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内容推荐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财务研究 | 刘明辉 王鹏程: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的建构逻辑与全球治理价值

作者: 刘明辉 王鹏程
来源:《财务研究》2026年第2期 2026/04/09
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目:刘明辉 王鹏程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的建构逻辑与全球治理价值[J]. 财务研究,2026,(2):13-21.

摘要:本文旨在系统阐释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的建构逻辑及其全球治理意义。研究首先剖析全球可持续治理浪潮与中国本土实践需求交汇的时代背景,阐明该准则出台的必要性。进而,从价值导向、制度适配与方法论创新三个维度,深入解析该准则如何在借鉴国际标准(如ISSA 5000)的基础上,实现以公共利益为核心、深度嵌入国家治理体系、完成国际准则本土化改造的建构逻辑。研究表明,该准则不仅为中国市场提供了权威的鉴证规范,其“趋同—适配”的实践路径、系统协同的治理思维以及对全球准则多元化的推动,也为完善全球可持续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的中国实践参照。最后,本文从体系深化、技术融合与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准则未来发展的路径建议。

关键词:可持续信息鉴证;中国特色;建构逻辑;全球治理;国际趋同;ISSA 5000



作者简介


刘明辉,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名家,企业财务管理领军人才,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中国十大出版人物,“韬奋出版奖”获得者。曾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执业准则咨询指导组、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首届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秘书长、会长。刘明辉教授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财政部、教育部科研课题近40项,在《会计研究》等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译文350余篇,其中50余篇被权威杂志转载,45篇论文获政府有关部门或学术团体的奖励,出版教材、专著94部。

王鹏程,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工商大学注册会计师行业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ESG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北京市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财政部可持续准则项目专家及财政部首届可持续披露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ESG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及审计专业博士校外导师,《财务研究》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管理会计》编委。曾先后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以及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华区金融行业领导合伙人,于2014年担任安永大中华区审计服务首席运营官,于2018年担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华区审计服务主管合伙人。曾负责众多金融机构、大型中央企业的审计及咨询服务,曾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财政部独立审计准则组成员、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文章结构框架
图片

(点击可看大图)



一、引言:可持续治理浪潮与中国准则的出台

(一)全球共识与治理浪潮的兴起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被视作自然—社会—经济复杂系统中的行为矢量(牛文元,2012),全球对气候变化、环境治理及社会责任(ESG)的关注持续升温,推动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从自愿倡议逐步走向制度规范。国际层面,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SASB)等机构相继构建起系统性披露框架;2021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Foundation ,IFRS Foundation)成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进一步加速全球可持续披露标准趋同进程。在鉴证领域,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于2024年底发布《国际可持续鉴证准则第5000号》(ISSA 5000),为全球可持续信息鉴证确立专业基准,标志着该领域正式步入标准化、专业化新阶段(王鹏程和吴凌霄,2025)。当前,国际可持续鉴证已形成全球趋同的明确态势(王鹏程等,2025)。这一全球性变革的深层逻辑,在于通过提升可持续信息可信度,重塑资本市场信任机制,引导资本流向更具可持续性与韧性的经济活动,共同应对星球边界挑战。

在此全球浪潮中,中国正积极落实“双碳”目标,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对高质量、可信任的可持续信息需求日益迫切,亟待构建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立足国情的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体系。

(二)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独特需求与实践探索

在全球治理浪潮中,中国基于自身独特的发展阶段与治理逻辑,形成了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实践路径。一方面,中国正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要义,强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此背景下,可持续信息鉴证作为验证可持续信息可靠性的关键机制,对增强利益相关方信任、引导资本绿色配置、保障相关发展战略落地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刘明辉和王鹏程,2025)。因此,企业及公共部门的可持续表现,已不仅是市场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更是衡量其是否契合相关发展导向、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筑牢长期发展根基的重要维度。

