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型企业蓬勃发展,有力推动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但融资成本高是其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因此,降低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成本,成为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的主要手段。已有研究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降低融资成本的有效方法(汪炜和蒋高峰,2004)。2018年,财政部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提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披露知识产权的应用情况、重大交易事项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对该交易事项的影响及风险分析等内容。知识产权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资本,对企业的生产方式、资源配置、盈利模式等具有重要影响(杨文君和陆正飞,2018)。若将企业的知识产权与创新能力有效传递到市场,则企业的融资困境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因此,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债务融资成本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
本文以2015~2019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作为研究对象,深入研究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与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的关系,并探索了其内部作用机制。研究发现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与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之间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随着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显著降低,表明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能够有效缓解上市公司与外部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而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机制检验发现,上市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向市场表明自身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与价值,缓解了资本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引发投资者信心显著增强,进而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因此投资者信心在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债务融资成本的关系中发挥中介作用。进一步分析表明,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对于债务融资成本的降低作用在非国有产权性质企业、高成长性企业以及有再融资需求企业中更强。
知识产权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其信息披露可以很好降低债务融资成本。为了完善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未来需要企业、监管部门等各方形成合力。上市公司应该关注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现状,提高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构建与外部投资者沟通的桥梁,进而降低自身的融资成本。监管部门应加强宏观调控,保障民营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的发展。同时,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降低知识产权外部性风险,从根源上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意愿。
相较于以往文献,文本可能的编辑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文本挖掘方法构建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标体系,为相关研究进行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评价提供参考。已有文献应用文本挖掘方法研究管理层语调(谢德仁和林乐,2015)、文本可读性(孙文章,2019)、企业风险(王雄元等,2017)、企业竞争(任宏达和王琨,2019)等,本文致力于讨论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评价问题。当前我国对于以文本方式呈现的知识产权信息关注尚浅,通过文本挖掘能够相对全面地获取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其信息载体作用。
第二,从债务融资的视角探讨了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成本降低效应。已有研究证实了财务、环保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是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有效途径(李志军和王善平,2011;倪娟和孔令文,2016;Ali等,2020),本文研究发现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同样可以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并且验证了投资者信心的中介作用,丰富了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经济后果的研究。
第三,创业板上市公司大多为知识产权含量较高的科技创新型公司,以其为研究对象,能够有针对性地识别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债务融资成本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研究结论对提高知识产权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缓解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困境具有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