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聚焦两会 | 全国人大代表石化清:坚决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2023-03-10

坚决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 贵州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石化清


图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并把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进一步凸显了高质量发展全局性、长远性和战略性意义。对贵州省来说,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的殷切嘱托,是贵州全面建设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贵州当前全部工作的主题。我们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在资源配置、政策供给和资金监管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向高质量发展聚焦用力。




坚决贯彻落实“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支持保障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贵州财政部门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提升质量、做大总量并举,积极担当作为、主动靠前发力,更直接更有效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坚决扛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支持推动经济整体好转。增强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积极引导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加力方面,一是在收支安排上加力。2023年,贵州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按增长6%安排,保持必要的增速,既是做好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的客观需要,也有利于引导各地坚定发展信心,强化财源建设,增强发展能力。二是在资金统筹上加力。在财政运行紧平衡状况下,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推动财力下沉,加大对基层转移支付力度,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增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民生领域财力保障。三是在支持扩大需求上加力。统筹新增专项债券、政府投资基金、财政专项资金等带动全社会投资,形成强劲投资拉动力;采取支持促进旅游业全面复苏、加快释放新型城镇化内需潜力、大力推动服务业发展等措施,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


提效方面,一是推动财政收支提效。推动财政收入和经济增长保持必要的适配性,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综合施策增强市县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释放资金效益。二是推动财政政策提效。保持财政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宏观层面支持促进扩大总需求,积极对冲不确定性;微观层面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加强与金融、产业、科技、社会等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推动经济稳定增长。三是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提效。资金供给上,更加注重精准和更可持续,持续优化财政资金供给,着力带动扩大全社会投资,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资金执行上,严把支出关口,严肃财经纪律;资金使用效果上,强化预算评审,加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全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益。


(二)服务产业强省战略实施,建立健全支撑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要求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近年来,贵州省财政厅坚持产业为先、项目为王、效益为本,陆续出台了109条措施,从财政资金奖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持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增效赋能。同时,注重用市场化办法,不断完善财政金融联动机制促进产业发展。


一是健全“财政政策+政府投资基金”机制。2021—2022年,省级财政出资490亿元注入“四化”、生态环保和新动能等6只政府投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379个,带动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投入1858.32亿元,2023年继续安排200亿元注入“四化”等基金支持产业发展。二是健全“财政政策+融资担保”机制。先后成立省担保公司、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和省融资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累计超过100亿元,为实体经济有效提供各类融资担保服务。截至2022年底,全省国有担保机构在保余额1384.55亿元,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各类市场主体16.67万户,有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健全“财政政策+保险政策”机制。持续优化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和运作机制,支持全省农业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截至2022年底,贵州政策性农业保险涵盖97个品种,保费规模达19.54亿元,共为851万户(次)农业生产主体提供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等多重风险保障2062.84亿元。此外,注重财政政策与就业、招商、外贸、科技、人才等政策协调配合,加大教育科技人才投入,强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


(三)支持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结合贵州高质量发展现实需要,研究制订《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据此构建财政体制改革“1+N”的政策体系,持续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扩大财源建设的内生动力。


一是进一步理顺省以下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以及政府间收入划分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充分调动市县积极性,增强财政体制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二是激活市县发展产业动力。优化调整省对市县增量集中机制,腾出资金由市县用于增强县域财力。全面强化开发区预算管理,支持开发区“轻装上阵”抓好产业发展。三是建立县域财源建设奖补机制。激励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区大力发展产业,实现经济较快增长;支持财政困难县区不断提高财力保障水平,确保平稳长效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贵州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重,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2023年,将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宝贵财政资金用在国计民生关键处。


(一)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保持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不减,继续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细落实稳岗拓岗促就业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一老一小”等工作,继续安排资金对农村低保等6项保障标准偏低的基本民生项目进行提标。


(三)推动教育和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整体提升教育水平和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持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坚决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树牢底线思维,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贵州财政部门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到居安思危,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一)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持续推动财力下沉,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增强市县“三保”等重点支出保障能力。强化预算合规性审查,督促市县强化管理,将“三保”支出足额纳入预算安排,在执行中重点保障。通过“制度+技术”等手段,加强监测预警、及时纠偏,坚决禁止挪用“三保”资金。


(二)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按照调研式推进重点工作要求,系统谋划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体制机制,通过争取上级支持、金融机构展期降息、盘活资源资产等方式,稳步推动地方发展进入良性轨道。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券本息偿付约束机制。严格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加强融资平台公司治理,分类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


(三)坚决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巩固拓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推动专项整治、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强化制度约束,对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不实化债、违规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坚决贯彻落实“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财税领域改革,不断增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



贵州财政部门将牢牢抓住《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及财政部配套支持政策等重大机遇,加快提升新时代财政治理效能。


(一)全面优化预算管理制度。深入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统筹能力,增强重大决策部署保障力度。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完善以项目库为基础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优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体系,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发挥好积极财政政策有效作用。


(二)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将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加大预算评审力度,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健全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


(三)全面提高财政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推动财政治理能力提升,推进财政数据大集中、大监控及大应用。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扩展应用建设,抓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用信息化手段,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


(四)全面贯彻强化财会监督精神。加快研究制订贵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手段,提高财会监督成效。


      

责任编辑:吕怡慧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