然而,与迅猛发展的实践相比,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的供给质量面临多重挑战:鉴证业务发展呈现不充分、不平衡特征,鉴证标准缺乏统一规范,鉴证主体与内容存在较强随意性(徐丽英等,2022),信息可比性较弱、数据质量参差不齐,且第三方鉴证市场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不同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执行标准与职业道德要求差异显著。这种“信息赤字”与“信任赤字”,不仅可能扭曲资源配置效率,影响相关发展目标的精准落地,也制约了中国企业在全球绿色供应链与负责任投资体系中的竞争力与话语权。而《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鉴证基本准则》)与《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的协同实施,是中国在可持续信息披露与鉴证领域开展“制度适配”与“体系化建构”的具体实践。

(三)从学习借鉴到自主建构:审计与鉴证知识体系的时代使命

可持续信息鉴证本质上是审计功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逻辑延伸与范式创新。中国审计的长期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本土治理经验(如政策跟踪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而过往相关理论研究中,往往将本土实践简单套用西方资本市场语境下审计概念框架进行解释,导致理论对实践的阐释力不足(刘明辉和王扬,2024)。

构建契合中国实际的审计知识体系,是立足本土实践、完善专业理论的重要举措。这一体系需基于中国的制度情境、治理需求与实践特征,开展核心概念的梳理重构与理论范式的自主探索(刘明辉和祁渊,2025)。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的制定,正是这一理论建设过程在新兴实践领域的具体探索与尝试。它不仅是一项专业性的职业规范建设,更是一次针对性的知识创新与实践适配,核心旨在回应两大关键问题:如何将审计的监督评价功能合理拓展至可持续发展领域,适配相关实践的专业需求?如何构建一套既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凝聚共识,又立足中国制度背景与实践特点的可持续信息鉴证操作范式与专业话语体系?

(四)本文的主旨:阐释“本土特色”与“国际价值”的双重维度

本文旨在深度解读《鉴证基本准则》这一关键制度文本,核心论点是:该准则的制定与实施,是中国对全球可持续治理时代命题的务实回应,其价值不仅在于为国内市场提供权威的专业质量规范,更在于通过立足本土情境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形成鲜明的本土特色,并为全球治理提供多元参考。

本文将首先解构准则蕴含的本土特色,剖析其如何在借鉴国际准则(如ISSA 5000)核心经验的基础上,在价值导向、制度适配、方法论融合等方面结合中国实际进行优化完善与自主探索;继而,系统阐释准则的国际价值,论证其如何为新兴经济体提供可借鉴的实践路径、为全球准则体系丰富多元视角、助力提升全球可持续信息的整体可信度。通过这一双重维度的分析,本文试图揭示: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的构建,标志着中国在该领域正从全球治理的积极参与者,稳步迈向实践与知识的重要贡献者。


二、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的建构逻辑

由《鉴证基本准则》统领的中国特色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的建构,绝非对国际准则(如ISSA 5000)的简单翻译或套用,而是一次立足中国制度语境、回应中国实践需求、承载中国价值追求的转化与创新。其特色深植于国家治理体系、市场发展阶段与文化价值传统之中,具体可从以下三个维度进行解构。

(一)价值逻辑:坚持公共利益优先,人民利益至上

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价值根基,已深刻融入准则体系之中。这从根本上契合了中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整体治理的实践逻辑。

1.宗旨定位的公共性与战略性。《鉴证基本准则》开宗明义,其制定旨在“服务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第一条)。此举直接将鉴证活动的终极价值锚定于国家整体战略与公共福祉,而非单一的股东价值最大化。它要求从业人员不仅扮演信息可靠性的“核查者”,更要成为服务于国家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体检员”。相较于国际准则主要着眼于“增强信息使用者信任”的表述,此定位视野更为宏阔,责任更具公共属性。

2.功能设计嵌入国家治理闭环。《鉴证基本准则》的运作逻辑,深度融入了中国特色监督体系。它清晰界定了管理层与治理层的责任(第六十六条),并要求鉴证人员关注被鉴证单位“与可持续事项相关的战略和目标”(第九十六条),从而推动鉴证活动与企业乃至国家层面的可持续发展绩效紧密挂钩。准则中关于“期后事项”(第十二章)及“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第十七章)等规定,更蕴含了通过鉴证识别问题、督促整改、完善治理的“建设性监督”意图。这与注重问题闭环管理、提升治理效能的监督理念高度契合,体现了将监督效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系统思维。

