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时度效 统筹“放管服” 全力推动广东财政管理改革
2021/03/19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广东省财政厅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抢抓机遇,明确目标,着力提升财政效能,推动财政管理改革迈上新台阶,2019年度广东省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全国排名第一,创历史最好成绩,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聚焦权责匹配,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与动力
简政放权是“放管服”改革的逻辑起点,如何做到减得到位、放得精准、放接有序,是简政放权是否到位的根本标准。广东省财政厅抓住权责这两个关键因素,以权责统一、能责匹配为突破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激发省直部门和市县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与动力。
(一)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在明晰权责基础上优化预算执行,推动提升各部门和市县管财理财的积极性。2018年,广东省率先实施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并向市县延伸,以“明晰权责、简政放权”为重点,更好适应职能优化、权责协同、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要求,通过“两转变、两精简、两提高”实现改革目标,即财政部门聚焦预算编制和监督,职能业务部门落实预算执行责任的“两转变”,项目审批事项、财政资金下达拨付流程的“两精简”,促进各方积极性、资金使用效益的“两提高”。
着力明晰权责,强化业务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落实预算法定职责,坚持“聚焦两头、优化中间”,将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归位”职能业务部门,促使部门从“被动接”转变为“主动管”。权责明晰以后,各部门主动管财理财意识持续强化。如广东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部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专门新设财务处室统筹管理部门专项资金,谋事干事更加积极有效。
着力简政放权,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益。大力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在“省级向市县”“财政向业务部门”放权上持续发力,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市县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资金,最大限度赋予基层具体项目审批权,从事前审批或复核改为事后备案,市县不需要频繁到省里“跑项目、跑资金”。特别是在涉农资金领域,将8个省级部门主管的26项省级涉农资金整合设置为6大类,除中央要求的考核事项外,部门工作要求一律不作为考核事项。2020年市县可统筹使用的涉农资金达256亿元,占比近8成,增强了市县政府的自主能动性,推动涉农资金由分散到集中、由低效到高效转变。
着力优化流程,改进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全面梳理优化预算执行流程,大幅精简财政审批事项。省级专项资金审批环节由15个减少到7个,从制定分配方案到下达资金的时间压缩50%以上,市县转下达由平均3个月压减到1个月以内。市县参考省级做法,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和预算执行流程,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推广财政资金授权支付,大幅提高审批效率。改革后,广东全省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从各省份排名靠后跃居前列。
(二)明晰财政“放管服”改革清单,压实责任,推动提升各部门办事便捷性。以方便办事为出发点,全面梳理财政管理和服务事项,重构办事规程与下放权责事项并举,确保财政“放管服”改革改到点子上、改出高质量。
省级层面,印发第一批“放管服”改革清单,明确在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预算收支管理等领域开展22项具体改革事项,重构办事规程,如针对预算执行中推进难度很大的基建项目,优化基建项目财政审核和拨付流程,除新增预算项目外其余项目资金不再报省政府审批,将基建项目直接支付改为授权支付,取消基建项目进度款财政部门审核程序等。改革后,基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同时,通过优化省直部门预算资金支付方式,完善基本支出用款计划下达机制和审核流程,提高了单位用款的及时性和便捷度。改革后,用款支付审核周期从一周左右缩短到3、4个小时就可以完成。这些改革探索破除了“靠财政部门把关”和“以审代管”的路径依赖和思维定势,进一步坚定了财政部门在更多领域放权的信心和决心。
市县层面,充分发挥市县政府贴近基层、获取信息便利的优势,从2020年3月4日起,广东省财政厅通过委托、下放等方式,赋予市县财政部门更多的管理权,实现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压减率90%以上。同时,精简办事流程,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如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及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等委托地市实施,方便社会组织“就地办、就近办”,把服务便民化落到实处。
聚焦科学规范,以创新财政管理管出协同与效率
放管结合是“放管服”改革的核心要义。如何做到放权之后管理不乱,是简政放权之后必然面对的难题,也是放管结合要实现的根本目的。广东省财政厅抓住制度与能力这两个关键因素,推动放管结合落到实处。
(一)创新监管,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实现“管得到位”。将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作为“放管服”改革中的重点,不断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方式,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控。通过建立完善“双监控”系统,实现对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运行的线上监控,通过信息化手段完成统计、提醒、督促工作,同步建立问询和提醒机制,建立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相结合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督导各地、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明显提升。
(二)依法理财,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实现“管得合规”。坚持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推动改革。一是深入“学”。建立厅党组带头学法机制。如厅党组专题学习《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并通过视频或直播的形式扩大到全省财政干部职工,共3000余人观看直播,掀起学法热潮。二是注重“用”。建立重要政策文件集中审核制度,突出合法性审查,必要时进行决策前专题学法,坚持在法治的框架下推动财政改革发展。三是层层“抓”。厅主要负责人总牵头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制定实施《省财政厅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方案》,明确22项具体工作措施,实行厅各处室(单位)向厅党组述法制度,探索建设财政法治专业人才库等工作,促进从领导干部到专业人才队伍,再到全体财政干部层层抓依法理财工作的落实。四是严格“控”。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落实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加强财会监督的结果运用,将财会监督深度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全流程。
(三)抓住“数字财政”建设的有利时机,以信息化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性协同性有效性,实现“管得高效”。以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和财政信息化整体部署为契机,成立“数字财政”工作专班进行攻坚克难,通过全省“大集中”,实现“一张网、一朵云”。将“数字财政”建设与“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部门和市县反映较集中的系统太多、所填太细、改动太快、操作不便、不够稳定、问不到人等“六痛”问题及重复录入、标准不一等管理难点,坚持能简就简、该合必合,着力将“放管服”改革在系统建设中对接落地,也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财政监管整体效能。
聚焦落实落细,以优化服务提升便利与效能
优化服务、提升获得感是“放管服”改革的最终落脚点。广东省财政厅坚持以相对人办事方便为出发点,全面提升财政服务水平,打造广东财政服务品牌。
(一)构建“一个部门对口一个处室”服务机制,切实提升服务满意度。聚焦职责交叉问题,提出建立“一个部门对口一个处室”的对口服务工作机制,确保部门办事“只进一个门、只跑一个处”。实行“六个统一”服务标准,即统一服务清单、对口处室,政策标准、办事流程、办事平台和监督管理,做到“麻烦自己、方便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情况,部门对此项制度的满意率高达90%以上。
(二)构建对下联系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工作实效性。一是出台服务省领导同志定点联系市县工作实施方案,突出问题导向,提前对接加强沟通,立足财政职能多渠道、多途径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多措并举支持市县补足民生短板,解决发展问题。二是建立厅长直接联系部分县(市、区)财政部门工作制度,打造厅长深入基层、紧密联系群众的“直通车”。同时,健全厅领导班子联系地市、服务代表委员、分片抓收支工作机制,每位厅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2—4个地级市,听取意见建议,做好工作指导,及时解决问题。三是出台服务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工作规则,明确厅领导及对口联系处室每年至少1次邀请有关地级以上市的代表委员集中座谈,汇报财政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了解。四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沟通 优化服务的若干措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问题、找准症结,有的放矢地开展沟通服务。
(三)构建深调研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改革措施精准度。把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贯穿改革始终,出台《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实施办法》,明确厅党组成员是调查研究的责任主体,要亲自参与调查活动的组织工作,亲自带队开展调研活动,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
责任编辑 廖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