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政新闻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地方 | 河北邢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提供资金保障

时间:2022-05-20
作者: 郭冠琼 戴静
来源:河北省邢台市财政局

 4月,留抵退税政策出台首月,河北省邢台市为纳税人共办理留抵退税17.3亿元,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及时有效释放,邢台市财政局积极协调配合税务、协调人行等部门,多措并举,全面做好留抵退税资金保障工作。


 一是及时分配下达资金。在收到河北省财政厅下达的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的当日,市财政局就将资金全部下达至各县(市、区)。同时,对资金实行单独标识,资金下达、拨付、使用全环节全链条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预警,动态监控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二是科学调度财政库款,分级预拨、按旬补调、滚动清算,将退税所需库款列入月度用款计划,优先足额保障。


 三是硬化资金支出约束。对各县(市、区)的资金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政策性减收形成的年初预算财力缺口,特别是优先用于弥补“三保”财力缺口,严禁用于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严禁用于建设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支出。


 四是协调人行建立“绿色通道”,确保资金及时调拨。


 五是及时研究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留抵退税资金保障以及基层“三保”情况的分析研判,提前研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风险处置措施,提高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做到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早报告。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