3.职业道德的价值融合。《鉴证基本准则》对职业道德的要求,其内核必然融合了中国语境下的专业伦理(如“诚信”“勤勉尽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不仅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所提出的更高诚信要求的回应,更是通过强化鉴证独立性、提升工作质量,来切实维护公共利益、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具体实践。

(二)制度逻辑:适配本土市场与监管体系的路径设计

《鉴证基本准则》的每一项具体要求,均建立在对中国当前市场生态、监管体系与实践阶段的深刻洞察之上,实现了制度逻辑与现实土壤的高度契合。

1.市场生态的包容性与引导性。面对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市场初期各类鉴证机构质量管理与职业道德要求不一、专业胜任能力差异较大、执业标准分散的现状,《鉴证基本准则》作出极具针对性的安排——将适用范围明确为适用于开展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所有类型机构,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这一包容性设计正视市场现实,旨在通过设立统一、高水平的国家标准,引导规范所有参与主体,推动市场从无序竞争走向质量导向的良性发展,最终实现维护公众利益与促进鉴证市场公平有序发展的双重目标。

2.监管体系的权威性与协同性。《鉴证基本准则》的制定过程,彰显了中国“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的治理智慧。其由财政部牵头,在九部委协同推进国家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整体框架下诞生,意味着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并非孤立的专业标准,而是国家统一信息披露与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需与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等披露标准无缝衔接,未来更将与金融监管、环保执法、国资考核等多元监管工具形成协同。这种顶层设计与部门协同,确保了准则的权威性与执行刚性。

3.实践导向的问题意识与渐进性。《鉴证基本准则》充分回应了中国企业在可持续信息披露初期面临的特殊挑战。例如,针对数据基础薄弱、计量方法不成熟的问题,准则在“鉴证业务的前提条件”章节(第四章)中,详细规定鉴证者需评估管理层是否具备编制信息的合理基础(包括数据系统和内部控制)。同时,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独立于鉴证业务准则而自成体系;规范所有鉴证主体的鉴证行为;鉴证客体涵盖与可持续信息相关的各类主体(单个实体、组成部分或组合);鉴证范围可覆盖全部或部分信息(含定性与定量信息);允许对按任何适用标准编制的可持续信息进行鉴证;业务性质可选择合理保证、有限保证或两者结合。这种灵活性体现务实、渐进的原则,允许市场主体依据自身管理水平和发展阶段选择适配的鉴证服务,避免“一刀切”带来的成本过高或执行困难,助力准则平稳落地与广泛接受。

(三)方法论逻辑:国际准则的本土化改造与知识生成

《鉴证基本准则》文本本身即是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方法论的卓越实践,清晰展现了“移植性改造”“嫁接性精进”“原创性提炼”“共识性建构”的多元策略运用。

1.移植性改造。ISSA 5000发布后,多数司法管辖区的跟进准则在核心框架与内容上高度遵循甚至直接采纳,呈现较强复刻性。而我国《鉴证基本准则》在全面吸收ISSA 5000等国际准则成熟方法论框架(如风险导向理念、重要性原则、双重重要性水平、证据评价逻辑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法律环境、文化习惯与语言特点,在准则体系顶层设计、结构安排、体例规范、行文风格等方面进行移植改造。这一改造既强化了ISSA的合理内核,又充分契合中国可持续信息披露与鉴证的实践特征,实现与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精准匹配,大幅提升准则的可理解性与可操作性,是准则国际趋同中“语境适配”的典型范例。

