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实践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河北:深耕细作 建用并举 扎实推进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改革

时间:2023-05-05
作者: 河北省财政厅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08期

推进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国库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试点省份,河北省严格落实财政部改革部署要求,坚持统筹谋划,努力探索实践,通过加强总体设计、完善系统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收费渠道等方式,推动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应用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让企业和群众最大程度享受了改革红利。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促改革稳步推进

2021年12月,财政部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国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河北省按照“一体化研发、多平台融合、全流程推进”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改革。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将改革试点列为全厅年度重点工作,成立由分管厅级干部挂帅的工作专班,抽调非税收入处、信息中心业务骨干和专业核心技术人员,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全力组织攻关。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紧贴实际需求,在全省旧版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覆盖基础上,围绕业务流程、系统研发、便民利民等方面,广泛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逐项分析,对照规范标准,加以改进和完善。三是定期研究调度。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坚持旬分析、月总结,对照时间节点调度工作进度,对改革中疑难问题和重点环节,逐项梳理、逐一研究、强化联动、稳步推进,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改革任务。


紧贴实际,优化应用,致力业务再造升级 

采取“无感”改革模式,对现有业务进行“微创手术”,让执收单位和广大缴费人在“无声无息”中体验改革变化。同时,坚持对系统动态升级、适时优化,确保新版系统更加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更加贴合管理实际,真正实现系统管用、好用。一是严格对照财政部有关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对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构建全面应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符合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要求的河北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二是着眼新的改革形势和群众需求,从代理银行管理、业务信息化流程等方面全面优化系统功能,坚持建用并举,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推动全省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三是充分运用媒体、网络、QQ群、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引导社会各个层面和广大缴费人积极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提高社会认知度,扩大应用面。同时,公布业务咨询和系统咨询热线,对于改革中部门和群众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安排专人及时回复解答,做好应用服务工作。


规范统一,全面推广,试点改革成效明显

河北省积极克服疫情影响,2022年6月24日完成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项目建设工作,同时部署升级河北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开展系统联调联试;6月29日在全省全面启用新版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目前,河北省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涵盖28家商业银行,在保障线下柜台收缴的前提下,实现了个人网银、企业网银、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扫码、POS机、微信公众号等丰富多样的电子化缴款方式,实现省直非税收入退付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数字人民币非税支付业务落地雄安新区。2023年1—3月,河北省省市县三级已有3万多个单位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共开具电子一般缴款书316.13万张,票据金额共计382.74亿元。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