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政新闻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今年前两个月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2021/04/21

3月18日,财政部公布今年1—2月财政收支情况。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805亿元,同比增长18.7%;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33亿元,同比增长10.5%。重点支出增长较快,教育支出同比增长1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长10.5%,卫生健康支出在去年同期增长22.7%情况下,今年继续增长13.2%。


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重点支出增长较快

1—2月,随着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以及去年同期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基数较低,全国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18.7%。受去年同期疫情导致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放缓、基数较低因素影响,1—2月全国财政支出增长10.5%,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重点支出增长较快。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805亿元,同比增长18.7%。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主要是受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和去年同期收入基数较低影响。与2019年同期相比,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

1—2月累计,全国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8.9%。其中,国内增值税增长19.9%,主要是工业、服务业增加值增长,以及工业品出厂价格回升等带动。企业所得税增长13.2%,主要是企业利润稳步增长。进口环节税收增长26.4%,主要受一般贸易进口增长等带动。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1%,主要是今年春节晚于去年,集中发放职工年终奖金分红应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将延至3月入库。出口退税同比多退322亿元,增长16.5%,主要受一般贸易出口增长带动。

1—2月累计,全国非税收入同比增长16.8%。其中,各地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全国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25.6%,拉高全国非税收入增幅8.2个百分点。另外,受增值税等低基数基础上恢复性增长带动,随之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在去年同期下降14.7%的基础上,今年恢复性增长24%(与2019年相比增长5.8%),拉高全国非税收入增幅4.3个百分点。1—2月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1.3%,比重比去年全年降低4.3个百分点,也比去年1—2月降低0.2个百分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33亿元,同比增长10.5%。重点支出增长较快,分科目看,教育支出5749亿元,同比增长1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4亿元,同比增长10.5%;卫生健康支出3074亿元,在去年同期增长22.7%情况下,今年继续增长13.2%。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本级支出同比下降10.2%,扣除去年同期铁路运输支出不可比因素后下降5.5%,体现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地方财政支出同比增长13.6%,主要是去年受疫情影响,前几个月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放缓,基数较低。与2019年同期相比,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7.3%。


部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7700亿元已提前下达

1—2月,全国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81亿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国家重大战略,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等工作。3月初,财政部已按程序提前下达各地部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7700亿元,并要求地方尽快将专项债券额度对应到具体项目。下一步,财政部将指导地方合理把握发行节奏,做好信息公开,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地方兜牢“三保”底线

财政部高度重视“三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综合采取措施增强地方“三保”保障能力,加强对地方“三保”工作统筹指导,支持兜牢“三保”底线。

一是强化对基层“三保”的财力保障。中央财政始终将基层“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2020年通过采取新增赤字、压减中央本级支出等措施,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并专门设立特殊转移支付,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支持地方财政应对疫情影响弥补减收增支和县级“三保”缺口。2021年在实际新增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压本级、调结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剔除特殊转移支付后实际增长7.8%。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增幅均在10%以上。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地方“三保”能力。财政部成立了“三保”工作领导小组和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新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通过体制机制更好推动地方落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的任务,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同时推动地方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对高风险县区的重点关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是持续加强对地方“三保”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会议、通知等多种形式部署“三保”工作,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强调“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布置地方和各地监管局全面开展“三保”摸排和监管监控。地方各级财政也积极采取措施,在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增收节支,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对疫情较重市县、财政困难市县的转移支付和资金调度支持,集中财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等重点支出。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对地方“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库款管理情况等进行统一监测,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策评估、预算审核、考核评价等措施,督促地方层层落实责任,及时、足额落实保障资金,加强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有效防范风险,兜牢“三保”底线。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