2.嫁接性精进。针对可持续议题的复杂性与跨学科性,准则预留了专业衔接接口。其系统规范了“利用鉴证者的专家的工作”(第八十四条至第八十六条)与“利用其他鉴证者的工作”(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三条)。这些条款不仅是对传统审计利用专家工作程序的延续,更为未来在环境科学(如碳计量)、数据技术(如大数据分析)、社会学等跨学科领域深度“嫁接”专业能力,破解生物多样性、供应链人权等特定可持续议题的鉴证难题,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与方法论指引。

3.原创性提炼。作为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体系的“总纲”,《鉴证基本准则》的最大原创性在于建构了既完整又开放的准则框架体系——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体系由鉴证技术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构成,其中鉴证技术准则体系包含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级子准则,形成逻辑闭环的完整体系。这一框架为后续制定具有鲜明中国标识的具体准则铺平了道路。

4.共识性建构。《鉴证基本准则》的制定过程兼顾专业严谨性与多元意见吸纳,既立足实践需求又借鉴国际经验。为确保准则的适用性与前瞻性,制定工作遵循以下系统开放的路径:一是同步开展国际动态跟踪与本土研究,在向IAASB反馈意见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起草准则初稿。二是广泛调研实务现状与挑战,修改完善形成讨论稿。三是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审议并持续对标国际进展,优化形成定向征求意见稿。四是向相关部委、监管机构等征求意见,强化准则与国家战略、监管体系的衔接。五是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凝聚市场与公众智慧。六是组织模拟鉴证,检验准则的可操作性与落地效果。七是召开多层次专家论证会,汇聚实务界、学界、监管方等多方视角,打磨关键条款与实施路径。这一“研究—调研—审议—征求意见—模拟验证—专家论证”环环相扣的生成机制,既保障了准则内容的科学性、务实性与可操作性,也通过多元主体参与、多渠道意见吸纳,提升了准则制定的透明度与共识度,为相关专业标准制定提供了兼具专业性与开放性的流程参考,也为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提供了流程层面的支撑。

由此可见,《鉴证基本准则》的本土特色,并非表面化的标签,而是由价值导向、制度适配与实践经验共同塑造的核心特征。准则立足中国实际、适配本土需求,既有效解决了国际理论框架在我国治理情境下的适配性问题,为构建我国自主的审计与鉴证知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保持了与国际主流实践的衔接与沟通。


三、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的全球治理意涵

《鉴证基本准则》在借鉴国际标准(如ISSA 5000)的同时,充分考量我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市场的发展阶段与监管实际,呈现出显著的“国际趋同”与“本土适配”双重属性。

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的出台,既为规范国内相关实务提供了专业依据,也作为新兴经济体的实践探索,为全球可持续治理体系的丰富完善提供了多元视角。其参考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层面。

(一)为新兴市场提供“趋同且适配”的实践参考

全球可持续治理面临的一项共性挑战在于:虽然国际准则(如 ISSA 5000)提供了专业基准,但其源于成熟资本市场与特定制度文化背景,在直接应用于发展阶段、市场结构与监管能力各异的新兴经济体时,往往面临适配性不足的难题。中国在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的建构与实践中,为应对这一挑战提供了具有参考意义的路径。

这一路径的核心特征是“深度趋同与本土适配相结合”。一方面,在核心方法论和原则框架上与ISSA 5000 等国际高标准全面对接,确保专业逻辑的共通性与国际对话基础。另一方面,实施有针对性的本土化再造:一是明确准则地位与法律效力。准则由财政部发布并纳入国家法规制度体系,超越一般专业标准属性,具备更强的法律权威性与执行约束力。二是优化准则体系顶层设计。构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三级技术准则与职业道德要求相配套的完整体系,增强了准则的适用性与可执行性。三是深化价值融合。将“服务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准则根本宗旨,将维护公共利益、服务国家战略融入目标导向,推动专业活动与国家发展议程同频共振。

这一实践表明,国际趋同并非被动照搬,本土适配也不意味着脱离国际共识。新兴经济体完全可以在吸收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本国国情进行战略性、创造性的调适与转化,建立起既与国际接轨、又切实有效的本土准则体系。中国的探索为其他寻求完善可持续治理机制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具有现实参考价值的可行路径。

