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政新闻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时间:2022-05-05
作者:
来源:财政部网站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