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文靖 彭远怀 来源:《财务研究》2021年第4期
作者的话:《从家族企业治理到家族治理:基于中国家族传承的框架重构》一文源于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丰家族办公室首席家族治理专家张钧先生,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原粤财信托副总经理刘东辉先生的合作与交流,正是与他们反复的讨论,才让我们理解中国家族企业、家族治理与传承的管理实践现状,由此对学术研究做出一些思考,以期能对未来相关领域研究进行初步探索。张钧先生与刘东辉先生让我们首次体会到被业界人士催稿的感觉,但与他们的合作推动我们的研究缩短与实践的距离。感谢他们从实践角度提出的宝贵意见,感谢匿名审稿人的建设性评论,也感谢编辑部诸位老师的付出,当然,文责自负。
摘要:家族企业具有家族和企业的双重属性,但现存讨论家族企业治理的文献多在传统委托代理框架下强调企业属性而忽视了家族属性。为应对代际传承、家族分化等因素增加的治理复杂性,实务中越来越多的家族企业以结构性工具为核心搭建了家族顶层所有权架构,并借此统筹家族企业治理和家族财富管理两大核心功能,从而形成了家族治理的整体解决方案。本文在现存家族企业治理文献的基础上,将家族企业治理嵌入家族治理框架分析,并增加对家族财富管理维度的讨论,重构了家族企业治理分析框架。本文根植于家族企业治理实践提出了符合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的分析框架,对后续研究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关键词:家族企业治理;家族治理;家族财富管理;结构性工具
一、引言
家族企业是人类商业史上最为古老的组织形态,同时也是经济社会中具有旺盛生命力和影响力的现代组织(Arteaga和Escribá-Esteve,2020;李新春等,2020)。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迸发,民营经济中的家族企业为壮大实体经济、促进改革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普华永道2016年的调查显示,我国家族企业在民营企业中的占比高达85.4%,吸纳了65%的就业人口,贡献了约2/3的GDP增长率。可见,我国家族企业治理不仅仅是家族与企业内部的重要问题,也深刻影响着我国经济的转型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
不同于普通企业,家族企业治理是家族和企业双重视角下的治理,既包含对家族的治理也包含对企业本身的治理(Suess,2014;Cicek等,2021),且家族治理有效是企业治理机制有效的前提。家族企业三角理论认为,家族和企业系统中间存在一个由家族控制权、股东流动性、企业增长资本组成的三角结构(弗朗索瓦·M·德·维斯切和克雷格·E,2015),而家族企业治理的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结构引导和控制家族成员与企业的行为(Steier等,2015;Parada等,2020),从而在不断变化的股东流动性需求、不断增长的企业资本需求以及对家族控制权的影响之间实现动态平衡。创业早期,创始人在家族和企业系统均有“说一不二”的话语权,家族治理高度服从于企业治理,此时家族企业治理目标主要是满足企业的资本需求。现有文献也多是在委托代理框架下探讨企业本身的治理机制安排,如家族成员担任CEO、家族成员担任董事以及非家族股东的治理效用。
然而,随着家族和企业规模扩张,越来越多的家族成员参与企业经营,家族治理的重要性日益提高(Gersick和Feliu,2014)。特别地,我国很多家族企业正值代际传承窗口期(焦康乐等,2019),所有权和控制权分化使得原本在家族企业系统中起着稳定作用的创始人权威失效(Parada等,2020),家族内部冲突随之显现,包括活跃股东与非活跃股东的冲突、新管理者与老管理者的冲突等(Zellweger和Kammerlander,2015;González-Cruz等,2021)。与此同时,作为联结家族与企业系统的重要纽带,我国高净值家族的财富不再局限于企业股权和现金而是向非经营性资产转变,布局区域也不再局限于本地而是面向全球化布局。此外,新冠肺炎疫情、逆全球化等外部冲击致使全球财富面临新一轮洗牌,传统以资本增长(即“攻”)为主的治理目标难以确保家族财富安全和顺利传承,因而很多家族开始从家族整体出发制定以“守、攻、传”为核心的治理目标。在此背景下,紧密结合实务工作重新审视和讨论我国家族企业治理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基于此,本文首先梳理家族企业治理的研究进展,归纳总结出与实务工作进展存在的差异;然后引入家族企业三角理论讨论我国家族企业治理面临的重大挑战;最后重构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的分析框架,并提出未来的研究方向。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