(二)为全球治理提供系统思维与协同治理的多元范式

当前全球可持续治理领域的主流实践,多基于市场引导与外部监督的治理逻辑,侧重通过信息披露引导资本市场选择,依赖外部约束与合规威慑发挥作用。《鉴证基本准则》立足治理实践需求,形成了以系统思维与协同治理为核心的实践路径,为全球可持续治理提供了多元参考。

1.系统治理导向。《鉴证基本准则》并非孤立的技术规范,而是融入国家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财政部牵头、多部门协同构建)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贯穿系统治理理念,将信息披露、第三方鉴证、行业监管、政策落实等环节视为联动整体,要求鉴证者关注被鉴证单位“与可持续事项相关的战略和目标”(第九十六条),并考量其与法律监管环境的契合度(第九十七条),推动鉴证活动成为衔接企业微观实践与宏观发展导向的桥梁,助力治理体系的整体    优化。

2.建设性监督理念。相较于侧重合规问责的治理取向,《鉴证基本准则》凸显“建设性”监督价值。通过规范与管理层、治理层的充分沟通(第十七章),以及对内部控制体系的重点关注(第八章),引导鉴证者在发现问题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提出优化建议,助力被鉴证单位提升可持续治理能力。这种“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实现了从“事后问责”向“事前预防、事中改进”的治理延伸,为全球可持续治理提供了更具包容性的实践选择。

(三)促进全球准则体系的多元发展与包容性演进

长期以来,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的制定主要由少数发达经济体主导,其预设的制度情境与全球众多经济体的现实情况存在差异。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以体系完整、注重实操的本土标准形态参与国际治理,为全球准则体系的丰富完善提供了多元视角。

1.拓展全球治理实践维度。《鉴证基本准则》的发布,使全球可持续鉴证领域纳入了基于转型经济体制度语境的系统性实践经验。其中,准则与本土发展需求的协同设计、多元主体参与的制定机制、兼顾专业规范与实践适配的平衡思路等,进一步拓展了全球同行对可持续信息鉴证实施路径的认知边界。

2.推动准则制定的双向融合。中国在准则制定中采取双向赋能策略:既深度参与IAASB等国际平台的规则讨论、贡献中国意见,又扎根于国内市场,制定并实施符合国情的高适应性准则。这种“以内促外、以外导内”的实践,生动诠释了平等、务实的国际协作。它清晰表明,全球准则的发展路径应是多元实践通过对话达成的深度融合,而非单一标准的单向输出。中国的这一探索,将推动国际准则体系在后续改革中更好地包容多样化的经济发展阶段与制度环境,使全球准则体系更具代表性与适配性。

(四)增强全球可持续信息可信度与公共产品供给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重要制造业国家,其企业及经济活动的可持续表现,对全球生态环境与供应链稳定具有重要影响。中国准则的实施,将通过提升境内可持续信息质量与可信度,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务实支撑。

1.提供更可靠的中国可持续发展相关数据。随着中国“双碳”目标推进与绿色金融体系发展,国际投资者、采购商、评级机构对中国企业可持续信息的需求持续增长。统一规范、高质量的鉴证准则,将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为全球资本绿色配置、跨国企业供应链风险管理提供更加清晰可信的决策参考,为全球低碳转型与市场稳定提供务实的数据支撑。

2.增强全球应对共同挑战的协作能力。高质量的可持续信息是全球气候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集体行动的基础。中国准则推动建立的高质量信息披露与鉴证体系,将提升中国在全球环境绩效评估与履约监督中的透明度,助力巩固国际社会在相关多边框架下的互信与合作,为全球应对生态环境挑战的集体行动奠定更坚实的信息基础。

