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特别是狠抓《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地,率先在东部片区出台《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以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实的作风绘就浙江财会监督工作发展“作战图”,切实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之江大地精准高效落实,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书写财会监督“浙江篇章”。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在深刻领会财会监督使命担当上作表率
以党的自我革命体系建设为纲领认识财会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明确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重要内容。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浙江财政牢固树立“财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其次才是业务机关;首先是综合管理部门,其次才是具体操作部门;首先是参谋部,其次才是保障部”的工作理念,始终把财会监督工作摆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特别是今年以来,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财会监督的重要性,不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并将2023年定为“财会监督年”,高站位推进财会监督工作。
以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为主线认识财会监督。“八八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浙江量身定制的总纲领总方略。浙江财政坚持运用“八八战略”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在财会监督“纵横贯通”机制上狠下功夫,系统联动开展财会监督机制创新升级行动,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贡献财会监督力量。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认识财会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高度重视财政工作,对财政管理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浙江财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建立健全全省一体、上下贯通、完备高效的财会监督体系,打出一套日常监督常态化和专项监督精准化的“组合拳”,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财政抓落实”。浙江财政连续多年获评地方财会监督工作综合表现突出集体。
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在奋力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质效上作表率
数字牵引,探索财会监督常态化新路径。一是率先打造社会审计报告“一库一码全链条”监管系统。在财政部指导下,浙江率先打造了“一库一码全链条”监管系统,并迭代升级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统一监管应用”,有效解决了阴阳报告等行业顽疾,打造了财会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的浙江模式。今年以来,依托行业监管平台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精准执法,处罚数量和力度在全国各省市排名位居前列。二是率先开发收支运行智管应用。全面梳理近三年审计部门、监管部门和财政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合理设置相关预警规则,并相应跟踪整改,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三是试点建设财会监督系统。结合财经纪律问题多发高发领域,积极开发建设财会监督数字化应用系统,试点建设监督模块,研究问题发现的规则模型,促进财会监督从主观选案转化为精准选案,从经验查案转化为智慧办案,从点上整改转化为以查促管。部分市县在财会监督数字化方面先行先试,如金华市财政局开发建设的财会监督系统,累计入库监督评价项目7335个,精准推送案例警示和财会政策宣传7607人次,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覆盖面提升至100%。
创新破难,系统重塑财会监督新机制。一是在省委省政府层面,建立财会监督重大问题常态化监控处置机制和考核机制,压实部门依责监督和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责任。依托省委“七张问题清单”重大改革综合应用,将严肃财经纪律和债务风险管控突出问题纳入对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常态监督考核。此外,财会监督还列入了省对市县政府、对省级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经信、文旅等省级部门陆续建立部门财会监督领导小组,出台加强部门财会监督的实施意见等,以《实施方案》为“任务书”,画好了财会监督依责监督和内部监督的“施工图”。二是在财政系统内部制定《浙江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落实中央两办《意见》和省《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监督职能,积极推进浙江财会监督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三是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上发力。与省委巡视办联合出台巡财联动文件,同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将财经纪律遵守情况纳入省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巡财联动机制。联合省纪委省监委共商共研深化省级层面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的机制文件,着力消痛点疏堵点,做好借力文章,切实强化财会监督威慑力。
利剑高悬,有效提升财会监督威慑力。一是在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亮剑”。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高质量牵头开展全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多个长效机制;聚焦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涉企补助资金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强化整改;坚持“实战实效”,聚焦农机购置补贴、委托业务费、粮食购销补贴等领域开展“机动式”小切口监督检查,深刻揭示问题、隐患,及时有效破解当前亟需规范的问题,实现财会监督点上突破、面上推进。二是在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上“亮剑”。扎实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以“找问题、改问题”树立财会监督权威性和威慑力,截至目前,已修订完善制度43项,在全国地方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三是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上“亮剑”。围绕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提升、稳步健康发展,开展深化会计监督改革先行先试工作,并成功获得财政部试点。试点工作围绕进一步拓展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应用场景,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数据共享和多部门跨部门协同。
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在探索构建财会监督特色模式上做表率
对标财会监督新使命,推动党的领导再强化。财会监督首先是政治监督,必须突出政治属性。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将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以出台《实施方案》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对财会监督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将财会监督纳入党委财经委员会审议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各级党校将加强财会监督等工作纳入主体课程,以更有政治高度的财会监督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浙江落地见效。
对标加力提效新要求,推动监督能力再突破。以加快落实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推动中央意见再落实、方案要求再细化、内部职责再明确,全面提升财政部门主责监督自觉性和行动力。全省监督战线“一条心”“一盘棋”,涌现了多名能打硬仗、敢打硬仗、忠诚担当的监督“铁军”“尖兵”,以更强有力的财会监督为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执剑”。
对标闭环管控新任务,推动成果运用再提质。坚持以用为本,写好成果运用的“后半篇文章”,打通财会监督基础性、专业性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最后一公里”。用好“渠道”。加大向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报送财会监督重大事项和综合情况的力度,加强线索移送和典型案例通报,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用好“管理”。对财会监督发现的重要问题加强拓展研究,提出财会监督建议,推动成果运用与改进管理、完善机制、推动改革相结合,切实扛起财会监督“浙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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