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三融合” 有力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2021/02/09
近年来,浙江省财政厅在财政部的直接指导下,积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在巩固历年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高质量、高标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发挥绩效在预算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作用,初步建成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有力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构建财政内部协同、融合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工作上的融合
财政部门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者、推动者,财政部门内部高效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是有效推动绩效管理改革的关键。浙江省财政厅通过逐项业务梳理、逐个处室沟通、形成内部共识,构建了高效顺畅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监督局绩效处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制度建设、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重大项目绩效评价;总预算局负责组织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各预算归口处室负责各自预算管理领域的具体绩效管理;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地方政府债务项目等特定领域的绩效管理,由相应处室牵头,形成了财政内部协同、融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初步解决了财政内部预算与绩效“两张皮”的老大难问题,实现各相关处室工作上的融合,使绩效主线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有力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
建成了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做好流程上的融合
完备的信息系统是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真正落地的基础支撑。浙江省紧紧抓住财政部推行预算核心业务一体化的契机,以财政部发布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为蓝本,将梳理出的绩效要求、绩效要素代码嵌入预算管理全流程,形成预算与绩效源头融合、闭环管理的《浙江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实施细则》,使预算管理各项业务体现绩效管理具体要求。按照实施细则,对预算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系统化改造、整体化升级,设计开发了绩效指标智能推荐、绩效预警等业务规则,构建了指标库管理、绩效结果预算应用、反馈整改等流程,将绩效流程无缝融入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建成了预算与绩效管理完全融合的一体化信息系统,有力提升了绩效管理效率。
努力探索绩效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做好业务上的融合
为了探索绩效与预算编制融合,浙江省研究构建了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全面推行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切实保障了大事中的大事、要事中的要事,强化了部门协作、政策协同,确保政策的延续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部门整体绩效预算通过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赋予部门更大的预算管理主动权,将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额度挂钩,促使部门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推动预算绩效与行政绩效融合。为了探索绩效与预算执行融合,制定《浙江省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创新建立了部门自行监控与财政部门重点监控相结合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实施“红黄蓝灯”预警机制并应用于当年预算调整,弥补了评价结果跨年度应用滞后的问题。积极探索绩效融入监督的举措,通过绩效评价项目纳入监督项目统筹管理、绩效公开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等举措,使绩效与监督有效融合。
做深做实绩效评价
一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完善评价制度,出台了《浙江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浙江省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拟出台《浙江省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办法》 《浙江省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建立评价标准,建成了财政共性指标体系、部门分行业指标体系和44个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体系。健全结果应用制度,制定出台《浙江省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办法》。
二是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的前提,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全面审核和重点部门现场集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提高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是加大评价力度。推动全省评价提质扩面,近两年全省共开展政策项目评价8万个,开展部门整体评价近500个,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38个。
四是评价取得初步成效。初步建立起涵盖资源配置、管理改进、政策调整三个方面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以省级为例,近两年共对75个评价结果不佳的项目压减低效无效资金3.15亿元,修订了5个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调整完善了扶贫及生态环境政策。通过努力,初步构建起覆盖政策与项目、部门整体、下级政府财政综合运行的全方位绩效评价体系,并通过省级与市县联动评价的方式,形成上下贯通、全省“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