综上,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的国际参考价值,体现在立足本土实践形成的多元贡献。它提供了融合国际规范与本土适配的实践路径,分享了基于系统思维与协同治理的实践经验,为全球准则体系的多元完善提供了支撑,并通过提升相关信息质量,为全球市场稳定与共同挑战应对提供了务实助力。这表明,在可持续治理这一关乎人类共同未来的领域,中国正从国际规则的参与者、借鉴者,逐步成为重要的实践贡献者与协同塑造者,为构建更公平有效、包容普惠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治理格局提供了多元实践参考。


四、未来展望:完善体系与深化实践的路径

《鉴证基本准则》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在可持续信息鉴证领域完成了从“理论引入”到“自主建构”的关键跨越。准则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影响力在于动态优化。要推动准则体系持续完善并充分发挥实践价值,需在以下相互关联的路径上持续深耕,实现体系迭代与实践效能提升。

(一)路径一:深化体系化建构,从“基本准则”到“完整规范体系”

当前出台的《鉴证基本准则》确立了核心原则与通用框架,如同体系构建的“主干”。未来的核心任务是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拓展延伸,形成逻辑严密、覆盖全面、操作具体的完整准则体系。

1.纵向深化:加快配套准则与指南的落地实施。

(1)制定具体准则。依托现有准则体系框架,加快专项具体准则制定。例如,匹配《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

第1号——气候(试行)》,制定《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具体准则第X号——气候相关信息鉴证》;针对“生物多样性”“供应链社会责任”“投资于人”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议题,前瞻性开展具体准则研究与制定工作。

(2)出台应用指南与解释。结合“双重重要性”(财务与影响双重维度)方法论,针对《鉴证基本准则》中关键原则性规定,如“双重重要性”的行业差异化实操标准、“前瞻性信息”与“范围三”的鉴证程序、利用专家工作的具体要求等,制定配套应用指南与问题解答。通过构建“工具箱”与“案例库”,将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实务指引,统一执业认知、降低执行难度,提升鉴证工作的规范性与可比性。

(3)建立专门职业道德规范。独立性是鉴证业务的核心基石,需尽快制定并发布《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独立性要求》等专门规范,针对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新型利益关系(如鉴证机构同时提供咨询服务、涉及新兴绿色金融产品等场景),作出前瞻性的界定与规范。

2.横向贯通:强化准则与多维度制度的协同衔接。准则的实践效能不仅取决于自身规范,更依赖其与经济、法律、科技、教育等相关体系的协同联动。

(1)与监管政策协同。推动证券监管、国资管理、金融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在相关政策中明确采纳或认可符合本准则的可持续信息鉴证结果,将其实质性嵌入发行审核、碳市场交易、公司治理评价、绿色信贷评估、央企负责人考核等环节,形成“披露—鉴证—应用”的闭环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加强对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非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机构),建立多部门监管协同机制,协调解决潜在政策冲突。

(2)与司法实践衔接。探索在环境公益诉讼、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等司法案件中,经鉴证的可持续信息及相关报告的采信规则与应用场景,清晰界定鉴证机构的责任边界,为准则的权威性提供司法保障。

(3)与专业教育融合。推动将准则核心内容系统纳入会计、审计、金融、环境管理等专业的高等教育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考试范围,开设“可持续信息鉴证”等前沿方向课程,从人才培养源头构建复合型知识结构,培育具备专业素养与合规意识的新生代从业人员。

3.行业试点与效果评估。在电力、金融等重点行业,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等特定区域,开展准则试点应用工作,并同步开展实施效果跟踪评估,为后续准则体系的优化完善提供实证支撑。

(二)路径二:技术融合驱动,推动准则、技术与实践协同演进

可持续信息(尤其是环境相关数据)具有海量、多元、动态、跨主体的特性,传统鉴证方法面临较大挑战。需主动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技术,从工具应用层面提升至驱动准则优化与实践创新的战略高度,构建三者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1.以技术赋能准则落地执行。鼓励研发和推广基于大数据的风险分析模型、人工智能驱动的异常模式识别工具、区块链源数据可信存证与溯源平台。推动鉴证程序从事后抽样验证,向实时监控、全面覆盖、智能预警转变,提升鉴证效率与风险识别能力,使全流程鉴证与深度分析在可持续领域常态化。