第一,现有家族企业治理文献多直接引入传统委托代理理论探讨家族企业治理,如Mehrotra等(2013)、González等(2015)、Binacci等(2016),但家族企业治理目标既以家族为中心也以企业为中心(Parada等,2020),因而传统委托代理理论难以完全阐释家族企业治理相关问题。本文将家族企业三角理论融入家族企业治理分析框架,丰富了家族企业治理理论。
第二,现有家族企业治理文献多聚焦于企业层面的治理机制,如经理层(Eklund等,2013;陈志斌等,2017)、董事会(Eklund等,2013;González等,2015)以及股东会(Anderson和Reeb,2004;杜善重,2021),但企业治理机制有效的前提是家族治理有效,尤其是创始人权力移交或个人权威失效后。本文将企业治理机制嵌入家族治理框架讨论,重构了家族企业治理的分析框架。
第三,家族财富是联结家族与企业的重要纽带,也是平衡家族企业三角的重要基础,然而现存关于家族企业治理的文献鲜有考虑家族财富管理维度。特别地,当前的家族财富不仅呈现非经营性化和全球化配置特征,而且其管理目标也从简单的增值保值拓展到对冲家族和家族企业风险以实现成功传承。本文在家族企业治理分析框架中纳入了家族财富管理,拓宽了家族企业治理分析框架的维度。
第四,为规避家族风险和企业风险的相互影响,越来越多的家族企业采用家族信托、家族基金会以及家族控股公司等结构性工具作为顶层核心设计以构建稳定的家族所有权架构,然而理论研究对此还鲜有涉及。本文较早地在家族企业治理分析框架中引入结构性工具,为家族企业治理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
二、家族企业治理研究评述
传统企业治理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外部投资者利益免受经理人或控股股东的损害(Sacristán-Navarro和Cabeza-García,2019),而家族企业文献还关注家族和企业两个系统的重叠及潜在冲突,家族企业治理需要构造合适的组织架构以满足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并能有效管理家族和企业系统的冲突(Steier等,2015;Parada等,2020)。现有文献主要从管理层结构、董事会结构以及股东会结构等方面探讨了家族企业治理。
(一)管理层结构与企业治理效率
家族通常会积极参与企业经营,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融合有助于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古志辉和王伟杰,2014),从而提高企业治理效率。Villalonga和Amit(2006)研究发现,创始人担任CEO时,家族所有权能创造更高的溢价,而双重股票、金字塔型以及投票协议则会降低溢价。类似地,Minichilli等(2016)研究发现,家族成员担任CEO更有利于对抗金融和经济危机,稳定企业绩效。此外,Anderson和Reeb(2003)、陈志斌等(2017)等研究也发现家族成员担任CEO对企业绩效有积极影响。
然而,部分研究认为家族也可以利用商业资源来获取利益(Anderson和Reeb,2004),因而家族成员担任CEO可能强化家族的私利行为(Mehrotra等,2013),从而降低企业治理效率。陈德球等(2013)的研究发现,非家族成员担任CEO时企业绩效和市场价值更高;相反家族成员担任CEO则对绩效有负向影响(Feldman等,2016)。进一步,Chang和Shim(2015)基于家族企业CEO转换的研究发现,企业绩效在家族CEO转换为非家族CEO后显著提高。此外,Sciascia和Mazzola(2008)、Binacci等(2016)得到了折衷的结论,即家族参与管理与企业绩效呈倒U型关系,家族适度参与管理才能提高企业绩效。
(二)董事会结构与企业治理效率
董事会被视为缓解管理层道德风险的重要治理机构(Nordqvist等,2014),家族成员担任董事有助于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古志辉和王伟杰,2014),从而提高企业治理效率。González等(2015)、赵宜一和吕长江(2017)研究发现,家族成员担任董事能提高企业绩效,而家族大股东没有委派董事代表时与非家族企业的绩效没有显著差异。此外,Klein等(2005)基于董事会独立性的研究发现,董事会独立性对家族企业绩效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因而家族成员担任董事能提高企业绩效。
