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政新闻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地方 | 乡村振兴“钱从哪里来”?看这里!

时间:2021-08-25
作者: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哈尔滨8月24日消息(记者马俊玮)8月24日,在中共黑龙江省委举行的解读《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的决定》发布会上,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高大伟介绍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五保”等支出刚性较强,财政收支紧平衡的状态下,财政部门是如何保障乡村振兴资金需求的,以及在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上的具体措施。

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高大伟介绍相关情况。石启立 摄

  高大伟介绍,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聚焦推进全省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了“12545”的重点任务,为做好全省财政支农工作指明了方向,这也是未来一段时期财政部门的重点工作。下一步,财政部门将以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抓手,围绕聚财、理财职能,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解决好“钱从哪里来”问题。

  一是积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安排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发展、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农田建设补助、对农民的补贴、产粮大省产粮大县奖励等资金规模一直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统筹利用好涉农资金。2020年,黑龙江省用于 “三农”领域资金总规模达到1310亿元,约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四分之一,为全省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发行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对加快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比看,以前黑龙江省债券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领域相对较少。2021年,在政府债券控制限额内,逐渐加大了债券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额度,截至目前,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债券投入达到59.9亿元,是去年的近2.5倍。

  四是用足用好土地出让收入政策。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让总收入至少8%、土地出让收益至少50%,用于农业农村领域。

  五是撬动和引导金融与社会资本投入。总的看,全省“三农”投入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金融与社会资本投入相对不够多,但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的有序推进,各类主体投入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