2.以实践迭代技术相关规范。在技术赋能鉴证的广泛实践中,会涌现新方法、新工具,亦伴生新风险。准则体系需保持开放性,及时总结提炼实践中的成熟经验,将其固化为技术性标准或操作指引(如后续可研究制定《算法模型应用鉴证指南》),使准则体系成为吸纳和孵化技术创新的动态载体。

3.以准则规范技术应用伦理。技术应用可能引发算法不透明、数据隐私泄露、自动化偏见等新的伦理与风险问题。未来准则体系需前瞻性明确,利用先进技术执行鉴证业务时应遵循的伦理原则与质量控制标准,确保技术赋能方向合规、过程可控、结果可信,避免技术滥用影响鉴证的公正性与公信力。

(三)路径三:国际对话升级,从参与走向贡献

在构建自主、高质量准则体系的基础上,中国可进一步优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策略,从积极参与国际对话向深度贡献实践经验、参与规则完善方向推进。

1.实施“分层分类”的精准交流策略。

(1)基础方法论层面(如证据获取、风险评估等)。推动与国际准则(如ISSA 5000)在术语表述、逻辑框架上的兼容互认,积极参与IAASB、IESBA等国际组织的相关工作,分享中国在具体技术问题上的实践经验与见解。

(2)核心概念与实践适配层面(如“双重重要性”“鉴证机构治理”等)。主动搭建交流平台,通过官方解读文件、学术研究成果、国际会议分享等方式,系统阐述中国相关实践的治理逻辑与应用效果,增进国际社会的理解与共识。

(3)特色议题与前沿领域层面(如“碳中和进程鉴证”“数字化ESG鉴证”等)。依托国内丰富的实践基础,争取牵头或深度参与相关国际标准、最佳实践指南的制定工作,将中国的创新探索融入国际规则体系,为全球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实践参考。

2.打造“平台化”的国际合作载体。倡议发起或参与共建面向新兴经济体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与鉴证能力建设平台”,系统性分享中国在准则制定、监管协同、人才培养、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实践经验。通过开展专业培训、联合研究、试点示范等合作形式,将中国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可借鉴、可适配的参考资料,助力发展中国家提升相关领域治理能力。

3.培养“跨界型”国际专业人才。有计划地培养并输送一批既熟悉中国制度与准则实践、又精通国际规则与专业交流语言且具备复合知识素养的专业人才,支持其参与重要国际组织、标准制定机构的相关工作及学术交流活动,推动国际间的理念沟通、分歧协调与务实合作。

(四)路径四:分阶段递进式实施,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当前,《鉴证基本准则》已为市场提供权威执业规范,但自愿性鉴证机制仍面临动力不足、覆盖范围有限等现实挑战。为充分发挥鉴证在提升信息公信力、服务宏观治理中的系统性作用,有必要规划并适时推行分阶段、递进式的鉴证实施策略,引导市场从自发探索逐步走向规范成熟。该路径应遵循“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稳步扩围”的改革逻辑,力求在监管效能、市场承受力与实施可行性之间实现平衡。

1.分主体推进:从“关键少数”到“广泛覆盖”。建议率先在大型上市公司、中央企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等对国民经济和公共利益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少数”主体中,明确鉴证要求并强制推行。此类主体具备更完善的信息基础与合规能力,其高质量鉴证实践可产生显著示范效应与市场引导作用。待制度运行成熟、市场整体鉴证能力提升后,再将相关要求逐步拓展至其他公众公司、发债企业乃至特定行业的中型企业,实现可持续信息可信度的梯次提升与广泛覆盖。

2.分保证程度推进:从“有限保证”逐步过渡至“合理保证”。考虑到可持续信息计量与鉴证技术的复杂性,以及市场初期的成本承受能力,推行初期可明确以有限保证为基础要求,在控制合规成本的同时,建立第三方独立验证机制与市场惯例。随着企业数据治理能力增强、鉴证方法日趋成熟及市场对信息质量要求的提高,可在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等条件成熟的领域或针对特定主体,分阶段、分议题引入合理保证要求,推动鉴证深度与信息可靠性同步提升。

