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推进“绩效四评” 提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21/02/24
一直以来,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始终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很多时候都是财政部门唱“独角戏”,部门不重视、也不理解,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也面临重重阻力。按照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湖南省株洲市在全国首创推进了预算绩效“四评”,即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部门自评价、财政再评价、审计评审和人大评议,有效打通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堵点,形成了绩效评价和预算管理的良性互动。
四个报告提升参与度
2018年起,每年株洲市人大联合财政、审计部门选择部分与民生、社会建设、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四评”,并分别形成专项报告,切实增强资金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自评、财政评价、审计评审的主动性和联动性。
一是自评报告突出目标。按照“对着预算看执行、对着目标看完成”的理念,对所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开展部门自评,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建立起部门和单位资金需求自我约束机制,有效改变“保盘子、保基数、轻绩效”的局面。到2020年,株洲市4本预算自评实现全覆盖。
二是再评报告突出常态。财政部门每年选取50个左右的专项资金委托中介机构对立项、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全面开展再评价,并且开展专项资金3年整体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专项资金的存设及规模挂钩。近3年,株洲市财政局共对125个项目(部门)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涉及财政资金65亿元,2020年财政再评价项目年初预算覆盖率58%。
三是审计报告突出真实。审计部门探索实行“五统一”的模式,在关注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把绩效评审的关注重点拓展到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即绩效目标的实现与绩效评价互为补充,成果共用,联合整改,双向发力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是评议通报突出效应。调整人大监督重心,从以前的主要关注财政收支预算监督向支出政策及效益拓展,“四评”项目的绩效情况在人大常委会上予以报告,并接受代表参会人员对专项资金绩效情况的满意度测评。
四个环节提升关注度
在推进“绩效四评”的过程中,注重采取有效举措,努力培育“各级政府重视绩效、各个部门追求绩效、社会公众监督绩效”的绩效文化,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
一是把绩效目标作为重要指标,对标看成效。市本级所有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均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与预算草案“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约束力;年终决算要求自我评价绩效完成情况,找差距、找问题、强管理。
二是把满意度投票单独设置,让部门红红脸出出汗。在人大评议阶段,单独设置满意度测评环节,资金主管部门“一把手”上台接受投票,倒逼“关键少数”关注资金绩效,重视绩效评价,带动整个部门绩效意识的提升。
三是把资金绩效置于阳光下,推动公平公正。依法公开财政资金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充分调动财政政策受益人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把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下,营造全社会重视绩效、监督绩效的良好氛围。
四是把全过程理念贯彻始终,提升管理能力。坚持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不仅监督财政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还把从财政支出立项的前期准备,到过程控制、到绩效表现的整个过程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将财政支出项目的设立者、使用者、管理者、受益者各方都作为评价的客体,有效推动从政府部门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各个层面绩效理念的提升。
四个结果提升公信度
实施“绩效四评”机制,推动形成四个评价结果,在很大程度上统一了各方对资金绩效结果的认同,财政再评价和绩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因为有人大参与监督评议,从而提升了公开、公平、公正性及法律地位,使评价结果、问题整改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项目的整合、资金支持方向的优化在协同机制下顺利开展,进而提升了结果应用效力,优化了财政资源配置。例如,通过利用2018年“绩效四评”结果,调整了“推进取消药品加成专项改革经费”市级补助政策,2019年预算安排压减27%,并不再增长。通过利用2019年“绩效四评”结果,2020年预算压减“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20%,“城区拆违经费” 35%,并在预算紧平衡且大幅压减各专项资金规模的背景下,对四个评价结果均为“优”的“教育内涵发展经费”增加了2%的预算额度。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