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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西藏:财润“拉萨之肺” 绿筑高原屏障

作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中国财政》2026年第9期 2026/05/27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青藏高原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承载区,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大局、民族永续发展和边疆长治久安。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全球海拔最高、国内面积最大的城市内陆天然湿地,素有“拉萨之肺”的美誉,是青藏高原高寒湿地生态系统的典型缩影,更是守护拉萨市生态安全的关键屏障。近年来,自治区财政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机制创新为驱动、以资金保障为基础,推动拉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显著成效,为高原湿地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西藏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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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谋划 科学布局

以财政导向引领整体规划提质增效


自治区财政始终坚守“规划先行、精准施策”的工作理念,将规划引领贯穿拉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各环节。打破以往“重湿地本身、轻流域协同”和“重修复、轻保护”的规划局限,创新提出“从山顶到湿地、从流域到核心”的一体化修复规划思路,将拉鲁湿地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及周边山体、流域、村落全面纳入规划范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各生态要素,科学划分上游水土固源区、中游水系修复区、下游湿地保育区三大功能区域,明确各区域修复任务、技术路径和财政资金投入比例,形成“源头防控—过程治理—后期管护”的全链条、闭环式规划格局。通过科学规划引领和财政资金精准导向,拉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逐步完善、不断优化,先后形成《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期、四期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专项规划,精准锁定修复任务4项(生态搬迁、生态修复、水系治理、巡护步道)、重点项目2个,实现了湿地修复与流域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群众增收、城市发展的有机衔接。


协同发力 闭环管控

以财政监管推动组织实施落地见效


自治区财政始终坚持“闭环管理、从严管控、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建立“财政统筹、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全程管控”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备案全流程管理制度,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对拉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全过程财政监管,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修复成效经得起检验。通过强化财政监管、协同推进实施,拉鲁湿地三期、四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顺利落地、成效显著,累计完成拉鲁湿地周边及拉鲁湿地山体植被复绿约800公顷,沉沙池升级改造2座,修建防砂坝3座、堤防工程450米,完成核心区及周边19.77公顷搬迁迹地植被恢复,实施北干渠综合整治、中干渠湿地段环境整治等重点工程,构建巡护步道10823米、生态隔离带约5000米,项目实施合格率及财政资金使用合规率均达100%,实现了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双规范、双提升。


创新驱动 破解难题

以财政机制激发生态修复内生动力


自治区财政始终坚持“创新引领、因地制宜、务实高效”的工作思路,针对高原生态特点,构建“中央资金引导+地方配套保障+群众参与激励”多元投入机制,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在全力争取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倾斜支持的基础上,地方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实施并取得成效。同时,创新群众参与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当地群众投入劳动,鼓励当地藏族群众踊跃参与湿地巡护、植被养护、防火监测及垃圾清理等工作;设立40余个湿地管护公益性岗位,每年专项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湿地管护工作,促进当地居民收入增长,引导群众从生态保护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与“受益者”,从而实现了“生态保护有成效、群众增收有渠道、机制运行有保障”的良性循环。


精准保障 从严管控

以财政投入筑牢生态修复资金根基


自治区财政始终坚持“统筹财力、精准投放、从严管控、提质增效”的工作原则,始终将拉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优先保障、重点倾斜;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压缩非必要支出,确保资金投入与修复任务相匹配、与生态保护需求相适应、与高原修复实际相契合。2018年至今,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05亿元(拉鲁湿地2018—2025年决算数据),完成拉鲁湿地周边及拉鲁湿地山体植被复绿约800公顷、沉沙池升级改造2座、水系连通工程1项、搬迁迹地修复19.77公顷,建成“山顶—流域—湿地”一体化综合监测体系,足额落实后期管护资金,有效确保了修复效果持续稳定,实现了修复任务全覆盖、资金保障无死角、重点环节有支撑。财政资金的精准投放和规范使用,为拉鲁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提供了坚实支撑,推动湿地退化趋势得到根本扭转,生态功能逐步提升、持续优化,“拉萨之肺”的生态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科技赋能 精准修复

以财政扶持推动技术应用创新突破


自治区财政始终坚持“科技赋能、因地制宜、精准修复”的原则,聚焦高原特殊气候条件,加大财政资金对拉鲁湿地生态修复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实际应用的扶持力度,推动先进适用技术与高原湿地修复实际深度结合,切实破解高原湿地修复技术瓶颈,不断提升生态修复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支持灌草结合、乔灌草复合等立体植被恢复技术,在3900米以上区域构建耐寒灌草群落,在3900米以下区域构建乔灌草复合生态系统,有效提升了山体植被存活率和水源涵养能力;支持研发沉沙池优化改造技术,通过扩大沉沙面积、加深沉沙深度、优化水流设计,显著提升了泥沙过滤处理能力,有效解决了流沙河泥沙大量输入对湿地造成的危害,守护了湿地生态系统安全。


价值转化 协同共赢

以财政引导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自治区财政始终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拉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生态旅游+碳汇交易+生态品牌建设”价值实现路径。在品牌建设方面,投入资金重点支持拉鲁湿地生态品牌创建工作。一是推动生态旅游提质增效。投入专项资金支持拉鲁湿地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旅游宣传推广工作,提升拉鲁湿地生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周边餐饮、住宿、交通、文创等产业发展。二是探索碳汇价值实现。投入专项资金支持拉鲁湿地碳汇监测、评估和交易工作,建立科学完善的碳汇核算体系,积极推动湿地碳汇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实现碳汇价值市场化转化。经初步评估,2024年拉鲁湿地陆地土壤有机碳储量达4064.65吨、陆生植被碳储量达4852.08吨、坑塘和干渠的碳储量达8607.54吨,碳汇总价值达152.23万元。三是推动拉鲁湿地申报“国家重要湿地”、“国际湿地城市”等荣誉称号,打造西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金名片”。同时,支持开发湿地生态文创产品、科普产品,推动生态产品多元化发展,提升生态产品附加值,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良性循环。


成效显著 经验丰硕

以财政担当谱写高原生态保护新篇章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在自治区财政的精准保障、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发力和当地群众的广泛参与下,拉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历史性成效,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显著修复,生态功能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大幅恢复。

生态效益面,拉鲁湿地植被覆盖率从保护区建立初期的约60%提升至95%以上,水域面积较本世纪初扩大了26%,平均水位上升至33厘米,湿地水源涵养、水质净化、水文调节、气候调节等生态功能显著增强,成为拉萨市调节局部小气候、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空气、涵养水源的重要支撑。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维管植物达435种,脊椎动物达200种,鸟类从2015年的6000余只增长至1.2万余只,新增鸟类43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40种,黑颈鹤、斑头雁等候鸟栖息地得到有效改善,栖息数量逐年增加,高原特有鱼类、两栖爬行类动物数量稳步增长,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显著提升。

社会效益方面,通过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拉鲁湿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颜值大幅提升,成为市民休闲、健身、科普、观光的重要场所,有效提升了拉萨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品位。生态保护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各族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显著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湿地就是保护家园”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经济效益方面,生态旅游、碳汇交易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逐步拓宽、日趋完善,有效带动周边相关产业发展,吸纳当地群众就业,实现了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的有效转化,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新活力。2024年拉鲁湿地碳汇价值达152.23万元,生态旅游综合收入稳步增长,带动周边群众持续增收。同时,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乘数效应,带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有效减轻了财政压力,形成了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西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财政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效能,推动技术创新应用,深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持续巩固和提升拉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成果,以财政担当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动西藏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西藏,守护好青藏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贡献坚实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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