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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甘肃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牛成喆:深化试点改革 加力提质增效 推动财政管理向财政治理现代化迈进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一系列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的重大举措,将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列入“十五五”规划建议,为新时代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指引和行动遵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甘肃省坚决扛牢试点责任,坚持统筹谋划、全域推进,持续推动改革试点走深走实,切实把创新成果转化为财政治理实效,以实干实绩推动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加快实现财政治理现代化系统性转变。
聚焦重点抓落实 稳步推进管理改革试点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在全省经济运行调度会等会议提出明确要求。甘肃省财政厅扎实推进5项试点任务,主动拓展开展其余6项改革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在探索中破题、在总结中提升,推动试点改革出实招、见实效。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坚持系统思维,持续健全“1个总方案+5项重点任务方案+6项拓展任务方案”的“1+5+6”制度体系,细化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统筹协同优化政策供给,强基固本补齐制度短板,构建依法理财、依规用财的财政政策管理机制。截至2026年一季度,118项成果已落地见效,51项成果正在凝练转化,累计制定出台制度143件,全面覆盖预算管理、资源统筹、风险防控、财会监督等领域,特别是研究建立了县级财政运行监测评价体系,强化全流程监测,多措并举破解基层财政运行难题。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甘肃省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成果已全面融入财政工作实践,为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供了基础支撑。 二是强化统筹能力,服务大局精准有力。牢固树立“集中财力办大事”理念,打通“四本预算”、财政与非财政拨款、跨部门资金贯通渠道,全面盘活资金、资产、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管理链条。持续推动财政、金融、资产协同发力,有效发挥财政政策与资金的引导效应。深化“财政+国资”模式,开展全口径国有资产资源清查,推动经营性和低效闲置资产集中运营,稳步推进涉案物品集中保管处置,探索实施政府债务化解新路径,有序开展财政资金“拨改投”改革。依托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盘活存量资产,实现梯度使用,物尽其用。拓展“财政+金融”模式,优化整合形成《甘肃省“财政+金融”模式重点政策指引(2026版)》,面向社会集中发布,进一步扩大政策叠加效应和集成效应,一季度累计撬动各类投融资服务213亿元,持续提振市场信心。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管理效能大幅提升。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政策制度库、项目储备库、支出标准库、绩效指标库“四库联动”机制,以财政可承受能力为基础,以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为支撑,保主保重、注重绩效,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做到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效促用。探索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红橙黄绿”四级管理机制,将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作为预算安排的必要前置条件,从源头上规范政府支出行为。建立健全“财政主导、人大联动、专家参与、部门互审”的部门预算联合会审机制,通过多元协同推进零基预算理念深度融入。 四是筑牢风险防线,发展韧性持续增强。始终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和兜牢基层“三保”作为红线底线,不断健全制度机制,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压紧压实偿债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在预算中打足打实化债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偿付政府债券本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约束,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加快政府债券发行,支持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和地方债务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强化预算编制源头把控,开展“三保”预算审核,及时纠错纠偏,确保预算打足打实,不留硬缺口,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五是加强财会监督,监督管理更加协同。全面构建“五元一体”监督体系,深化贯通“三个维度”协调机制、持续推进“三大工程”赋能增效,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到进一步维护。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创新研发财会监督模块,搭建覆盖中央、省、市、县四级预算资金执行监督体系,主动请缨参加财政部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综合平台试点,编制会计评估监督检查规范化操作手册与执法清单,为强化财会监督提供坚实支撑。创新开展基层财政内控规范化建设试点,梳理形成市县财政和乡镇财政(财务)内控建设统一标准规范体系,指导市县财政和乡镇调整优化内控组织架构,修订完善内控制度,狠抓内控执行,基层财政管理能力显著增强。 转变理念提效能 引领财政治理甘肃实践 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是破解财政管理堵点难点、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突破口,也是实现财政治理系统化转变的关键抓手与核心路径,必须精准把握内涵要求与实践路径,坚持定位精准、举措务实,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全力创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甘肃模式。 一是更加注重“以财辅政”。财政工作具有鲜明政治属性,必须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根本原则,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把财政工作融入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通过财政资源的科学配置、财政政策的精准实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支撑政府治理效能提升。要管好“钱袋子”、当好“调节器”、做强“助推器”,成为落实国家战略、调节经济运行、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和关键支撑。 二是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立足省情财情,以全局视野和整体思维统领财政工作全过程。统筹财政运行各环节、政策实施各领域、资金管理各主体,协同发力、同频共振,实现预算编制科学精准、预算执行规范高效、财会监督全程到位、绩效管理落地见效。加强横向沟通衔接,下沉基层调研指导,全面掌握实情、倾听一线诉求,精准破解工作难点堵点,构建事前科学研判、事中严格管控、事后跟踪问效的全流程管理链条,不断提升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与系统治理效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三是更加注重“守正创新”。面对财政紧平衡的新形势,必须跳出传统路径依赖,牢牢把握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关系,以守正筑牢发展根基,以创新激发增长动能。“守正”是根本底线,必须严守财经纪律、筑牢“三保”防线、坚决不碰新增隐性债务红线;“创新”是动力,聚焦零基预算改革、存量资金资源统筹盘活、预算绩效管理深化融合等重点环节,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以新理念适应新形势、以新思路破解新难题。 四是更加注重“行稳致远”。财政运行要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摒弃“重当前、轻长远”、“重投入、轻绩效”的行为,把财政可持续作为制定政策、安排资金、推进项目的重要原则。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更加注重涵养税源、培植财源,健全民生支出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机制,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实现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 精准施策促发展 强化以财辅政坚实支撑 2026年是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深化拓展、成果凝练、示范推广的关键之年。甘肃省财政厅将纵深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聚焦高质效财政治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着力实现财政管理向财政治理转变、干部队伍从业务型向研究型转变“两个转变”,树牢大财政、大监督、大绩效“三个理念”,打造保障型、引领型、效益型、持续型“四型”财政,锚定目标、久久为功,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在强化宏观调控上再发力,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密切跟踪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加强财政运行分析研判,持续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与产业、区域等政策的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提升调控效能。围绕全省“一核三带”、“七地一屏一通道”、“五强”行动等重大部署,统筹用好用足财政政策工具,精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二是在深化预算改革上再发力,夯实科学管理基础。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机制,推动资金安排与绩效管理结果、政策目标深度挂钩。加快构建覆盖重点支出领域的支出标准和绩效指标标准体系,持续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三是在资源统筹整合上再发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预算管理体系,将各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统筹范围,探索跨部门、跨层级、跨年度资金整合。持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之间统筹衔接力度。持续深化“财政+国资”、“财政+金融”模式,推动政策协同发力、资源高效统筹、效能整体提升。 四是在提升保障能力上再发力,筑牢规范运行防线。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基层运转平稳有序。健全民生支出保障机制,聚焦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以严监督促规范、强绩效提效益,全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不断提升财政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能力水平。 五是在增强财政可持续上再发力,守住风险防控底线。健全预算刚性约束机制,严控预算追加和调整事项,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财政运行监控体系,对市县财政运行状况进行常态化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 六是在强化财会监督上再发力,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以财会监督质效提升三年行动(2026—2028年)为契机,围绕“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持续完善“五元一体”财会监督体系和“纵横贯通”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最大限度统筹监督资源,发挥监督合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大监督”工作格局。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助推财政管理向财政治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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