然而,部分研究认为家族成员担任董事也可能为了提高家族收益而降低企业治理效率。Giovannini(2010)研究发现,董事会由家族关联成员主导时,企业治理质量较差;相比之下,独立于家族的董事会具有正向激励效应,企业市值和绩效更高。类似地,Anderson和Reeb(2004)研究发现,董事会独立性越强家族企业市值越高,而家族关联成员担任董事则会降低企业市值。进一步,魏明海等(2013)研究发现,家族成员在董事会所占席位比例越大时关联交易行为和企业价值折损越严重。此外,家族成员担任董事也可能降低董事会的监督有效性,致使企业减少自愿信息披露(Haniffa和Cooke,2002)和增加盈余管理(Jaggi等,2009)。
(三)股东会结构与企业治理效率
股东会拥有任命或罢免董事和CEO的权力(Nordqvist等,2014)。随着家族企业规模扩大,家族资本难以支撑企业发展所需的资本,因而需要引入外部股东为企业提供增长资本(Hiebl和Li,2020),从而形成家族股东与外部股东共治的结构。Cacciotti和Ucbasaran(2017)基于权力理论和谈判理论认为,利益冲突会引发家族和非家族所有者之间的权力博弈,从而将他们的注意力从价值创造转移到价值捕获。魏明海等(2013)研究发现,家族关联大股东持股越多、在董监高中所占席位的比例越大,家族企业的关联交易行为越严重,公司价值折损也越严重。Anderson和Reeb(2004)、杜善重(2021)的研究则直接发现了非家族股东的积极治理效应。
(四)家族治理与企业治理效率
除企业层面的治理机制外,部分文献也开始探讨家族层面影响企业治理效率的因素。潘越等(2019)研究发现,实际控制人的宗族观念越强,其亲属参与企业治理的程度越高,宗族文化内含的亲属间信任和团结互惠使得代理问题的缓解作用得到加强,从而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成长性和市场表现。然而,吴超鹏等(2019)研究发现,创始人的家族主义文化观念越强时越不可能实施“去家族化”改革,并且会导致上市后的经营绩效和收入增长率降低。类似地,Miller等(2017)研究发现,家族逻辑更强地区的家族企业更可能由家族成员主导董事会,但会降低经营绩效。
Arteaga和Menéndez-Requejo(2017)研究发现,实施家族章程后2年内企业绩效有显著提升,其原因是家族章程加强了家族内部的监督和沟通,减少了家族内部大股东与小股东、家族股东与非家族股东之间的冲突。类似地,Berent-Braun和Uhlaner(2012)研究发现,家族章程等家族治理机制更关注家族成员的共有财富,因而有助于统一家族成员的行为,从而提高家族企业绩效。此外,Tower等(2007)研究发现,家族会议的包容性特征有助于提高企业绩效。
(五)传承模式与企业治理效率
传承模式也是家族企业治理中的重要议题。支持代际传承的学者认为,外聘职业经理人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利润被额外占用,且会随着职业经理人能力的增加而增加(Lee等,2003),而代际传承时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均集中于家族成员,能较好地协调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关系(Pérez-González,2006),提高家族企业治理效率。Mcconaughy等(1998)的研究发现,家族后代控制的企业不仅比非家族后代控制的企业更有效,而且也比创始人控制时更有效。类似地,Ahrens等(2019)、Amore等(2021)等文献的研究结论均表明代际继承更有利于家族企业的发展。
支持外聘职业经理人的学者则认为,随着家族后代或姻亲成员的涉入,企业经营目标可能因家族成员目标追求不同而增加分歧度(Zellweger和Kammerlander,2015),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此时若仍被家族成员掌握便可能沦为家族冲突的牺牲品。外聘职业经理人有助于锁定家族企业的经营权,从而提高企业治理效率,进而保证家族企业平稳发展。Villalonga和Amit(2006)研究发现,家族后代担任首席执行官则会增加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冲突代价,从而损毁企业价值。类似地,Pérez-González(2006)、Villalonga和Amit(2006)、Mehrotra等(2013)等文献的研究结论支持了外聘职业经理人对家族企业治理效率的积极影响。
(六)研究评述
现存文献对家族企业治理进行了较多探讨,为理解家族企业治理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证证据,但也存在如下缺陷:
