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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西藏拉萨:全力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
近年来,拉萨市财政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将过紧日子要求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方针,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打好源头控预算、过程抓规范、监管提绩效、保障有重点、制度管长远的“组合拳”,系统化、常态化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严抓预算管理 从源头上拧紧“总阀门” 坚持以零基预算改革为核心抓手,彻底打破“基数+增长”的传统预算编制模式,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新机制。 (一)推行零基预算。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不考虑以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严格依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项目实际需求、财政可承受能力和绩效评价结果,逐项审核、分类排序,按轻重缓急予以安排。对预算新增及重大调整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实现了“评价—反馈—应用”的闭环管理,显著增强了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和导向作用。 (二)健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基本定员定额管理,建立与国家基础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2025年制定市本级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规划展览馆日常运行、城市水系维护、拉萨市南北山绿化配套工程运行、高原生物研究所运维等8项支出定额标准,合理保障部门履职需要,有效避免了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支出。 规范支出与采购 在过程中念好“节约经” 在严控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拉萨市财政局将节约理念延伸至支出与采购的具体环节,推动形成绿色、规范、高效的支出模式。 (一)大力压减行政成本。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印发《拉萨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建设节约型机关。连续多年按比例统一压减市级部门一般性经费预算,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强化支出标准应用。将已制定的各项支出定额标准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基本依据,严格审核,确保不超标准支出。同时,与相关部门协同,完成对83个拟维修市本级公有房屋改造项目的集中勘查审查工作,为科学编制维修改造计划、精准衔接财政预算安排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推行绿色采购与办公。倡导“无废机关”创建,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动推行绿色办公,推行无纸化办公、垃圾分类和绿色消费。在政府采购中,通过优化电子化交易流程,缩短采购周期,提升整体效率,编印《拉萨市政府采购常用政策文件汇编》,全景式呈现全链条操作规范与关键节点,制作采购方式流程图及对照表,列举了政府采购常见情形,采购人查阅一目了然,为各单位提供“一站式”的实务参考。 强化资金与项目监管 筑牢安全高效“防火墙” 为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拉萨市财政局构建了覆盖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控体系,并强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一)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拉萨市财政资金分配流程的规定》等制度,强化对财政资金的全方位监督。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监管,2025年,对181个预算项目和39个竣工决算项目分别组织预算和竣工决算评审,资金审减率达31%和7.19%;监管179个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程序、资金节约率达1.44%。 (二)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构建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对市本级2025年4个部门整体支出和28个重点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根据项目绩效评级,在下一预算年度直接对应落实保障、优先安排、核减预算或不予安排等举措,推动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优化重点支出保障 确保财力用到“紧要处” 在大力压减非必要支出的同时,拉萨市财政局通过优化结构、统筹资源,全力保障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基本民生需求。 (一)优先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强化“资金跟着项目走”,着力增强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点项目的财力保障,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采取“部门自行监控+财政重点监控”方式,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项目资金进行实时跟踪。对执行进度慢、目标发生偏离的项目,及时预警纠偏。 (二)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始终坚持公共财政属性,谋民生之利,将超过80%的财政支出用于民生领域,投入资金扎实办好20项民生实事,包括公交便民服务提升、生态惠民等工程。 (三)强化基层“三保”兜底。通过明确“三保”工作措施,健全涵盖“三保”预算审查、执行监测、风险处置在内的全过程制度体系,确保“三保”支出预算优先安排、“三保”支出资金优先拨付,切实增强了基层财政的统筹能力和“三保”底线保障能力。 健全制度筑牢约束 用长效机制“管长远” 过紧日子非一时之策,需要依靠制度形成长效约束。拉萨市财政局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体系。 (一)完善制度框架。近年来,围绕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方面,出台或修订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如《拉萨市本级预算执行绩效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将各项财政活动纳入制度化轨道。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体系,印发《拉萨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操作流程》等制度办法,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提升政府投资效益,强化中介机构监管与执业道德风险防控。有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印发《拉萨市财政局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强化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提升采购人专业化能力。 (三)打造“阳光财政”。按照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整治成效。选取市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试点建设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财务系统,构建市直单位财务内控监督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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