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11:28:27
2017年,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资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五个坚持、五个转型”发展思路,“两低一高”发展要求和“2218”发展目标,深入开展“三型三化551”财务体系建设及财务管理创新转型工作,全面完成财务管理年度工作安排。2017年,中国华电完成销售收入2001.3亿元,同比增长7.5%;实现利润67.3亿元,超额完成国资委48亿元利润目标;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2.5亿元,同比下降4.66%;上缴利税215亿元,同比下降21%;净资产收益率3.2%,同比下降2.82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4%,同比下降0.44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80.71%,同比降低0.82个百分点。
一、提质增效工作
(一)强化提质增效组织领导。成立由中国华电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5个方面40项工作任务。建立“月度简报、季度详报”总结报告机制,召开提质增效增收节支办公室会议、领导小组会议、情况通报视频会议、二级单位座谈会,总结工作成效、剖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落实年度利润目标。
(二)督导困难企业提质增效。对云南公司、四川公司、山西公司、新疆公司、内蒙公司、清洁能源公司及9户国资委督办特困企业开展经营困难企业提质增效工作督导,参加企业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协调企业经营重点难点问题,逐级传递压力落实责任,推动企业在拓市场、控成本、抓扭亏等方面开展工作。规范“僵尸企业”“去产能”企业等困难企业成本管理,按照“必须、必要、维稳”三条原则制定成本管控指导意见,严控管理费用。清理低效无效资产77项,回收资金11亿元。
(三)狠抓关键经营要素。围绕六大主要改善指标,突出抓好电量、电价、煤价、资金四大关键经营要素,实施“新机生效、治亏见效、降本增效”经营策略,健全计划、预算、对标、考核“四位一体”管控机制,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创建星级企业、评选总经理特殊贡献奖挂钩,稳增长目标如期实现。2017年中国华电发电产业盈利42.6亿元,同比减少131亿元;煤炭产业盈利24.2亿元,同比增加33.3亿元;金融产业盈利28.8亿元,同比增加2.6亿元;科工产业盈利6.9亿元,同比减少0.7亿元。
(四)全力推进国资委专项工作。落实国资委“三去一降一补”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国资委年初下达任务目标。“瘦身健体”工作中完成6级及以上企业压减调整,净压减率8.9%;“处僵治困”工作中完成12家“僵尸企业”处置,提前完成2户特困企业治理目标;“两金”压降工作中,剔除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应收账款同比增长5.55%,存货同比降低7.94%,“两金”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签订协议户数达到97%,18家厂办大集体完成注销或分离;退出4处煤矿产能99万吨/年,3处通过国资委验收,累计关闭退出煤矿22处,退出产能456万吨/年,提前3年完成国资委下达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二、全面预算管理
(一)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突出业财融合,充分考虑煤价大幅上涨高位运行、发电利用小时下降、电力市场竞争加剧、资金价格持续走高等外部市场要素,鼓励企业发挥潜能多做贡献,按照事前算赢原则编制2017年度损益预算,重视债务风险防范,细化资产负债预算和资金预算编制,引导企业走可持续科学发展之路。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控。调研五大电力集团月度分析工作,完善预算执行报告分析模板,重点关注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五大电力集团煤电企业对标和区域火电对标工作,挖掘经营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优化日经济利润管理系统,修正系统模型,整合月度预算、财务快报、年度预算数据源,提高经营数据准确性,提升企业经营过程管控效果。
(三)做好经营业绩考核。开展绩效考核关键驱动要素提升活动,制定落实提升综合竞争能力的5方面14条措施,保持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相对优势。在2016年度中央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中,中国华电考核结果为A级,在五大电力集团中排名第一,在中央企业中排第21名。中国华电连续五年获得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连续两年位列五大电力集团第一。
三、资产负债率管控
(一)修订“十三五”财务专项规划。结合中国华电“十三五”战略规划和“2218”战略目标,修订“十三五”财务专项规划,突出资产负债率管控目标,明确到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控制在80%以下,根据资产负债率管控目标确定2018—2020年年度利润规模、投资规模,分解权益资金渠道来源和实现路径。
(二)推进降杠杆减负债工作。制定降杠杆减负债专项工作方案,明确5方面20条具体措施。制定资产负债率和负债规模双控方案,将资产负债率指标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对二级单位降杠杆工作考核力度。实施资产负债率过程管控,加大中国华电总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力度,根据形势变化压降投资规模96亿元。中国华电资产负债率实现9年连降,年均下降0.8个百分点。
(三)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按月做好公司系统债务变动分析与监测工作,对债务来源、期限、种类及资金投向进行分析,监控还款资金来源情况,编制高风险企业资金资产分析报告,重点关注到期借款偿还困难、融资成本上升较快、资金接续存在问题的单位,指导二级单位制定债务风险防控预案,严防资金风险蔓延和上移,保障中国华电资金安全和信用安全。
四、全面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
(一)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印发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建立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和程序。完成中国华电总部和6家二级单位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现中国华电所有二级单位全面覆盖,并延伸至162家三级企业。组织开展2017年度风险评估,编制中国华电2017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和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开展专项风险排查。按照国资委、财政部、银监会的要求,开展融资性贸易自查和重点检查、企业内部集资风险排查、内保外贷业务自查、公司债、绿色债和企业债风险排查。