第一,现存文献多聚焦于探讨企业层面的治理机制,而忽视了家族治理的重要作用。家族企业是基于家族关系的企业,家族可以是家族企业竞争力量的源泉也可能成为家族企业消亡的推手(Eddleston和Kellermanns,2007),因而家族企业治理分析中必须纳入家族治理(Suess,2014),且家族治理有效是企业治理机制有效的前提。现存家族参与企业经营的文献并未得出一致结论,其原因也可能是未考虑家族治理的影响,如家族委派机制不完善可能扭曲企业董事会的治理效用。
第二,虽然有文献从家族章程和文化角度探讨了家族治理对家族企业的影响,但家族章程和文化属于非正式治理机制,治理效用因缺乏强制性而难以保障和延续。当前,家族治理实践更多的是转向结构严密的机构治理(Sacristán-Navarro和Cabeza-García,2019;Parada等,2020;Cicek等,2021),如家族理事会和家族企业委员会,然而学术界却鲜有文章对此进行系统的分析。
第三,现存文献忽视了家族财富管理在家族企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家族财富是家族企业增长资本和股东流动性的主要来源,因而家族财富管理与家族企业治理密切相关,是家族企业治理分析框架的核心维度(González-Cruz等,2021)。特别地,随着家族内外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家族财富管理应对家族和家族企业风险的作用也愈发重要,更需纳入家族企业治理的分析框架。
第四,现存文献均是在默认家族直接持股的基础上分析家族企业治理,而忽视了所有权配置的重要性。虽然所有权是控制权的基础,但家族也可以通过间接持股的方式控制家族企业。特别地,出于家族风险和企业风险规避的考虑,越来越多的家族开始采用结构性工具搭建家族所有权结构,从而分离了家族所有权和控制权,但现有关于家族企业治理的文献对此还鲜有讨论。
三、我国家族企业治理面临的挑战
家族企业三角理论认为,家族控制权、股东流动性、企业增长资本组成的三角结构连接着家族和企业,而其核心是家族资本平衡,如图1所示。家族企业是家族财富的主要来源,要促进家族兴旺发达就需提供更多的资本扩张企业。理论上,家族企业的增长资本既可以来源于家族外部融资,也可以来源于家族内部融资;但外部融资会削弱企业独立性和家族控制权,因而家族企业更倾向从家族内部融资(Bierl和Kammerlander,2019)。然而,家族财富总额是恒定的,内部融资越多也就意味着家族股东用于追求个人目标的资本越少,即股东流动性越低。反之,如果优先满足家族股东的流动性需求,如增加红利分配和减少创新投入,又会降低企业经营效率甚至可能出现破产等状况,家族成员的流动性需求也就难以得到保证和补充。因此,家族企业治理就是要建立有效结构引导和控制家族成员与家族企业的行为(Steier等,2015;Parada等,2020),从而在不断变化的股东流动性需求、不断增长的企业资本需求以及对家族控制权的影响之间实现动态平衡(弗朗索瓦·M·德·维斯切和克雷格·E,2015)。
创业初期,家族企业管理者因血亲关系而紧密团结,且创始人在家族企业治理中通常拥有极高的个人权威,因而创业初期的家族控制权、股东流动性以及企业增长资本协调较为容易。然而,我国较早的一批家族企业成立于改革开放初期,当前正值代际传承窗口期,加之外部环境也正面临深刻变化,增加了家族控制权、股东流动性以及企业增长资本之间的不稳定性,致使其发展的不确定性随之增加。本文认为,我国家族企业治理面临的挑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代际传承引发所有权分散
确定继承人选是家族企业的一项关键性战略决策,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发展前景(Chang和Shim,2015)。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5中国超高净值人群需求调研报告》显示,我国超高净值人群中50岁以上的占比达到58%,且资产规模越大的高净值人群平均年龄越大。可见,我国家族企业很多已进入代际传承窗口期。家族企业创业初期,创始人除持有较多股权外还担任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高级职务,因而家族控制权十分牢固。与此同时,家族其他成员通常会认可创始人的个人威望,服从创始人的各项安排。因此,初期的家族企业三角实际上仅有企业增长资本,家族企业治理也仅需关注企业本身,即满足企业扩张所需的增长资本。
