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数字产业化深入推进,关键技术加快攻关,中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超过50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1.5%,位居世界第二位。然而数字化转型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风险大(孔存玉和丁志帆,2021;姚小涛等,2022),如何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热点议题。
作为重要的外部股东,机构投资者具有资金优势和专业优势,具有充足的动力和能力搜集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并对管理者进行监督,对公司治理具有显著的改善作用(李维安和李滨,2008)。研究发现这种基于大量共同持股关系形成的网络团体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双刃剑”效应(Crane等,2019)。一方面,机构投资者之间密切的信息交流可以促进信息资源共享(Pool等,2015),降低信息搜索成本,形成合作关系,有助于克服控股股东利益侵占等行为,从而发挥监督作用(郭晓冬等,2020)和治理作用(翟淑萍等,2022)。另一方面,也有学者认为机构投资者抱团反而可能会降低单个机构投资者退出威胁的治理作用,甚至在逐利动机驱使下与大股东或管理层合谋(王垒等,2022),导致代理成本上升(吴晓晖等,2019 ;刘新民等,2021)。那么,机构投资者抱团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战略究竟具有促进作用还是抑制作用,其作用机制是什么?进一步地,不同类别的机构投资者抱团对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现有研究尚未给出答案,本文拟对此进行研究,以期为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进而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思路。
本文以2010~2021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机构投资者抱团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主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机构投资者抱团显著推动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此结论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之后仍然成立。第二,机构投资者抱团具有治理效应、资源效应和风险容忍效应,进而推动数字化转型。第三,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更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只有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抱团时,抱团行为才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促进作用。第四,当企业所处行业竞争程度较高时,机构投资者抱团发挥的促进作用越明显。
本研究具有以下启示:首先,面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压力,除了提升企业内部治理效率外,也可以从企业外部施加转型动力,倒逼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本文发现,机构投资者抱团有助于促进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因此,企业应正视机构投资者的治理作用,把握机构投资者抱团的鲶鱼效应。其次,并非所有的机构投资者均追求长期价值,本文研究发现,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抱团才能发挥相应的治理作用,因此建议在监管过程中应适度关注机构投资者类型。最后,数字化转型成功与否,往往受到内外部环境的影响,当企业所处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时,数字化转型迫在眉睫,可以考虑引入积极的治理角色,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第一,本文基于社会网络视角研究了机构投资者抱团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弥补了现有文献仅将机构投资者视为独立个体展开研究的不足,丰富了机构投资者抱团发挥治理效应的相关研究。第二,深入剖析机构投资者抱团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内在机制,有利于从公司治理层面探寻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助力企业成功实现数字化转型。第三,区分了机构投资者类别,并探讨了不同情景中机构投资者抱团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有助于有效识别异质性机构投资者的治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