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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

2021/05/24

2021年5月20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发布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次《办法》修订,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满足进一步提升行业审计质量的迫切需要。目前,行业已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内部治理效果不佳、一体化管理水平不高依然是影响和制约事务所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应进一步发挥百家排名风向标作用,有效引导事务所做强做优、做精做专。为此,《办法》增加和优化反映事务所内部治理与一体化情况的量化指标,引导事务所强化质量管理,从根本上确保和提升审计质量。二是提升综合评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需要。借鉴世行营商环境排名等国际经验,不断提高综合评价的透明度,扩大国际国内影响力,打造行业综合评价知名品牌。《办法》加大信息披露,增强百家排名透明度;在指标设计及计算过程中考虑和应用最佳实践,提高百家排名公信力;重视评价结果的分析、宣传和应用,提升百家排名影响力。三是解决综合评价现存问题的需要。根据2020年综合评价实施效果的反馈意见,《办法》进一步优化个别关键指标,增加综合评价分析报告,切实解决大家关心期盼的问题。

《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框架结构。按照总则、参评条件、评价指标、评价流程、信息披露、附则等6个方面,对《办法》整体结构与内容进行优化、调整,使其更加清晰、严谨。二是优化评价指标。根据实际新增加1个指标,调整3个指标;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指标内涵,进一步微调优化了指标权重。三是明确评价流程。进一步厘清中注协、地方注协、事务所在综合评价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了评价工作流程,使综合评价工作更加清晰、透明。四是加大信息披露。在百家排名信息中增加披露事务所年度业务收入分部信息、信息技术人员数量、专业贡献度等信息;在发布百家排名信息的同时,公布综合评价分析报告。五是增加免责条款。借鉴世行营商环境排名做法,在综合评价排名办法中增加免责条款。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和排名办法》(会协〔2020〕35号)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1年5月21日起施行。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的修订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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