代际传承可能使得企业的股权分散,形成兄弟姐妹共同持股、共同管理的治理模式(Nordqvist等,2014)。股东流动性需求可能因兄弟姐妹的个人目标存在差异而增加分歧,并且代际传承还会导致家族成员之间的利他主义效应减弱,降低家族使命感(Mustakallio等,2002)。虽然家族可以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机制集中企业所有权且部分成员退出管理层,但又会出现活跃股东(担任管理职务的家族成员)和非活跃股东(不担任管理职务的家族成员),从而形成所有者—运营者的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活跃股东可能实施欺诈行为,甚至压制其他家族成员,而非活跃股东可能要求更高的企业分红而不愿意为企业发展提供资本支持(Eddleston和Kellermanns,2007;Michiels等,2015)。当兄弟姐妹共同持股分化为堂(表)兄弟姐妹共同持股时,家族企业便从所有者—运营者形式转变为所有者—投资者形式,家族内部控制权与股东流动性之间的冲突进一步被放大,治理难度也随之增加。例如,大亚圣象(000910. SZ)的创始人意外逝世后兄弟为争夺集团控制权,矛盾不断激化,致使公司价值受到巨大损害。
(二)决策者变更带来价值观转变
为了维持家族控制权,家族企业扩张所需的资本多来源于家族内部,即使迫切需要外部融资也更多是选择银行借款而非股权融资。特别地,我国当前面临代际传承的家族企业多创立于法律制度相对不完善的上世纪,创始人更倾向通过占有更多的股权来维持控制权。尽管绝对控股有助于强化家族控制权,然而却降低了家族资本的流动性,从而限制了家族企业的发展和家族股东对个人目标的追求。
继承者并未经历过与家族企业创始人类似的艰苦奋斗岁月,且我国家族企业创始人对二代的培养格外重视,尤其是商学院培养和海外培养(朱晓文和吕长江,2019),使其形成了不同的价值观。一方面,继承者可能觉得家族企业变化的速度不够快,无法跟上周围世界的发展步调,因而会秉持商学院所倡导的持续改善理念,愿意为快速壮大家族企业承担更大的风险。另一方面,我国法律环境近些年有了显著改善,对权利人利益的维护力度显著提高,因而继承者可能更依赖外部融资充实企业增长资本,即使会削弱家族控制权和减少家族股东的收益。此外,继承者可能更多地采用基于法律体系的更为正式的家族企业治理工具,而摒弃创始人的关系治理模式。例如,娃哈哈集团的创始人极其推崇“家文化”,主张全员持股、建造员工公寓;其继承者则更推崇制度化、合规化的企业管理原则,如推行“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目标考核体系。
(三)家族财富构成和管理目的转变
我国家族创始人创业之初的财富累积较少,而仅有的财富也用于企业发展,因而早期的家族财富往往就是企业本身,即股权和分红。然而,随着企业发展趋于稳定,企业分红增加,家族财富快速累积,财富管理的重要性凸显。与此同时,为了降低资产风险,实现增值保值,家族财富也呈现多样化、全球化配置。就配置类型而言,除传统的企业股权和现金存款外,也购买了大量的流动和半流动资产以及不动产,家族财富从经营性资产向非经营性资产转变的趋势明显。就配置区域而言,为了降低资产关联度,保障资产安全,家族财富开启了全球配置策略。
特别地,为了隔离风险、享受税收优惠或开展国际业务,现阶段很多家族企业都设立了离岸企业,并通过离岸企业控股境内家族企业。例如,安踏体育(02020. HK)的创始家族并未直接控股安踏体育,而是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家族信托,再通过家族信托成立Sackful Gold Limited、Spring Start Assets Limited、Talent Trend Investment Limited等投资管理公司,并100%控股注册于维京群岛的安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安踏投资资本有限公司、安踏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最后通过这些离岸公司控股安踏体育,从而实现了家族风险与企业风险隔离、家族股权紧锁、家族财富全球配置等目的,也有助于其未来实施代际定向传承计划。
此外,家族初期的财富管理目标多局限于保值增值,通过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面对危机的抗风险能力。然而,随着企业和家族的扩张,财富管理目标发生转变,不仅需要为企业发展提供增长资本,还需要满足股东追求个人目标所需的流动性,抵御经济周期、流动性周期、所有权周期带来的风险,以保障家族企业顺利实现多代更替。中国银行发布的《2020中国企业家家族财富管理白皮书》也显示,约61.77%的受访企业家财富管理的首要目标发生改变,逐渐由财富的增值保值过渡到财富安全与传承。
(四)技术变革迫使家族产业结构调整
