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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探索高级会计资格评审创新机制的实践与体会

2021/03/26

浙江省财政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实际,逐步探索高级会计资格评审创新机制,为进一步完善高级会计资格机制提供了“浙江方案”,充分展示了浙江省新时代“重要窗口”的“会管风景”。


一、打造评审机制新高地


1.打破传统定性评审方式,创新性地设计量化考核方案,充分发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系统自动赋分与评委职业判断相结合”的评审机制优势,提高评审结果的客观性与合理性。探索实行两位评委“背靠背”平行评审,两者差异值超过上限时评审管理系统自动引入资深评委第三人评审的“盲审”机制,使评审结果更趋真实客观。

2.在总结高级会计资格评审成功经验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和漏洞,创造性地探索实行评委与评审对象随机分配机制,正高级会计师评审面试个性题也实行随机分配机制,进一步保障评审结果的公平性。


二、确保评审质量


1.明确评审导向。会计人才是国家人才队伍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高级会计资格评审充分遵循会计人才成长规律,把握会计行业特点,以促进会计人才作用发挥为导向,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公正评价,把诚实守信、德才兼备、具有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作为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要求,确保评审产生的高级会计师尤其是正高级会计师真正具备浙江省“会计行业大家”的能力和水平。

2.明确评审原则。一是坚持品德优先。坚持把会计人员信用和职业道德放在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的首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相关规定。高度关注各类造假行为,敢于质疑、善于验证、查实否决。二是坚持业绩导向。重点关注业绩与成果的创新性、重要性、影响力和推广应用价值情况,按一定的量化占比予以客观评价。秉承好中选优、树立标杆、宁缺勿滥的要求,通过评审的正面引导,“以评促建”,进一步促使高端会计人才推进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唯才是用。“不拘一格选人才”,打破学历、资历限制,破除论资排辈的传统做法,贯彻“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的理念。在评审过程中,对具有标志性业绩和具有极高专业水平的优秀人才,对专业能力丰富、业绩与成果突出的专业人才,构建高分值导向机制。切实促进年富力强、有成长和发展潜力、改革创新能力强和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会计人才从评审中脱颖而出,为浙江省会计高端人才梯队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3.明确出题初衷。为全面考量评审对象的综合素质,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时增加面试环节,占评审总分的25%。面试题分共性题与个性题。其中,个性题充分结合评审对象学术理论成果及工作实践,以考察评审对象论文及工作业绩的前瞻性、创新性、原创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等为出发点,以是否与正高级会计师能力和水平相匹配为考量目的,由评委根据评审对象提供的评审材料量身定制面试题库,并由系统随机抽选,旨在进一步提升评审的总体质量。


三、彰显公平公正


1.评审流程设计体现公平公正。评审前,统一评审标准口径,一方面通过召开评委会会议,对评委进行评审基本条件和量化评分标准的集中培训;另一方面各评审小组抽取历年评审实例进行试评,通过案例评审实践观摩,进一步明确标准细节。评审中,及时修正评审盲点,每晚定时召开评审组长例会,对当天新发现的潜在争议点,由评委会主任委员组织开展集体讨论,进一步明确标准口径后,各评审小组严格落实执行。评审后,实行集体“阳光”评议,两位评审专家通过“背靠背”方式独立完成申报材料评审,两者差异值超过上限的引入资深评委第三人“盲审”,评审结果初步产生后递交评审小组公开评议并投票,再将评审小组的评议结果递交评委会审议并投票。评审过程、评审纪律、评审结果需向浙江省财政厅党组会议汇报。

2.评审专家抽取体现公平公正。首先,多方动员全省各级各类高层次会计人才申报评审专家,构建人员数量尽可能多的评审专家库,及时吐故纳新,以便于借助评审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其次,严格遵循回避制度,根据当年度评审对象所在单位信息,及时在评审专家库中排查其同单位评审专家,在正式抽取本年度评审专家前予以回避。再次,评审前3天,借助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在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随机抽取本年度评委会参评专家。最后,当年度评委确定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将评审专家名单导入评审模块,为后续信息化评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评审对象分配体现公平公正。评审对象由评审管理信息系统随机、实时分配给评委,任何人无法预知评审对象与评委的对应关系。评委需完成并递交当前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再随机分配下一位评审对象材料。

4.评审赋分机制体现公平公正。评审对象的客观分通过自动抓取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信息,由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赋分,相关信息在评审前需由各级财政部门审核,评审时再经评委确认。材料评审主观分由两位评委“背靠背”独立赋分,两者分值差超过上限的由资深评委进行第三次盲评。分值差上限由评委会事先确定,当年度评审开始后,原则上不得再行调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实行结构化面试,个性题从为其量身定制的题库中随机抽取,由评审小组全体评委从五个角度予以独立赋分。整个评审过程严禁评委之间讨论任何有关评审对象的材料内容、赋分情况或进行定性表述。

5.评审过程监督体现公平公正。评审过程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社会、纪检监察部门及厅党组会议三个方面的全方位监督。评审前,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将评审规则及程序报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规则及程序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公平公正性进行事前监督审查。评审期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监督,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和浙江省财政厅机关纪委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对评审环节的监督包括并不限于对评委抽取的监督、评委会组建的监督、评委评审及面试现场的监督、评审投诉举报的监督和评委会投票的监督,监督对象包括并不限于对评委的监督和对浙江省财政厅工作人员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巡回督查的方式,对评审纪律遵守、评审规程执行、工作人员是否违规干涉评审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包括并不限于对评委材料赋分、小组评议过程、小组投票结果、面试题目保管、面试赋分把握、面试期间言行、评委会评议过程、评委会投票表决进行全过程监督。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将评审过程、评审纪律、评审结果等情况向浙江省财政厅党组会议汇报,经党组会议审议后再向社会公示通过人员名单。


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1.实名认证,便于管理。浙江省财政厅构建浙江省高级会计资格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由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认证后,才能进行申报,确保了申报人员信息的真实性。

2.互联互通,减轻负担。借助大数据和网络信息共享的优势,浙江省高级会计资格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与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管理系统和省教育厅的学历学位查询系统等实现互联互通,既确保评审对象信息的真实准确,又减轻评审对象提供基本材料的负担,进一步提升工作准确性与工作效率。

3.自动抓取,确保准确。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抓取”评审对象的学历学位、现有职称、工作年限、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时效、继续教育情况等基本信息,系统自动识别评审对象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对象,如未及时更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可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经属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交评审申请。这样,既确保了评审对象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又及时更新了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相关信息。


五、创新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的体会


1.创新是改革行稳致远的不竭动力。有“破”方有“立”,破的是旧观念、旧做法、旧的操作模式,立的是新理念、新制度和实现信息系统的自动控制。目的是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提高评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制度公平、结果公正。

2.纪律意识是公平公正的生命源泉。公平公正是体现高级会计资格评审机制“浙江方案”优越性的“闪亮名片”。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纪律意识,将“把纪律挺在前面”在高级会计资格评审中落到实处,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是确保公平公正评审的有效措施,是确保评审工作风清气正的有效办法。

3.信息手段是现代化评审的强大引擎。浙江省高级会计资格评审借力数字强省,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这一强大工具,实现高级会计资格评审从传统的纸质版升级为信息化评审,再到信息化2.0的创新版。秉持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持续推进浙江省高级会计资格评审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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