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进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管局“主力军”“突击队”作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准确把握财会监督工作的时代要求,立足财会监督职能定位,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调配力量,全力保障财会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财会监督工作行动自觉
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监管局职能作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行动自觉。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财政部各地监管局首先是政治机关,监管局干部首先是政治干部,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要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入学习重要论述,夯实政治理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是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根本指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财会监督的内涵和外延,正确理解新时代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和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三是加强学习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意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财会监督领域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把财会监督政策宣传与日常开展的各项监管工作相结合,在部门决算审核、专项债审核等监管工作中,积极开展财会监督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推动提升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使命担当,全面履职尽责,有效发挥财会监督属地监管优势
新时代财会监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系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财会监督实践的基础上,立足新时代新形势,对财会监督承担的职责使命作出的新部署。要把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首要任务,进一步明确监管局推动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属地贯彻落实、密切关注属地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运行状况、加强会计和财政金融监管职能,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监管局贴近地方、熟悉情况优势,持续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效能。
一是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做深做实属地日常监管。监管局要坚决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按照部党组工作部署,加强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持续加大对属地部门预算闭环监管、地方政府债务、财政运行、基层“三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防范金融债务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力度,做深做实日常监督,为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以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扎实有力推动财会监督工作开展。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要统筹力量、全面投入,重点开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和评估专项监督工作,在专项行动中彰显财会监督震慑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严肃财经纪律,提升会计和评估行业执业水平和质量,有效发挥财会监督的影响力和监管权威。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及时通报典型问题,总结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着力构建以跟踪落实、综合应用、及时报告为主线的结果应用模式,推动相关地方和部门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一体推进财会监督问题查处与制度机制建设,切实提升财会监督质量,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推动《意见》落地见效。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构建“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建立财会监督“纵横贯通”工作机制。新时代财会监督是涵盖了财政、财务、会计监督在内的全覆盖的监督行为,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撑性作用。要坚持系统观念,各部门积极担当作为,各司其职,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推动构建“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要坚持“一盘棋”理念,主动统筹谋划联合联动,加大与税务、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财会监督合作机制,同时加强部门上下联动,扎实组织开展好相关财会监督工作,推动建立财会监督“纵横贯通”工作机制。
坚持系统谋划,注重整体推进,扎实推动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财会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新时代财会监督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进一步压实财会监督责任,提升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持续夯实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为更好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财会监督责任。按照财政部党组工作部署,监管局要把财会监督作为重要职责抓实抓好,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属地中央单位预算、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现状,明确财会监督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具体举措,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意见》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加快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不断夯实履职基础。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配齐监督硬件设施,为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监管局要积极参与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工作,部署相关配套系统,推动财会监督实质性嵌入财政预算管理全流程;加强与审计、统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证券监管、国资监管等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构建完善财会监督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推进财会监督信息深度利用;建立财会监督数据库以及大型金融企业监管数据库,运用财务大数据监测分析研判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金融管理风险等,进一步做深做实会计金融监督工作。
三是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提高财会监督业务能力。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对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管局要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备与财会监督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化培训,注重引进财政、财务、会计、审计、评估、金融、法律、信息化等各方面人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立高层次财会监督人才库,健全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财会监督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切实保障财会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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