3.分鉴证范围推进:从“重点覆盖”逐步转向“全面覆盖”。推行初期,允许并鼓励企业针对气候转型规划等关键可持续议题、核心业务组成部分或特定信息类型先行开展鉴证,在降低合规门槛的同时,为鉴证机构积累细分领域实践经验。随着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完善与企业披露实践成熟,鉴证范围应逐步扩展至对主体拟披露的可持续信息整体进行鉴证,确保信息集的完整性、一致性与可比性,最终实现鉴证报告对主体可持续绩效的全面系统  评价。

分阶段递进式鉴证要求的推行,需与路径一(体系化建构)紧密结合,尤其要加快出台适用于强制性鉴证场景的具体操作指引与差异化要求;需借助路径二(技术融合),以技术手段降低合规成本、提升鉴证效率;同时,也将为路径三(国际对话)提供丰富的本土实践案例,展现中国在平衡监管与市场、稳健推进制度改革方面的实践经验。

上述四条路径互为支撑、有机联动:“体系化建构”是基础,“技术融合”是支撑,“国际对话”是延伸,“分阶段递进式鉴证要求”是保障。展望未来,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体系的生命力,在于其持续的“体系化完善”“技术化跃迁”与“战略性对话”。这是一项涉及制度、技术、人才与国际合作的系统工程。当这套体系不仅能精准指导中国本土鉴证实践、催生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技术方案,更能为国际治理贡献被广泛接纳的规则选项与实践经验时,中国便真正实现了在可持续治理领域从“制度构建”到“治理效能”再到“实践输出”的完整演进,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提供务实可行的中国实践参考。


五、结论:建构逻辑、治理意涵与中国角色的战略进阶

《鉴证基本准则》的发布与实施,为规范相关专业实践、提升可持续信息质量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技术支撑,标志着中国在可持续治理领域实现了从理论借鉴、实践探索到自主构建专业体系的重要跨越。

首先,这是立足中国实践的专业知识体系创新。面对植根于特定制度语境的国际鉴证理论与标准,中国结合自身治理环境与发展需求,进行了针对性的体系构建与优化。准则在吸收国际标准核心方法论的基础上,充分考量中国的治理实践特点与监督体系特征,明确了契合本土实际的鉴证目标、原则与路径,回答了中国制度环境下可持续信息鉴证的核心问题,为相关领域专业体系的自主发展提供了务实支撑。

其次,这是对全球可持续治理的实践经验贡献。中国准则的价值,在于为全球可持续治理提供了多元实践参考。它向包括新兴市场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展示了一条“国际趋同与本土适配相结合”的实践路径,证明了在尊重专业共性规律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发展阶段与实际需求构建治理工具的可行性。这一实践探索丰富了全球可持续治理的实践维度,为破解治理中的适配性难题提供了有益启示,助力全球治理体系向更具包容性的方向发展。

最后,这是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能力的重要举措。准则的出台,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信息生产与验证提供了规范指引,有助于破解“信息短缺”与“信任不足”等问题,为绿色金融发展、责任投资推进、供应链可持续管理及气候履约等工作提供了可信的信息支撑。这一基础能力的夯实,有助于推动中国可持续发展实践的规范化、可量化,提升中国在全球绿色转型中的参与度与合作可信度。

展望未来,完善准则体系、深化技术融合、加强国际交流,核心是推动准则落地见效并持续优化。其中,分阶段递进式鉴证要求的推行,是促进准则有效实施的关键举措,通过“分主体、分保证程度、分鉴证范围”的务实安排,兼顾监管要求、市场承受力与实施效能,推动准则平稳融入经济治理各环节。随着相关实践的不断成熟,中国在可持续信息鉴证领域的探索经验,有望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可借鉴的实践参考,推动中国在该领域从积极参与者向务实贡献者转变,为全球可持续治理的完善作出应有贡献。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