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海静 |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王雪青 |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 时间:2021-11-19 来源:《财务与会计》2021年第21期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目标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绿色理念引领可持续发展已是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信息披露格局正经历着从“一维”到“多维”的嬗变。2004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发布Who Cares Wins报告,首次将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因素并列,ESG概念由此诞生。ESG信息披露以量化指标衡量企业在环境保护、公司治理、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的行为表现。现阶段我国A股上市公司ESG信息主动披露意愿尚不足,披露动机主要源于政策压力。无论是力求自身发展,还是寻求新兴资本市场中的投资合作机会,我国上市公司都亟需提升ESG信息披露水平。鉴于此,本文以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海生科)为例,介绍其在ESG信息披露中的监管体系、披露内容等实践做法,以期为国内其他企业编制ESG报告提供参考。
(一)昊海生科概况
昊海生科成立于2007年,是集研发、生产及销售医用生物材料为一体的高科技生物医药企业。昊海生科2015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9年在科创板上市,为国内首家“H+科创板”生物医药企业。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的科创板、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与关注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通过分析企业环境、社会、治理水平来衡量企业发展可持续性的ESG评估理念不谋而合。
(二)ESG治理与报告编制
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2012年发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以下简称《ESG指引》),董事会对ESG信息披露承担全部责任。昊海生科不断推进董事会深度参与ESG风险评估与流程管理,提升ESG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昊海生科由董事会牵头设立ESG工作委员会及ESG工作小组。ESG工作小组负责ESG信息披露的具体落实,安排专职人员开展ESG相关的事务沟通、数据收集和报告筹备编制等工作。相关工作进度定期经由各部门、ESG工作小组及公司管理层反馈至董事会,再由董事会监督并评估系统运作成效,把控集团内部ESG相关的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是否恰当,从而形成健全良好的多重ESG治理架构(如图1所示)。
ESG报告以非财务信息为主体,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更为广泛,因此在编制报告前需进行相应的识别与沟通。昊海生科将客户、员工、供应商、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政府机构、媒体等均视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重视各类利益群体在环境、社会与治理维度的期望与诉求,并与利益相关者针对ESG议题定期开展、有效沟通。基于各方反馈意见归总及风险评估分析,昊海生科在公司制度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持续添纳ESG事项,并按年度规划ESG管理计划。同时,昊海生科结合调查问卷与访谈、面谈形式对利益相关者代表展开调研,从对集团的重要性、对权益人的重要性两个维度进行考量,确定每年度的ESG重大性议题矩阵,如2020年度为风险及危机管理、知识产权、员工、多元化与平等化、合力抗疫等。由于公司各年度内外部发展环境存在差异,高度重要性ESG议题覆盖范围也持续更替,促使ESG治理与企业经营情况切实、动态结合。
(三)ESG信息披露内容
1.环境层面。昊海生科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资源及气候所产生的影响及相关监管行动展开细致披露。在排放物方面,对于温室气体、废气、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类别与排放量进行披露,并额外说明每万元收益下的资源能耗与废弃物排放密度;在资源使用方面,对于所消耗的能源、资源类型及使用量进行披露,包括制成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总量。除废弃物处理、回用工艺流程及监管体系外,还进一步概述企业环境治理及绿色生产措施,包括能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及包装管理方法。同时,附有具体减排、减废步骤与举例,且历年均披露水资源设备改进、包装物设计改良等案例,额外披露企业的降噪减震管理成效、实验动物福利责任等信息。
2.社会层面。《ESG指引》在社会层面的披露要求主要针对四大利益相关主体,即员工、供应商、客户与社区。在员工责任方面,昊海生科详细披露按类型划分的雇佣情况、薪酬福利、健康安全制度与执行监察方法、发展培训情况等内容,并对平等与多元化、反歧视、劳工准则等事项的遵守情况进行说明。同时,额外披露员工关怀措施、主要安全隐患检讨等信息。在供应商责任方面,详细介绍供应链管理,如按类型划分的供应商情况、供应商聘用考核、原材料采购监察及供应链各环节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识别等事项。在客户责任方面侧重于产品质量,对原材料品质、生产检验程序、产品服务投诉及召回流程、成品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披露,并就产品营销内容、知识产权保障、消费者隐私保护等惯例进行说明。此外,着重介绍企业研发创新情况,包括研发资金投入、研发项目监管、专利产权成果、中短期与长期研发目标等事项,并对核心产品简介及销售情况进行说明。在社区方面主要介绍企业社会贡献情况,包括慈善捐助、与公益组织开展合作等公益行为,依法纳税等区域经济发展贡献以及行业贡献(如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参加学术研讨、发表期刊论文等)。
