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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建言 | 全国政协委员蓝逢辉:延长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期

2021/03/09

2020年度,为抗击新冠疫情对企业造成的生存发展困难,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走出困境的税收扶持政策,对企业走出困境、生存、可持续发展,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维护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方面,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出台扶持政策的主要对象为: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企业以及在2020年度因疫情产生亏损的企业等。但很多不属于上述类型的中小企业甚至规模企业,早在2015年度就亏损,至2020年度因疫情没有利润来弥补、2021年度也很可能继续亏损,到2020年度5年亏损弥补期限已到期,企业仍无能力弥补。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蓝逢辉显得有些担心:“如果企业自2015年度来长期、或期间处于亏损,又加上疫情的影响,企业亏损不能弥补,可能仍然面临生存、发展困难的问题。这样的企业很容易面临倒闭、破产的困境。”而众多中小或规模企业在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此,他呼吁:“应该高度重视这类企业的生存发展现实问题,给予这类企业恢复生产、生存和发展的政策支持。建议2015年度至2020年度企业产生的亏损弥补期由5年延长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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