我国家族企业多集中于技术和资金投入较少的传统制造业、房地产以及零售等行业。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行业逐渐被颠覆,传统家族企业的发展也进入瓶颈期。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传统行业能源消耗过度、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已不符合产业发展趋势,促使家族企业迫切需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普华永道发布的《2018年全球家族企业调研——中国报告》显示,77%的家族企业认为未来将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为保持领先地位的创新需求,其次是经济环境(58%)和企业缺乏专业化(52%)。
然而,家族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意味着需要更多的持续性投入且面临较高风险,家族保守势力为了维持短期的稳定分红会拒绝提供增长资本,参与企业管理的保守势力也会通过各种途径阻碍调整措施的落实,从而爆发严重的家族内耗。同时,家族内部增长资本供给量的不足迫使改革势力不得不引入外部资本,但外部资本的引入又会削弱家族控制权,增加控制权旁落风险,也会减少家族成员的收益,引起家族股东成员的不满。此外,家族企业也可能是通过新的创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但这会分化出新的家族,导致原有的大家族分散。显然,家族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强化家族治理,以提高家族凝聚力,实现家族企业三角平衡。
(五)宏观环境变化导致家族战略转变
次贷危机后,各国经济持续低迷不振,民族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以及逆全球化思潮明显抬头(冯俏彬和贾康,2017);加之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引发全球市场需求减少、出口受阻等问题,给很多家族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很多家族企业发展已进入瓶颈期,简单的资本增量意义不大。面对生存和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传统家族企业成长路径和治理工具已无法适应风险急剧变化的时代。特别地,创始人在位时家族与家族企业的产权多是混同在一起;并且家族企业为了维持家族控制权通常不愿引入外部人士,尤其是参与到董事会决策中,致使家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不清晰,增加了家族企业的传承风险。风险和报酬不等价导致进攻增量难以填补潜在耗损,家族的重心不再是如何进攻、挣更多的钱,而是转向了如何守住财富、平衡家族企业三角以及顺利传承,即“守、攻、传”。
四、家族企业治理分析框架的重构
如前所述,所有权分散、价值观转变、家族财富构成和管理目的转变等内外环境变化,致使我国家族企业三角平衡目标将从单一的企业增长资本转变为家族控制权、家族股东流动性以及企业增长资本关系的平衡。可见,传统仅包含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管理层、董事会、股东会)的分析框架已无法适应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现状。为此,本文基于实务工作提出了适用于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的分析框架,如图2所示。
相较现有文献的家族企业治理分析框架,本文提出的家族企业治理分析框架一个显著特征是家族企业治理和家族财富管理内嵌于家族治理,且以家族理事会、家族企业委员会、家族财富办公室组成的家族治理机制统筹了家族企业治理和家族财富管理。其中,家族理事会成员由家族成员大会推选产生,负责制定家族章程以贯彻和传承家族价值观,并指派和监督家族企业委员会和家族财富办公室成员;家族企业委员会和家族财富办公室则通过结构性工具分别进行家族企业治理和家族财富管理。因此,家族治理实务工作中实际上形成了“家族理事会—家族企业委员会”、“家族理事会—家族财富办公室”两条治理轴。
(一)家族治理与家族企业治理
家族企业是基于家族关系的企业,家族企业的核心实际上就是家族关系,因而家族治理应优先于家族企业治理,即在家族治理有效时讨论家族企业层面的治理才有意义。家族治理的目标是通过结构和机制安排来提升成员的共识能力、强化成员的身份认同、构建家族成员的共同愿景,以提高家族耐心资本。耐心资本越高意味着家族成员越愿意为实现稳健的长期增值而放弃短期股东流动性(弗朗索瓦·M·德·维斯切和克雷格·E,2015),即越愿意为企业提供增长资本。特别地,代际传承带来的权力分散和管理者价值观差异、外部环境变化引发的家族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重心变更等问题可能弱化家族成员为企业提供增长资本的意愿,致使家族问题成为制约家族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
