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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锋:良法善治 理财有道 以法治化建设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作者:
来源:《中国财政》2026年第18期 2026/10/22

良法善治 理财有道

以法治化建设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锋


近年来,江西宜春财政坚持“建制度、立规矩、管长远”,把零基预算改革、国有“三资”管理、财会监督等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推动财政科学管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建章立制先行

以零基预算改革牵引预算管理法治化


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突破口,把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推动预算管理从“柔性约束”向“刚性规范”转变,加快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

一是以制度文件巩固改革成果,确保预算编制有章可循。提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宜春市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方案》,细化30条改革措施及92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改革“一表统揽”。出台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明确所有预算支出均纳入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将库内项目数量从4800个压减至900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由69项整合归并为34项,减少预算安排8.2亿元,从源头打破“基数+增长”的固化格局。在全省率先建立过紧日子评估机制,设置19项评价指标,对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等管理要求予以具体量化,在2026年度预算编制中,市直预算单位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压减1.74亿元。在全省率先出台《宜春市市直单位委托业务费负面清单(试行)》,明确单位主责主业、日常管理履职事项一律不得委托,并在全省率先公开财政拨款委托业务费预算,覆盖预算单位182个,有效提升预算编制透明度。

二是以标准体系夯实管理基础,确保预算评审有尺可量。实施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累计建成项目支出标准57项,涵盖行政运行、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每年至少新制定一项内部标准,原则上所有经常性项目均应制定部门内部标准或管理办法,推动标准建设从财政“单建”向部门协同“共建”转变。创新出台《数字化项目财政评审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化项目评审范围、标准、程序和结果应用,补齐制度空白,2025年核减政府投资项目资金4.76亿元,核减率10.52%。同时修订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以“一问一答”形式发布政策解读,明确午休房报销标准、工作餐安排规范、会议培训费用上限等要求,确保制度落地落细。

三是以绩效闭环强化结果运用,确保预算约束有规可守。加快构建以“1+N”为核心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出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结果运用及第三方机构管理等系列办法和操作规范16项,形成制度闭环。严格落实“无项目不支出、有项目必问效”原则,凡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必须开展事前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依据。强化多维度结果运用,出台部门预算安排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各类结果挂钩办法,2026年预算编制中运用相关结果压减预算资金超3400万元。深化成本意识,全域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实施试点项目33个、涉及资金超6.4亿元,压减资金超3700万元。


坚持统筹盘活并进

以法治思维规范国有“三资”管理


将国有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全面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坚持以制度管资产、以制度堵漏洞、以制度提效益,推动国有“三资”管理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一是健全资金统筹规范,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出台市本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对市直预算单位当年未使用完的基本支出全部收回,项目支出除因基建、采购等客观原因确需跨年度支付外,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收回的资金优先用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支出。修订市本级预备费及归口专项资金审批拨付规程等制度42项,做到“一个专项资金对应一个管理办法”,推进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透明。

二是织密资产管理制度网络,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构建覆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链条的制度体系。出台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明确配置标准、审批程序和预算约束,严格审核新增配置需求。出台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出租出借审批程序和收益管理,堵塞资产使用管理漏洞。印发《宜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明确处置范围、程序、审批权限和收入上缴机制,形成“入口”到“出口”的制度闭环。针对乡镇国有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出台《宜春市乡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补齐基层管理短板。

三是创新共享调剂机制,推动闲置资产物尽其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资产调剂机制。严格执行资产配置与预算挂钩制度,单位申请新增资产配置须先通过调剂平台查询存量,凡可通过调剂解决的不得新购,2025年调剂共享闲置资产1392笔,节约资金3717万元,公务用车更新需求从157辆压减至14辆,核减资金2599.54万元,实现“能用旧不买新、能调剂不购置”。针对资产供需错位,运用调剂平台开展权属、状态、价值“三重审核”,推动教学设备跨校流动,打破校际壁垒,从源头杜绝资产浪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坚持贯通协同发力

以制度权威构建财会监督新格局


宜春市将财会监督作为维护财经纪律、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制度保障,以制度明确监督主体、监督权责、监督程序、监督标准,推动财会监督从“分散监管”向“协同共治”转变,从“事后纠偏”向“全程防控”升级。

一是构建监督协调贯通制度体系,凝聚监督合力。印发《宜春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由市政府负责财政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整合市政府办、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7方面力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协同联动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互通、重大事项会商和联合督导等贯通机制。印发《宜春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重点任务》,围绕开展专项行动、强化行业监管、提升监督效能三大方向提出14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财会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威慑力。建立财会监督与人大财经监督、统计监督等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监督一张网、治理一盘棋”的制度格局。

二是建立全流程监督制度规范,实现全程防控。强化事前审核,出台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财政评审工作指引,深化细化“十个严”标准,对所有预算项目进行前置评审,挤出预算水分,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强化事中监控,构建“线上智能预警+线下精准核查”机制,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重点资金设置动态监控规则,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结合人工研判排查风险点。创新推广“电子公函”制度,对公务接待实施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嵌入“十不得”弹窗提醒,推动全市公务接待费用连续三年下降。强化事后监管,推行“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双轮驱动。出台办法明确内部监督职责分工、检查程序、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督”的管理体系。

三是巩固集中整治制度成果,实现常治长效。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做到“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财会监督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两项试点经验被省财政厅列为全省典型并加以推广。聚焦基层“三保”,在全省率先出台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工作指引,明确预算编制、执行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全流程操作标准,提供标准化范例。聚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出台乡镇重点费用管理审批规范,覆盖广告宣传费、餐费、办公费等6项费用,明确限额管理,2025年费用支出同比下降20.97%。编制《乡镇财务工作实务手册(试行)》,破解基层财务工作操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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