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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紧急预拨8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支持广西重点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受持续强降雨影响,广西灾情进一步发展,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将广西救灾应急响应由四级提升至三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7月6日预拨1.1亿元基础上,7月10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紧急预拨8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广西重点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以及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财政部要求广西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切实发挥好预拨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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