保函在明光市诞生,江西省景德镇市浩霖文化公司成功收到预付款79.96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动情地说:“线上保函对小微企业的帮助很大,我们对政府采购的营商环境非常满意”。另一方面,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比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间接补血,为市场主体缓解资金压力。一方面,在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服务类项目履约保证金,降低货物类项目履约保证金等基础上,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消除资金流入“时间差”,将本应等待下期抵扣的资金提前输送到企业手中。另一方面,不折不扣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2022年全市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减税降费6.27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2.88亿元。
(三)持续造血,为市场主体扩大增长空间。一方面,采取“财政+交易+采购人+招标代理+银行+供应商”六大主体共同联动模式,将“政采贷”“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融资信息纳入采购文件,畅通“徽采云”金融服务平台、本地“徽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线上线下渠道,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现项目融资2308.6万元。另一方面,推行惠企纾困政策“免申即享”常态化,2022年以来累计兑现253家企业、64个项目共6881.87万元,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提升“执业者、监管者、采购者”专业素养
(一)提升“执业者”专业素养。为提高代理机构专业素养,一方面,创新推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跟班学习机制,多次组织代理机构执业人员到财政部门学习业务,打破交流壁垒,解决了代理机构“向上看”和监管部门“向下看”信息差问题。另一方面,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知识系列培训活动,组织线下专场培训2次、综合性培训3次,累计培训1200人次,提升了代理机构执业水平。
(二)提升“监管者”专业素养。为了适应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以及工作要求的不断更新和发展,明光市财政部门始终高度重视业务提升工作,2023年谋划12项学习任务、3大学习主题、1项实践活动,并到省财政厅、滁州市财政局跟班学习2人次,累计时长2个月。凭借过硬业务能力,明光市政府采购行政执法案例及卷宗在上级检查评比中得到肯定。
(三)提升“采购者”专业素养。出台《明光市政府采购正负面清单》,梳理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62项责任,明确应规避的19项违责风险;印发《政府采购专管员工作制度》《关于规范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活动的通知》,多次赴采购项目较多部门,向采购人进行“一对一”宣讲,指导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避免出现“小标大招”“化整为零”等问题。
(作者单位:安徽省明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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