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4 作者:本刊记者|吕怡慧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19期
税费优惠政策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也是直接有效和公平的惠企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9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出席。他表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不断加大宏观政策支持力度,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延续、优化了一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研究出台了一批针对性强的新措施,积极谋划了一批储备政策,着力系统打出一套税费政策组合拳,实打实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税政司司长贾荣鄂也一同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聚焦“七个方面” 突出“四个特点”
王东伟介绍,这一套税费政策组合拳主要聚焦“七个方面”:
一是聚焦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在优化、完善的基础上,将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到期税费优惠政策统一延续到2027年底,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从财政资金引导、保障融资需求、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稳岗就业这些方面,进一步强化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
二是聚焦促增收、扩消费。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延续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给予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等优惠政策。这些都将切实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三是聚焦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政策的重点是聚焦研发投入、创业投资、研发设备、重点产业链、鼓励创业创新五个方面,延续和优化完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提高相关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并且将这项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再比如,延续实施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四是聚焦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巩固和扩大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延续实施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出台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升级发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五是聚焦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延续沪港通、深港通和基金互认、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创新企业存托凭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对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六是聚焦推动稳外贸、稳外资。延续实施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政策,支持办好服贸会等重大展会;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支持外贸企业通过新业态、新模式拓展销售渠道;延续外籍个人津补贴免税和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营造吸引外资和境外人才来华工作的良好政策环境。
七是聚焦支持防范化解风险。延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增值税差额征税、契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政策和征收方式,由一次性缴清调整为逐年缴纳,大幅降低企业支付压力,促进矿产行业高质量发展;延续煤炭充填开采资源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王东伟表示,这七方面政策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注重连续性。今年以来延续的税费政策项目多,涉及领域广,延续时间长,契合企业期待,把该延续的政策及早确定、对外发布,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为企业安排好投资经营活动创造稳定政策 环境。
二是注重前瞻性。根据形势变化和经济运行态势,强化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研究,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力度和节奏,充分发挥好税收调控作用。
三是注重精准性。聚焦经济运行中的难点重点,从提高供给质量和扩大有效需求双向发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突出对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大力支持。
四是注重协同性。财税政策与金融、产业等其他宏观政策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形成稳定可预期的宏观政策环境。
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近年来,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减税降费支持的重点,出台了一系列的税费优惠政策,企业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但整体而言,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抗风险能力较弱,面临着不少困难。针对这一情况,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概括起来具有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受惠面广、实施期限长的特点,将进一步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王东伟介绍道。一是针对性强。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的范围、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一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提高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税费抵减限额等,延续实施了多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十分关注的税费优惠政策。二是支持力度大。据统计,2022年大约七成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缴纳税收,政策力度大,受惠面广。在此基础上,我国进一步加大税费支持力度,同时叠加其他支持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如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中央财政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进度、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等,推动形成政策合力,强化政策支持的强度、力度。三是受惠面广。我国市场经营主体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概是7300万户,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相关税费政策,普惠性强。 四是实施期限长。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进一步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科技创新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是大势所趋,也是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依靠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实现动力变革和动能转换。“近年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今年以来,又延续和优化完善多项政策。”财政部税政司司长贾荣鄂说。
贾荣鄂具体介绍,在促进研发投入方面,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同时,允许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时点。在鼓励创业投资方面,将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允许依法备案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支持研发设备更新方面,将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以及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两项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在支持重点产业链方面,将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的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减免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并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鼓励创业创新方面,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予以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总的看,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涵盖企业创新全流程各环节的税收支持政策体系。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提高我国科技创新国际竞争力。”贾荣鄂说。
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自2018年以来,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兼顾家庭的差异性负担,使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科学合理。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利于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据介绍,目前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纳或者仅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幅度更大。比如,纳税人有两个小孩,他的父亲或母亲年满60岁,按照新的扣除标准测算,这个纳税人每个月都可以多扣除3000元,一年就能多扣36000元。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2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54%;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5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14%。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对于增加居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认真抓好上述政策落实工作。同时,按照二十大的决策部署,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变化等情况,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王东伟说。
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服贸会是我国服务贸易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合作、引领创新的重要平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发展,多次向服贸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发表视频致辞或致贺信,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支持办好服贸会,2021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政策,明确对每个参展展商在展期内销售一定数量或金额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税收。在今年服贸会开幕前夕,财政部等部门明确将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政策延续到2025年,释放出积极信号,稳定参展企业预期,有利于服贸会进一步发挥平台作用,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贾荣鄂说。
同时,针对跨境电商企业在出口过程中面临部分商品退换和滞销,需要退运进境的情况,今年初,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运进境商品免征进口税收;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予以退还,已征收国内流转税参照国内销售退货规定执行。“该政策使退运进境商品税负水平恢复到出口前状态,有利于降低退运成本、缓解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后顾之忧。近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该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年底,有利于稳定出口企业预期,为企业布局海外市场、拓展销售渠道提供政策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和完善稳外贸的政策举措,优化外贸发展环境,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贾荣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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