(三)完成财务稽查收官工作。制定中国华电财务稽查专项工作方案,组织二级公司开展自查,对5家二级公司13家三级单位开展现场抽查。三年财务稽查共发现问题5277条,整改率98%。
(四)配合外部监督检查工作。编制中国华电及48家重点单位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被国资委评为填报优秀企业。配合监事会对国电南自、云南公司、内蒙公司、浙江公司等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组织被查单位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监事会年度监督报告中提出的9项问题,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还原事实,厘清责任,积极整改挽回损失。配合审计署完成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明确责任分工,立查立改,整改工作在企业年度决算中予以反映。
五、资金精益化管理
(一)统筹规划年度融资安排。编制2017年度融资预算和融资方案,按照维持存量贷款规模、保障经营发展的原则,协调落实公司系统年度贷款资金需求1125亿元。实施月度资金协调会机制,统筹公司系统月度资金调度事项,指导经营困难企业开展资金接续工作,规范委托贷款业务管理,严格内部融资约束。
(二)创新融资品种、拓宽融资渠道。与国有大型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建立“总对总”“分对分”协商工作机制,中国华电获取银行授信1.24万亿元;加强资金市场和政策研究,加大与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合作,完成债转股签约100亿元、到账74亿元;绿色债、公司债落地,金融债、CMBS、ABS取得实质进展;强化资金集中管理,清理闲置银行账户631个,资金归集率达到87.43%,通过资金集中运作节约成本14亿元。
(三)加强担保、委托贷款、捐赠等重大财务事项管理。修订中国华电资金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规范担保、委贷业务流程,严控增量、压降存量,集中资源保障公司重点项目、困难企业资金需求。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战工作部署,规范捐赠业务处理,对捐赠实施年度预算管理。
六、财税工作
(一)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现场稽查。编制税务政策汇编及应用指导,推进防范化解税务风险业务督导,加强与税务机关汇报沟通,顺利完成302家企业税务稽查工作。
(二)加强财税政策研究与应用。调查涉企收费信息,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企业税费负担,国务院同意取消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中国华电年税费支出减少4亿元。研究水电项目增值税退税政策,向国家有关部委申请政策延续。积极争取财政政策支持,2017年申请财政资金10.37亿元,有效改善企业经营业绩。
七、财务信息化工作
梳理中国华电财务信息化建设现状、问题及成因,编制完成2018—2020年财务信息化建设规划。调研国电集团、长虹集团、中广核集团、中兴通讯等单位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情况,制定中国华电共享中心建设框架指导意见,开展咨询招标工作。
八、财会基础工作
(一)推进一流财务体系建设。落实国资委建设一流财务和精益财务工作要求,探索实践中国华电“三型三化551”财务体系建设,召开电力行业建设一流财务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编制“三型三化551”财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中国华电财务创新转型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内容要点等。
(二)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按照“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细则”体系框架推进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为业务操作规范化、流程化、信息化奠定基础。2017年重点制(修)订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等3项基本制度,修订完善委托贷款、担保、境外资金管理等6项管理办法。
(三)推进财会队伍建设。加大总会计师配备力度,向9家二级单位配备总会计师。组织选拔人员参加财政部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考试,1人入选,截至2017年底,中国华电共自行培养6名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举办基层企业领导人(非财会专业)培训班,对89名厂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财会知识培训;对149名新入职毕业生(财会岗位)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及考试。
(四)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提升。在金上公司开展水电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专项提升,编制水电基建项目财务管理操作指南。启动境外财务管理专项提升,编制境外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纲要、境外财务管理基本制度和操作指引。
(五)组织财务决算管理。编报中国华电年度决算报告,落实问题整改,发现经营问题,提高决算报告利用价值,决算工作得到国资委通报表扬。
九、金融产业管理
(一)推进金融产业改革。制定金融改革方案,以资本控股公司为核心打造金融统一管控平台,推进金融机构实施市场化用工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持续盈利和服务主业“三种能力”。
(二)筹建海外融资平台。调研境外企业外币资金账户及投融资管控情况,调研中广核香港公司境外资金管理模式,与境外中介机构、境外监管机构接洽,研究论证中国华电设立境外企业财资中心可行性,并完成董事决策审批。制定中国华电境外债券发行工作方案,启动中国华电国际信用评级工作。
(三)强化金融产业管控。定期召开金融产业季度金融工作协调会,通报金融产业季度经营情况。完善金融对标长效工作机制,按月组织开展五大发电集团金融对标,完成金融产业对标管理报告。注重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召开锦兴能源资管项目、川财证券股权划转、信托公司山西电建项目等重大事项专题协调会,化解业务风险。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风险管理部供稿 吴豪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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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