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丰 时间:2021-09-06 来源:《财务与会计》2021年第5期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及银行经营的影响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较大冲击,多家国际机构纷纷下调全球增长预期。其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20 年6 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中预测全球经济将萎缩4.9%,世界银行6 月发布的《全球经济展望》预测2020 年全球经济将收缩5.2%。疫情对国内经济影响同样显著,宏观层面, 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45.66 万亿元,同比下降1.6% ;微观层面,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从2020 年6 月20 日至8 月10 日开展的一份疫情对企业经营发展影响的跟踪调查显示,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需求下降和资金链紧张,疫情期间很多企业暂停营业、停止施工,现金流入减少。疫情冲击下,一些企业信用风险加大,银行资产质量管理难度明显上升,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 2020 年 6 月末,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为2.74 万亿元,较上季度末增加 1 243 亿元,不良贷款率1.94%,较上季度末增加0.03 个百分点。
二、新冠肺炎疫情对银行会计计量带来的挑战
对于银行而言,金融风险存在一定的时滞,部分贷款风险会延后暴露,未来不良资产上升的压力较大。银行如何运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真实、准确地计量其所持有的金融工具、合理评价面临的风险至关重要。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金融工具减值准备,并按照“三阶段法”对金融工具进行划分,理论上会使银行金融资产减值计量更加准确,然而实际中银行运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减值计量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
一是“三阶段”的划分和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需要进行大量的主观估计。例如,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判断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时“不得仅依赖逾期信息来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但准则中只有“逾期30 天”这一项客观判断标准。面临疫情这一突发事件,银行如果不得不“付出额外成本或努力才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是否就只能采用逾期信息来确定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即只有当贷款逾期超过30 日才表明其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进而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准备。如此一来, 银行可能会低估贷款的信用风险,进而少计提减值损失。
二是在预期信用损失法下,银行会使用相应的模型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这些模型往往基于历史违约数据及假设的参数。然而疫情下银行处于缺乏历史统计数据的困境,或者即使有历史统计数据,也难以用于解释当前的情况和判断未来的趋势,并且基于正常环境设定的模型参数和假设此时可能也不再奏效,如果模型仍然简单根据逾期或违约天数等硬性指标划分贷款阶段, 结果会有失准确。
三是如何考虑延期还本付息等纾困措施对减值阶段划分的影响。疫情暴发后,监管部门出台了多项对贷款展期的信贷支持政策,例如 2020 年 6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通知,要求对于 2020年6月1日至 12月 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还本付息日最长可延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这意味着对于适用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企业而言,将于2021 年第二季度开始归还债务,届时信用风险才可能真正暴露。业内人士也多认为,延期还款的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2020 年的偿债压力,但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退出及疫情对经济影响的加深,银行不良资产恶化的压力可能会在未来逐渐显现,预计 2021 年第二季度后银行不良贷款率或将出现跳升。这对于银行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带来了两个挑战 :(1)打乱了原先贷款逾期天数的计算,产生了“到底从哪一天计算逾期” 的问题以及逾期是否达到30 天、90 天等阶段划分的标准。如果不按照延期后的到期日重新计算,相关贷款很可能简单下迁至阶段二或阶段三。相反,如果允许按照延期后的日期重新计算,又可能人为延迟风险的暴露,并在后续期间形成不良贷款生成的高峰,简而言之, 银行贷款阶段划分乃至减值计提失去了“锚”。(2)如何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评估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由于政府的纾困措施,宏观经济及企业运营的原有轨迹在一定程度上被“提振”,而预期信用损失往往取决于宏观经济的下行程度和持续时间,如何平衡宏观经济“短期显著下行、但长期稳中向好” 下长期和短期之间的矛盾,避免在减值模型中过度使用顺周期性假设就变得非常重要。此时银行需要对模型输出结果进行“手工调整”,这涉及更加主观的人为判断,需要有良好的治理机制和内控机制以确保阶段划分的准确性和财务报表的透明度。
三、对A 股上市银行 2020 年半年报的分析
我国疫情主要发生在2020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经济开始回升,但由于订单取消、供应链中断以及国外疫情暴发,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企业的影响在整个上半年都持续存在并且尚未完全结束,因此本文以A 股上市银行2020 年半年报为基础,重点从资产减值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角度分析疫情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一)减值准备总体影响分析
从理论上说,受疫情影响,2020 年上半年银行总体减值损失会上升。原因在于 :一方面,疫情对经济和企业的冲击会导致企业资金链紧张、还款能力下降,进而传导到银行,对银行资产质量造成冲击,银行必须计提更多的拨备以应对资产质量的下降。另一方面,预期信用损失包含前瞻性的判断,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未来经济发展仍然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而金融财务反应存在时滞,银行需要“前瞻性”地加大拨备提取,提高未来风险抵御能力。根据上市银行披露的数 据,2020 年上半年所有A 股上市银行计提减值准备(包括贷款、金融投资和表 外信贷承诺等)8 64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 404 亿元,增提比例达到38.54%, 其中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 行、农商行的减值准备整体增幅分别为42.18%、35.62%、30.76% 和 23.04%。由此可以看出,2020 年上半年我国上市银行减值准备增提比例较大,新增减值准备较不良贷款增加额更多,说明银行为应对未来不良贷款的增长“前瞻性”地加大了拨备提取。此外,在各类银行中国有大型银行增提的拨备最多,增提比例达到了42%,说明国有大型银行更谨慎,抵御未来风险的“弹药”也更充足。
