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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之声 |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

2021-05-20


坚决扛起财政担当
全力支持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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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山东奋力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化量化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山东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着力强化“一个统领”、构建“五个体系”,积极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强化政治统领


一是要提高政治判断力。自觉站在政治高度看待和把握财政工作,善于从具体财政事务中认准政治方向,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从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中把握政治逻辑,确保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要提高政治领悟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苦功夫,特别是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财政工作的实践力量。三是要提高政治执行力。主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的新指示、党中央的新部署,落实《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新要求,运用各种政策工具,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全力以赴加大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保障力度,确保党的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构建“五个体系”


第一,构建统筹集聚、坚实稳固的财力支撑体系。《纲要》提出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下一步,要着力强化“四个统筹”。一是统筹全口径预算。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收支计划通盘考虑、一体编制,盘活存量、调整增量,切实增强政府财力统筹运筹能力。重点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合理提高省属企业利润类收入收取比例,将省属文化企业纳入国资预算实施范围。二是统筹专项资金。在纵向上,大力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在横向上,完善涉农、科技等领域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机制,探索民生、涉企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优化“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三是统筹资产资源。注重由“资金运筹”向“资金资产资源统筹运营”转变,加快构建职责清晰、配置合理、统筹共享、运营高效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完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着力提高资产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统筹当前长远。科学编制实施财政“十四五”规划,加强中期财政规划滚动管理,推动财政资源跨期配置,完善跨年度预算动态平衡机制,增强财政持续运筹能力。

第二,构建导向明确、效应放大的财政调控体系。《纲要》提出,要健全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下一步,要发挥财政政策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引导各方面资金资源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放水养鱼激发活力。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对2020年疫情期间山东省出台的阶段性政策进行分类调整,巩固深化减税降费成效,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财金联动凝聚合力。灵活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应急转贷等政策工具,创新实施供应链金融、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改革举措,建立“财银保”联动援企机制,积极放大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三是引导撬动同向发力。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方式,推动在更多市县、更多领域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探索“专项债+市场化融资”等组合融资方式,优化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结构,促进PPP全面规范发展,以财政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有力支持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四是激励约束增强动力。强化财政体制特别是转移支付制度的激励约束功能,实施财政困难县、工业强县财政激励和高质量发展奖励等政策,形成“发展质量越高、管理绩效越好、得到实惠越多”的鲜明导向,调动各方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

第三,构建覆盖城乡、公平持续的民生保障体系。《纲要》提出,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下一步,财政部门要把民生作为支出的优先选项,重点做好“四篇文章”。一是“明权责”。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民生支出,进一步完善省与市县分担机制,分清压实民生保障责任;对于非基本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增加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二是“兜底线”。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聚焦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养老、医疗卫生、住房、文化等民生领域问题,用心谋划一批民生实事,用力抓好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扩增基础教育资源、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以及老年人优待等重点政策落实,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三是“促均等”。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着力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力支持力度,稳步提升基层民生保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可持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探索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进一步优化民生政策制度安排,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推动民生保障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第四,构建依法科学、精细高效的财政管理体系。财政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基础和重要保障。下一步,要紧盯财政管理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努力夯实财政管理的基础。一是树立法治化思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全省财政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加快构建现代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依法规范财政权力行使,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二是树立系统化思维。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推进财税改革,重点在财税体制、预算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财金融合联动等方面,再谋划推出一批改革举措,不断完善现代财税制度。三是树立绩效化思维。进一步强化绩效观念,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尽快实现省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全覆盖,全面推开市县财政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开展市县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有针对性实施重大财政政策和项目全周期跟踪问效,探索开展项目支出成本效益分析;推进社会保险基金、政府债券项目等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四是树立信息化思维。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确保2021年6月底前省市县三级全面部署应用,2022年预算编制和执行全部使用新系统,实现省级大集中、全省一体化。加强财政大数据建设应用,健全完善“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机制,以信息化助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五,构建监控有力、处置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纲要》提出要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下一步,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对各领域潜在风险密切关注,及时应对。一是守牢基层“三保”底线。积极应对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压力,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位置,进一步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保障、审查监控、库款调度、发展激励、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六项机制”,确保基层财政健康运行。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实行惠企利民资金“一码支付”,切实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守牢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坚持管严管住政府债务,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机制,强化“借、用、管、还”闭环管理,加快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测和防控体系,健全县级政府举债空间和偿债能力评估机制,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防变相新增政府债务,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三是守牢养老金支付风险底线。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政策,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促进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水平,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四是守牢金融处置风险底线。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对金融领域风险高度关注、提早防范,支持稳妥化解金融机构及衍生风险,推进“金安工程”建设,筑牢风险“防火墙”,坚决避免事后风险处置带来连锁反应。



责任编辑: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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