“家族理事会—家族企业委员会”治理轴充当着家族和企业之间的结构性纽带。家族理事会定期召开家族会议听取和讨论成员意见、分享价值观和愿景,并制定家族发展的战略性决策,然后将与企业相关的决策传达给家族企业委员会制定计划,再由企业高管团队执行(Gersick和Feliu,2014)。“家族理事会—家族企业委员会”治理轴分离了家族和企业,使得家族成员无法直接干预企业经营;同时家族企业委员会成员多来源于家族理事会,保证了家族企业服从家族理事会的战略规划,因而家族耐心资本不会因家族成员的冲突或对个人目标的追求而减弱。此外,家族理事会整合了不活跃和活跃成员(Suess,2014;Sacristán-Navarro和Cabeza-García,2019),加上其决策兼顾了家族成员的偏好,因而有助于提升家族共识能力、强化身份认同以及建立共同愿景(Mustakallio等,2002;Cicek等,2021),以抵消家族关系和对企业认同感的衰退。
(二)家族治理与家族财富管理
家族企业是家族财富的主要来源,而家族财富则是家族企业增长资本的主要供给,因而家族财富管理和家族企业治理密不可分,需同步筹划。特别地,随着家族财富逐渐累积,除企业股权和现金外还配置有大量房地产、金融资产以及艺术品等非经营性资产,配置区域也从本地配置转向全球配置。与此同时,家族财富管理的目标也从简单的增值保值转变为对冲家族和家族企业风险。家族财富管理通过合理规划隔离风险,避免因后代大肆挥霍、企业经营失败以及外部环境变化而导致家族财富流失,保证家族财富安全传承;同时通过专业的规划配置提高家族财富的收益率以补充股东流动性和企业增长资本,促进家族资本平衡。
“家族理事会—家族财富办公室”治理轴负责管理家族财富以提供企业增长资本和家族股东的流动性补充。其中,家族理事会制定家族财富管理中的战略性规划,如投资方向、配置区域等;家族财富办公室则利用其专业的理财和法律知识为家族成员提供流动资产管理、税收和法律服务以及职业规划服务(Gersick和Feliu,2014)。“家族理事会—家族财富办公室”治理轴分离了家族和家族财富,家族成员对家族财富不具有直接支配权,避免了家族财富为家族成员个人行为埋单,从而有助于减少家族成员不负责任的利己主义和浪费家族财富的行为。同时,家族理事会对家族财富的战略安排需符合多数家族成员的利益,因而可以最大限度凝聚家族力以提高家族耐心资本。此外,家族理事会是家族财富的最高管理机构,对家族财富有支配权,应对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给家族和家族企业带来的风险时可充分调配家族财富而无需受制于单个家族人员意愿。
(三)家族治理核心设计:结构性工具
家族理事会、家族企业委员会以及家族财富办公室的设立虽能增强家族内部的凝聚力和共同愿景,促进家族资本平衡,但存在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当前,家族已广泛采用结构性工具作为顶层治理结构的核心工具,如家族信托、家族基金会以及家族控股公司等,以构建稳定的家族所有权结构体系。结构性工具是具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确定的法人或法律结构,可直接承载家族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及收益权,避免家族风险与家族企业风险相互影响。创业初期家族成员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企业股权,然而代际传承、家族分化、家族成员婚姻破裂等产生的股权分割可能导致家族企业控制权旁落,而企业经营风险也可能会波及到家族成员。相反,家族将企业所有权转移给结构性工具则能有效规避家族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和企业风险对家族的影响,家族成员无法随意变卖或减持企业股权,家族企业外的资产也不会因为企业破产而被冻结。同时,家族作为实际控制人仍然可以参与企业经营,也享有企业的经营收益。此外,由于结构性工具直接持有家族企业股权,因而代际传承、家族分化等情况发生时只需在结构性工具内部变更受益人权益份额,并不会影响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从而规避了股权分割引发的所有权分散、控制权削弱等问题。
五、未来的研究方向
