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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财务研究 | 胡国强 等:分行业信息披露与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基于一项准自然实验的证据

作者:
来源:《财务研究》2026年第4期 2026/08/14

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胡国强,王瑞洁,邹冰清.分行业信息披露与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基于一项准自然实验的证据[J]. 财务研究,2026,(4):114-127.


分行业信息披露与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基于一项准自然实验的证据


胡国强 王瑞洁 邹冰清

图片

摘要: 实施分行业信息披露,是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模式变革的重要举措。本文借助沪深交易所分批次实施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这一准自然实验,实证考察分行业信息披露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影响。研究发现,分行业信息披露能显著降低企业的债务违约风险。机制检验发现,分行业信息披露主要通过提高企业银行信贷与商业信用融资能力以及强化外部监督与内部控制来降低债务违约风险,表明该政策发挥了资源效应与监督效应。截面差异检验发现,分行业信息披露的这一影响主要集中在行业竞争程度高的企业、非国有企业、债务期限较长的企业以及市场化水平较高地区的企业。本文为分行业信息披露在债务风险管理方面的有效性提供了经验证据,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启示。

关键词:分行业信息披露;债务违约风险;银行信贷;商业信用;内部控制;外部监督


作者简介


胡国强,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审计与控制研究中心主任,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入选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天津财经大学青苗计划(杰出)人才。主要研究领域为资本市场会计监管与审计理论。研究成果发表在《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中国软科学》《审计研究》《财经研究》、Abacus、The European Journal of Finance、Energy Economics、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等国内外知名期刊,出版专著1部,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项、国家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审计署年度重点科研项目等,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多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兼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智能财务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审计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等。国家一流本科(线下线上混合式)课程《会计学原理》负责人。
王瑞洁,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资本市场会计监管。
邹冰清,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资本市场会计监管与审计理论。