3.治理层面。在企业管治方面,昊海生科对企业治理体系、董事证券交易、高管薪酬激励机制、反贪腐贿赂政策、股东权利、投资者关系、风险与内控管理、审计费用等信息进行细致披露。同时,详细披露董事会相关信息,包括组成人员及职责、董事会次数及出席情况、董事会下辖委员会等。由于《ESG指引》中的企业管治信息披露要求仍依循主板上市规则中的相关内容,故治理信息披露在ESG报告与年报中有所重叠。对此,昊海生科在ESG报告中额外披露其他企业治理举措,如2016年对深圳新产业、珠海艾格、河南宇宙等企业实施并购后,昊海生科在保留原有企业员工团队基础上,帮助新并购企业阶段性地进行内部管理体系的梳理与完善。
(一)ESG信息披露内容层面
1.完善量化信息披露。量化信息披露有助于定量评估企业环境、社会及治理政策及ESG管理体系的实施效益,同时利于利益相关者更好地理解企业在ESG方面的作为与愿景。当前,《ESG指引》的定量披露要求主要集中于环境层面,明确企业应对排放物、能源资源使用情况等事项予以定量披露,但在社会与治理层面的定量指标要求尚待加强。譬如在社会层面,可在雇员方面增添员工培训成本、员工法定社保覆盖率、员工申诉率与满意度、研发人员与高层次人才比重等定量指标,同时将债权人和同业、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诉求纳入披露范畴,如债务与合同违约率、金融风险与企业信用评级等;在治理层面,可新增大股东与高管增减持情况、高管离职率、高管与员工平均薪酬比率、监事会质询提议次数、经营违规次数等定量指标。
2.加强ESG报告参考性。为促使ESG信息披露综合反映企业ESG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情况,增强ESG报告的可比性与可参考性,建议企业在ESG量化信息披露后附带相关参考说明,如附上行业或国家参考标准、企业历史数据、未来目标等内容以作比较。此外,企业当前在非财务信息披露形式上的可选项较多,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涵盖雇员报告、环境报告、慈善报告等单项报告,以及经济、环境、社会责任综合性报告;又如企业环境报告要求企业披露其环境管理体制、物质流分析、环境治理措施及绩效等信息。然而上述披露内容与ESG报告多有重叠,为缓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负担及信息冗余问题,可进一步整合相似类型的信息披露要求,力求披露高质量信息。
(二)ESG信息披露制度与监管层面
1.完善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我国证监会当前未将ESG信息披露纳入强制披露范围,也未颁布ESG报告的编制规范与量化指标要求,所提供的ESG信息披露框架尚不足以为利益相关者决策提供丰富、有价值的信息参考。同时,上交所当前仅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对于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的编制与披露尚停留于“视情况编制”层面。现阶段,我国企业ESG信息披露积极性欠缺,披露目的以回应政策要求为主。鉴于此,有必要将ESG信息披露作为一项强制要求。在ESG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初期,可参考港股市场采用“不遵守就解释”的半强制性ESG信息披露制度,但应明确企业须在发布公司年报的同时或相近时间内发布ESG报告,形式可以为登载于年报或单独形成报告,对于违规披露企业则须建立严格的惩处制度。
2.建立健全ESG信息披露体系与评级体系。由于缺乏编制标准,我国企业较难把握ESG信息披露的核心要点,致使所披露的ESG信息价值性偏低或产生“择优披露”现象。对此,可参照《ESG指引》及相关国际准则,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ESG信息披露框架及关键绩效指标。同时,也需依据行业特征差异细化ESG指标评价标准,加强企业所披露信息的可参考性。ESG体系主要由ESG信息披露标准、企业ESG绩效评级以及ESG投资指引等方面构成。当前,企业ESG绩效评估基本采用综合打分法,各评级机构首先确定各项评估内容并赋予分值权重,再调研现有行业在各评估指标上的“最佳实践”作为评级标准,而后通过企业自主披露、第三方机构提供等途径收集基础数据信息,最后计算综合分值(操群和许骞,2019)。然而,无论是评估指标设置或是评级标准勘定,相对而言均由各评级机构主观确定,因此ESG评估体系尚未建立统一标准。对此,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等应积极开展合作,共同组织构建一套综合、权威的ESG指标体系和评级指数,加强ESG信息披露的第三方认证。通过将ESG评级纳入公司整体分析报告,投资者得以获取更全面的量化信息,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作为的透明度也借以提升。通过以综合性的社会资本工具方式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列入公司应当遵循的制度框架(袁利平,2020),从而将ESG框架导入上市公司治理范畴,并与绿色发展理念相结合。同时,相关金融机构也应开发推广ESG主题基金、ESG相关指数等,在投资者中加大ESG投资理念宣传力度,促使资本市场进一步向绿色发展企业倾斜。
3.加强上市公司ESG监管与治理。ESG信息披露制度与ESG理念的贯彻落实,需要政府、企业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在政府层面,除完善ESG信息披露的法规制度外,相关部门还应建立配套的监管激励机制,如予以ESG绩效突出的企业在税收、招标采购、融资等方面适当的政策优惠,引导企业向主动披露、积极践行ESG理念转变。在企业层面,需要进一步将ESG理念与企业管理系统相融合,增强披露意识与披露质量。具体而言,董事会在企业ESG治理中应发挥领导作用,建立ESG管理体系并专设相应的管理部门,将其所面临的潜在气候环境风险、利益相关者责任等因素切实纳入日常治理决策与经营战略之中。同时,与各类相关利益方针对ESG事项开展有效的沟通与协调,科学遵循计划、研讨、编辑、发布的ESG信息披露程序,实现企业ESG治理从规划、落实、监管到改进的完整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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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