现有家族企业治理的文献多直接引入传统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企业层面的治理机制,而忽视了家族企业的家族与企业双重治理属性。特别地,为应对规模增长、代际传承以及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治理复杂性,越来越多的家族采用了更为正式且结构严密的家族机构治理,并引入结构性工具作为顶层核心设计,而非传统的点对点的治理方式。基于此,本文将家族企业治理嵌入家族治理框架分析,并增加对家族财富管理维度的讨论,重构了家族企业治理分析框架。本文的研究紧密结合我国家族企业治理实践,为家族企业治理的理论研究工作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分析框架。未来的研究方向如下:
第一,探究家族治理在家族企业治理中的作用。家族企业是基于家族关系的企业,而家族治理有效是企业层面治理机制有效的前提条件,但现存文献对家族治理的关注却相对匮乏,尤其是缺乏对家族机构治理模式的关注。后续研究应紧扣实务工作,重点分析家族机构治理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探究家族治理与家族企业治理之间的联系,为家族企业治理实务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经验证据。
第二,基于家族企业三角理论分析家族财富管理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家族财富是联结家族和企业系统的重要纽带,是实现家族企业增长资本、家族股东流动性以及家族控制权平衡的重要基础。特别地,当前家族财富从资产形态和配置区域到管理方式和目标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实务工作更是将家族财富管理与家族企业治理视为同等重要的家族事务。然而,现存文献未充分重视家族财富管理对家族企业治理的重要性,后续研究有必要深入分析家族财富管理在家族企业治理中的效用。
第三,考察结构性工具作为顶层核心设计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现存文献多假定家族成员直接持有企业股权或结构性工具的采用不会对家族和企业产生影响。实际上,结构性工具的所有权承载功能不仅隔离了家族风险和企业风险,还具有税务筹划等功能,对家族治理和家族企业治理均可能产生显著的影响。后续的研究需要重点考察结构性工具对企业治理效率、不同结构性工具的治理效率差异和适用条件等问题,为实务工作提供指导。特别地,当前我国家族企业正面临代际传承窗口期,有必要与实务工作结合重点分析结构性工具对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影响。
第四,关注创始人离世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现有文献对家族企业传承进行了较多的分析,但多认为创始人移交所有权和控制权后不会对家族企业治理产生影响。然而,现实中的创始人权威和话语权并不会因为控制权或所有权移交而减少,尤其是我国家族企业。相反,家族企业创始人离世则可能引发严重的冲突,如家族成员之间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争夺、家族成员与外部人员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争夺,但鲜有文献分析创始人离世的经济后果。因此,后续研究也应关注创始人离世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
第五,引入我国传统文化开展更为本土化的研究。与西方社会不同,我国传统文化深刻影响着家族企业治理的方方面面,如儒家文化、序位法则等。诸多研究也表明基于文化的非正式制度很多时候可能比基于法律的正式制度有更高的治理效率,因而后续研究也应重视引入我国传统文化,以激发对本土家族企业治理实践的理解,并促进相关理论发展。
作者简介
黎文靖,暨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会计、公司治理等。研究成果发表于国际国内一流学术期刊,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彭远怀,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会计与公司财务。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772078)
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目:黎文靖,彭远怀.从家族企业治理到家族治理:基于中国家族传承的框架重构[J].财务研究,202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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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