文章结构框架
图片



一、引言
信息披露质量是保障投资者决策有效、维护市场公开透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核心支撑,更是建设规范、透明、有活力、有韧性资本市场的关键保障。自2013年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陆续发布和修订了60余项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统称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旨在针对不同行业特性和投资者需求,制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行业特有的风险揭示、关键指标披露以及经营性信息的详细阐述等。这一信息披露监管模式的转变在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的同时,也为改善信息披露的经济效应研究提供了契机。已有文献从审计质量与审计费用(李晓等,2022;黄昊和赵玲,2023;王钟阳和唐松,2024)、会计信息质量(林钟高和李文灿,2021)、企业投资(林钟高和刘文庆,2022;王东升等,2024)、企业创新(杨兴全和丁琰,2024)等方面考察了分行业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然而,从企业债务风险角度探讨分行业信息披露经济后果的研究仍相对有限。
近年来,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性上升的背景下,企业债务违约时有发生。如何防范和化解债务违约风险,成为学界及实务界重点关注的问题。已有研究从放开贷款利率下限管制、开放资本市场及数字金融等宏观环境视角,考察了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治理机制(贾秀彦和吴君凤,2022;吴锡皓和陈佳馨,2022;翟淑萍等,2022)。然而,这些文献大多侧重于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信息披露监管是否影响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目前仍缺乏深入探讨。
作为推动信息披露监管模式转变的重要举措,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旨在通过要求企业披露更具行业特征的信息,尤其是经营风险相关信息,以增强信息透明度和可理解性,有效促进上市公司市场价值发现。然而,在实践中,企业也可能采取选择性披露或模糊表述的方式实现信息掩饰。因此,分行业信息披露究竟是提升了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还是催生了更多“披露噪音”,进而影响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值得探究。
围绕这些问题,本文以2010~2024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借助沪深交易所分批次发布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这一准自然实验,实证考察分行业信息披露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分行业信息披露显著降低了企业债务违约风险。进一步分析发现,分行业信息披露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抑制作用主要通过资源效应和监督效应来实现,且该效应主要集中在行业竞争程度高的企业、非国有企业、债务期限长的企业以及市场化水平较高地区的企业。
本研究有以下几点边际贡献:第一,本文聚焦信息披露监管模式的转变,借助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发布的准自然实验场景,探究分行业信息披露与企业债务违约风险之间的关系,拓展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影响因素研究。第二,本文深入探讨分行业信息披露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影响,从债务人视角丰富了信息披露监管模式变革的经济后果研究。第三,本文进一步从行业竞争程度、企业产权性质、债务期限结构以及所处地区的市场化水平等视角,探讨分行业信息披露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异质性影响,可为注册制下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监管方式提供参考,也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提供经验证据。
二、制度背景与文献综述
(一)制度背景
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实现有效资源配置的基石,是解决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帮助投资者决策的基本制度安排。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来看,部分企业非财务信息尤其是行业经营相关的信息披露方面问题突出,存在泛泛而谈、内容冗余甚至误导投资者的现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进一步凸显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有用性,2013年1月,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第2号,分别对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和药品、生物制品业务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和细化。随后,上交所于2013年12月发布上市公司分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指引第一、二、三号。这是我国在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上做出的重要创新,同时也是信息披露监管模式由先前传统的辖区监管模式向分行业信息披露监管模式转变的重要举措。这一监管模式转变并非一次性的制度安排,而是一个持续深化的过程。截至2025年,上交所与深交所累计发布及修订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超过60项,覆盖行业范围持续扩大。近年来,分行业信息披露的重心不断转向提升信息披露的精细化与有效性。具体而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内容更加注重围绕公司的商业模式、竞争优势、经营成果、经营风险等能够反映企业自身投资价值的事项进行讨论和分析,推动信息从“模板化陈述”向“价值性披露”转变。例如,煤炭行业公司受到资源储备、宏观环境与政策的影响较大,相应地,宏观经济走势、税费制度改革、限产转型政策、下游需求以及新兴运营模式等行业经营性信息作为评估企业价值与风险的依据,是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信息。基于这一特征,上交所在编制及修订《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时,重点强化了行业内上市公司关于煤种国内资源量、主要煤种产量、各煤炭矿区资源情况、矿井名称、资本开支等经营方面的披露要求。在该指引出台后,煤炭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水平不断提高,为投资者决策提供了重要行业信息。
(二)文献综述
现有文献主要从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研究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影响因素。从宏观环境来看,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明显抑制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如金融科技、数字金融可以缓解企业融资约束、降低代理成本,进而降低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翟淑萍等,2022;丁志国等,2023;Nie等,2023);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数字税收执法能够通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改善公司治理降低债务违约风险(Chen和Xu,2024;赵彦锋和来培德,2025)。债务违约风险也受到金融改革的影响,例如,资本市场开放可以通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改善企业信息环境降低企业债务违约风险(贾秀彦和吴君凤,2022);贷款利率下限的放开通过抑制企业“短贷长投”降低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吴锡皓和陈佳馨,2022)。从微观企业层面来看,高管背景特征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具有显著影响。研究表明,具有金融背景(武永霞和张真铭,2025)、海外工作经验(祝天琪等,2024)以及学术经验(Zhang等,2025)的高管能够显著降低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同时,管理层宏观经济认知的提高(梁上坤和董青,2023)以及CEO与董事长兼任(Trinh等,2026)也会降低企业违约风险。此外,债务违约风险与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已有学者发现,当企业ESG绩效越好(刘迪和柳光强,2024;Shang等,2025)、内部控制质量越高(李萌和王近,2020)、会计信息质量越高(张焰朝等,2022;衣昭颖等,2024)时,企业的债务违约风险越小。
推进分行业信息披露的实施,是近年来完善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举措。现有研究认为,分行业信息披露通过改善上市公司的信息环境,对上市公司自身及资本市场其他参与者均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核心作用在于提升企业所处行业的信息透明度,因此有助于提升企业商业信用融资水平(石桂峰,2022)、提高投资效率(林钟高和刘文庆,2022)、降低股权融资成本(吴珊和邹梦琪,2024)、促进企业创新(罗宏等,2024b)、赋能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杨兴全等,2025)等。进一步地,当行业内企业的经营信息披露更加充分时,企业之间更具可比性,同侪压力随之增强,企业不仅会加强费用管控(赵玲和黄昊,2021),还会减少税收规避(黄昊和赵玲,2021)。对资本市场其他参与者而言,在分行业信息披露政策实施后,信息透明度的提升使审计师能够更有效地识别企业异常情况,从而提高审计质量(黄昊和赵玲,2023)、降低审计收费(王钟阳和唐松,2024)。但是,李晓等(2022)发现,分行业信息披露也可能会增加监管风险,进而导致审计收费增加。研究还发现,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实施会使得分析师关注增加(张家慧和赵玲,2024)和预测质量提高(林钟高和朱杨阳,2021;罗宏等,2024a)。
综上,现有关于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研究从宏微观视角深入探讨了多种影响因素,但对于分行业信息披露这一监管政策如何作用于企业债务违约风险,仍缺乏系统的探讨;关于分行业信息披露经济后果的研究多集中于企业投资经营管理、创新、审计、分析师等方面,尚未延伸至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影响。本研究旨在考察分行业信息披露这一监管模式的转变如何影响企业债务违约风险,从债务风险视角为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监管提供新的经验证据。

七、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2010~2024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沪深交易所分批次发布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这一准自然实验场景,探讨分行业信息披露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实施有助于降低企业债务违约风险。机制检验表明,分行业信息披露会通过提高企业融资能力与强化内外部监督来有效抑制企业债务违约风险,表明其发挥了积极的资源效应与监督效应。截面差异检验表明,分行业信息披露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降低作用在行业竞争程度高的企业、非国有企业、债务期限长的企业以及处在市场化水平较高地区的企业中更为显著。

研究启示如下:首先,监管部门应进一步优化分行业信息披露制度,以强化资源效应和监督效应,有效降低企业债务违约风险。企业债务违约风险是重大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其有效防范对于我国防范金融风险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监管部门应要求企业披露更具实质性的行业信息,以降低债权人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帮助市场更准确地评估企业价值与风险,防范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同时,监管规则应注重增强分行业信息的可比性与可靠性,防止企业进行“选择性披露”“模糊性措辞”等机会主义行为,以确保资源效应和监督效应得以有效发挥。其次,企业应主动借助行业信息披露带来的监督效应来完善内部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进一步优化行业特定信息与经营信息披露,使得资源效应得到更好地发挥。通过主动接受监管,披露高质量信息,企业不仅能降低自身融资成本,也能将外部监督压力转化为改善治理的动力,让资源效应和监督效应发挥更大的作用。最后,上述效应在不同企业特征与行业环境下存在差异,因此,监管部门在推进相关政策时,需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的监管,最大化分行业信息披露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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