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蒙古: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今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阶段性措施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退税与减税降费并举。为落实好相关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确保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突出“保”,确保基层财力有保障
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向全区各地增加留抵退税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等 10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 351.7亿元,增加规模为历年最大。
一是新增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确保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自治区财政坚持补助资金与退税减税降费规模相匹配,对留抵退税占财力比重过高的旗县提高补助比例,并加大对困难地区支持力度,新增盟市旗县留抵退税、减税降费和旗县财力补助等资金
211.4亿元,确保盟市旗县有足额资金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二是增加常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自治区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并向困难地区倾斜,今年向各地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等常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 140.3亿元。同时,自...
内蒙古: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今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阶段性措施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退税与减税降费并举。为落实好相关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确保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突出“保”,确保基层财力有保障
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向全区各地增加留抵退税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等 10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 351.7亿元,增加规模为历年最大。
一是新增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确保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自治区财政坚持补助资金与退税减税降费规模相匹配,对留抵退税占财力比重过高的旗县提高补助比例,并加大对困难地区支持力度,新增盟市旗县留抵退税、减税降费和旗县财力补助等资金
211.4亿元,确保盟市旗县有足额资金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二是增加常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自治区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并向困难地区倾斜,今年向各地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等常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 140.3亿元。同时,自治区要求各地在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优先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切实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突出“快”,保障资金快速直达
一是资金分配快。收到财政部下达留抵退税、减税降费和县区财力补助、均衡性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后,自治区财政厅迅速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后第一时间下达资金,并将留抵退税、减税降费和县区财力补助纳入直达资金监控范围,及时登录指标、准确标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是库款调度快。留抵退税补助实行“预拨+清算”方式单独调拨,逐月预拨、滚动清算,及时按照预算指标、退税计划向盟市旗县调拨库款,确保盟市旗县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4月以来,在自治区先行垫付盟市旗县退税资金 54.7亿元的基础上,又向盟市旗县调拨留抵退税和减税降费补助资金 125.4亿元,全力支持盟市旗县按时退税。截至 6月 5日,全区核准留抵退税企业 2.2万户、退税 240亿元,其中:中央负担 120亿元,自治区本级负担 36亿元,盟市旗县负担 84亿元,各级留抵退税顺畅进行,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惠企助企效果进一步增强。
突出“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建机制促协同。成立由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任组长的自治区退税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工作会商、数据共享、资金保障、政策宣传、风险应对的退税减税政策落实部门协调机制,实现退税信息、资金流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退税中出现的问题,推动留抵退税等政策落细落稳、落到实处。
二是定方案抓落实。出台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实施方案和留抵退税工作方案,划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推动留抵退税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突出“实”,确保政策扎实落地
一是夯实监管责任。为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政策,加强“三保”等重点民生支出保障,自治区印发留抵退税、减税降费和旗县财力补助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压实盟市旗县主体责任,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划定资金使用“红线”,并加强旗县财政运行风险监测和研判,确保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二是跟踪直达实效。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盯紧盯牢留抵退税和减税降费补助资金使用,充分发挥系统的“预警”功能,对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问题,督促盟市旗县及时核实处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专项资金闲置挪用。责任编辑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