(二)贷款阶段的划分
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分为三阶段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但并未明确具体的判断标准,只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 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笔者查阅了上市银行半年报中的会计政策描述, 多数上市银行表示,“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主要考虑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偿债能力、经营能力、还款行为等,同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此外,针对监管部门为应对疫情影响出台的延期还本付息等纾困措施, 多数银行在会计政策中表示“不将因受疫情影响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延后还款等信贷支持措施视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自动触发因素”。与此同时, 银行对于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的判定就简单得多,因为准则中已经列明了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在实务中几乎所有银行都将“金融资产逾期90天以上”作为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与监管标准中对不良贷款的划分标准保持一致。
从半年报披露的数据看,大部分银行第三阶段贷款都与不良贷款保持一致,尤其国有大型银行的这两项比率基本相同,这意味着其对于准则中的“已减值贷款”与监管部门眼中的“不良贷款”的定义一致。不过也有部分银行第三阶段贷款比率明显高于不良贷款率, 笔者推测可能是由于部分贷款已经存在客观减值证据,但由于某些因素并未被认定为不良贷款。由于准则中的“已减值贷款”并未强制要求与监管规则中的“不良贷款”保持一一对应,因此不同银行的不同会计处理可以认为是对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的理解不同。对于第二阶段贷款,由于准则对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并未规定明确的判断标准,这意味着现实中按照监管规定归类为正常类的贷款也有可能被认为存在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2020 年上市银行半年报披露的数据也证实了这点 : 大部分银行的第二阶段贷款都高于关注类贷款,部分银行两者金额大致相当,只有个别银行的第二阶段贷款低于关注类贷款,这说明大部分银行在判断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是比较谨慎的。不过不同类别银行的第二阶段贷款与关注类贷款占比差异较大 :相较国有大型银行而言,城商行第二阶段贷款占比远高于关注类贷款占比,表明其可能将更多的正常类贷款划分为第二阶段,并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三)各阶段贷款的拨备率水平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于第一阶段的贷款仅需就未来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但当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进入第二阶段),需要按照整个存续期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剩余期限较长的第二阶段贷款拨备率会显著增加。另外,对于划分为第三阶段的贷款(即已减值贷款),也要基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笔者根据上市银行2020 年半年报中披露的不同阶段贷款减值准备及对应的贷款本金金额,计算了不同银行各阶段贷款的平均拨备率。总体来看,第一阶段贷款的平均拨备率大致为2%(未来 12 个月预期损失),第二阶段贷款的平均拨备率大致为23%(整个存续期预期损失),第三阶段贷款的平均拨备率大致为70%(已减值贷款整个存续期预期损失)。可以看出,当贷款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即由第一阶段转入第二阶段)和存在客观减值证据(即由第二阶段转入第三阶段)时,都产生了明显的拨备率增加现象。前者被称为“悬崖效应”,表示同一类贷款在未来12 个月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差异 ;后者则表示已减值贷款和未减值贷款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差异。这也表明预期信用损失的发展变化通常不是“连续” 或者“线性”的,尤其达到“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减值”这两个限定条件后,产生了明显的“跃迁”现象。按上市银行类型来看,国有大型银行贷款在各阶段的拨备率都比较均衡,城商行贷款在各阶段的拨备率都比较高,而农商行一阶段贷款的拨备率最高、二阶段和三阶段的贷款拨备率则最低。此外,即使在同一类型的银行中也存在一些明显偏离拨备率均值的现象。笔者认为,如果业务和风险都相似的两家银行拨备率存在明显差异,则银行预期损失模型的合理性可能需要重新审视。
四、疫情背景下银行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做实资产质量分类
在这一过程中银行既需要考虑历史违约数据等历史信息,更需要考虑前瞻性信息并对资产的信用风险进行预判, 在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模型参数估计方法、宏观经济预测和经济情景设置等方面结合疫情影响进行修改和完善,充分了解与预期损失计量相关的重大会计假设,进而做出合理判断。
(二)合理计提拨备,加大不良处置由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尚未完全显现以及部分贷款实施了延期政策,一些风险可能在未来陆续暴露,这对银行贷款阶段划分及减值准备计提带来了困难。银行需要密切跟踪企业经营状况及贷款质量的变化,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同时也需要未雨绸缪,加大减值准备计提和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备足抵御风险的“弹药”。
(三)完善治理架构,加强信息披露疫情暴发这一突发事件没有历史
参照可循,这对银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提出了挑战。银行需协调各业务条线, 完善风险管理、减值计量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和流程,充分披露疫情和相关监管措施对银行的影响、与金融工具减值相关的重大会计假设和估计,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信用风险敞口及其拨备,确保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以便利益相关者进行判断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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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